18年婚姻法新規,這3類人不許離婚,「插足者」將被追究責任!
如今在農村,娶妻難已經成為一個非常大的問題了,所以對於農民來說,取精怕是這輩子最重要的事情,不過結婚後經營婚姻就成了另一個問題,在婚姻中各種摩擦導致了吵架,以及一些其他的問題,這種離婚從哪結束的方式,特別是在這最近幾年來,農村離婚率可以說是一路飆升。
其實農村那些婚姻往往可以挽回的,只要兩個人心平氣和的一起處理這件事,那麼兩個人還是能夠重歸於好的,畢竟農村的老話「夫妻床頭吵架床尾和」,只不過現在的年輕人年輕氣、盛血氣方剛,一個個都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所以哪怕知道可以重歸於好,也是不願意。不過在18年婚姻法新規,這3類人不許離婚,「插足者」將被追究責任!
不許離婚的3類人分別是: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坐月子期間,產後期間,是禁止離婚的。2.經過法院的調查,如果發現雙方的感情還有修復的可能,因為一時怒火沖頭提出離婚,像這類是不允許審批離婚的。3.夫妻之間如果有一人是正在服役的軍人,在服役期間是不允許任何一方辦理離婚手續的。
兩個人結婚原因大同小異,但是離婚的理由卻是千千萬,在農村,離婚率之所以這麼高,就是因為夫妻兩個人長期分居,導致出現了插足者的進入他們的婚姻中。
在過去,這畢竟是個道德問題,婚姻法也不好出手約束,不過在今年,如果有插足者導致了離婚,那麼就不好過了。根據新規的規定,沒有過錯的一方將可以申請追究第三者的責任,也就是說人們所說的「小三」、「插足者」也將會被追究責任!
而且在這個同時,婚姻法的新規還保證了無過錯的一方所擁有的利益,特別是在夫妻離婚後,財產分割這一方面,和孩子撫養這一方面,有了更多的主動權。
婚姻不是兒戲,也正如老祖宗所說的一句話「夫妻床頭吵架,床尾和」,離婚才是最後的打算,能挽回的婚姻盡量挽回,特別是有了孩子,夫妻之間的感情將會影響孩子一生,那麼農民朋友們,你們是怎麼看待農村離婚率越來越高這個問題?
(圖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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