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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文體的形成

傳世文獻無疑以《尚書》為最古,後人論《尚書》文體,或稱八體,或稱十體,視《尚書》文體已備。就後人的認知來看,謂其文體已備,是就現存的各體名稱而言,事實上《尚書》各體,起初並無固定的體制,但形成文獻專書之後,堯、舜、禹等的發言,便由史官或整理者根據他們的身份和內容而定某一名稱,這便成為某種文體。試以《尚書》為例以說明之。

上古寫作,先有史,史官記言記事,初無體制,然王之言行,視其場合不同,而有不同記載。故堯、舜之言稱為「典」,皋陶、大禹稱為「謨」。典訓為常,與經相同,但名典不名經,孔《疏》說是「經中之別,特指堯、舜之德」。偽孔《尚書序》說:「少昊、顓頊、高辛、唐、虞之書,謂之五典,言常道也。」故以典定為堯、舜之言,即此文體在先秦時具有特定意義,亦見先秦時其文體已經定型,所以後之文體不可再稱「典」。《國語·楚語》記申叔時對楚莊王問傅職說:「教之《訓》《典》,使知族類,行比義焉。」韋昭注稱《訓》《典》指五帝之遺書。春秋時,《尚書》容或未成編,故《左傳》往往稱「夏書」,此處《訓》《典》或即《堯典》《伊尹訓》一類。

「謨」訓為「謀」,孔《疏》說是「皋陶為帝舜陳其謀,禹為帝舜陳已成所治水之功,帝舜因其所陳從而重美之」。是說《大禹謨》《皋陶謨》乃皋陶與禹同為帝舜所謀,故知其文體命名,亦是因文成篇。後人因見《書》載聖賢之謀,非能因襲,故解釋說:「謀之已定謂之謨。」(宋黃倫《尚書精義》引張氏語)專謂皋陶、大禹之言。虞夏書年代緬邈,文獻不可稽徵,故《堯典》諸文見疑於後人。但若全盤否定,亦未有確當之證據。要之,或為周人據上古文獻整理而成,故曰「曰若稽古」。這樣的話,名「典」、名「謨」,或亦為後人所為。後人存意以先聖之言與後聖之言區分,故定其文體為「典」為「謨」。故就文體看,《堯典》諸文與誓命之文,有明顯的區別。孔《疏》說「其堯、舜之典,多陳行事之狀,其言寡矣……自《甘誓》已下,皆多言辭,則古史所書於是乎始」,是孔穎達亦以為虞夏書與商、周書不同。古者所謂「左史記言,右史記事」,言與事相分,然虞夏書言事並記,則似為後人所整理。就此而言,上古時或有記言記事之官,但文體並無固定,只是以言、事區分而已。後人名篇,亦如孔穎達所說「但致言有本,名隨其事」。若《甘誓》以下,記征伐之誓師之辭,則為信史。「誓」,孔《疏》引《曲禮》訓為「約信」。將戰之前,與將士設約,示賞罰之信。如《甘誓》所言「予誓告汝」之「誓」。誓辭曰:「今予惟恭行天之罰,左不攻於左,汝不恭命。右不攻於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賞於祖。弗用命,戮於社。予則孥戮汝。」威逼利誘,兼而有之,是所謂「誓」之體。其後如《湯誓》《泰誓》《牧誓》諸文,雖其經文或為偽《書》,然其文體,則為古《尚書》所載。諸《誓》並與《甘誓》同,是其文體具有固定形態的證明。然《誓》並不僅用於戰,孔《疏》引《周禮·太宰》云:「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孔《疏》解釋說:「《禮》將祭,而號令齊百官,亦謂之誓。」祭禮重大,亦須與百官誓戒。誓,取其約信之義,或用于軍旅,或用於祭禮。《尚書》所載多是誓師之辭,祭誓不載。至於《秦誓》,與征伐誓師不同,是「誓告群臣之辭」,當是誓之變體。

誥體,《尚書》有《仲虺之誥》《湯誥》《康誥》《召誥》等,誥本義即告,訓為示,以己意告示別人。但《尚書》所載多為王言,故又解為以上告下稱誥。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說》引《字書》雲,告上曰告,發下曰誥。此以上下分告、誥,其實上古未必如此。《書》載《仲虺之誥》,即仲虺告湯之語。此誥,偽孔《傳》解為「會同曰誥」,孔《疏》引《周禮·士師》「以五戒先後刑罰,一曰誓,用之于軍旅。二曰誥,用之於會同」作註腳,並說:「『誥』,謂於會之所,設言以誥眾。」但仲虺此處僅對湯一人而言,非是會同,孔《疏》解釋說孔安國是泛解諸篇誥義。其實會同曰誥,當是周以後新起之義,解釋的不同,正說明上古時文體並未如後人所說那樣分明。

《尚書》諸文體,記王言為主,初未必有文體篇名,正如孔穎達所說:「《書篇》之名,因事而立,既無體制,隨便為文。」是上古諸文體,皆據事而成名,非有固定體制。但隨著社會活動的日益豐富,尤其是周以後,制禮作樂,體制周密,司職清楚,掌文之職,均各有分工。如《國語·周語》所說「瞽獻典、史獻書、瞍賦、矇誦、庶人傳語」,可見是皆各有職掌。則文體亦漸固定,且分工明細。

《周書》載有周朝誥命諸文體,文體雖承商書,體制卻有所改易。如《太誥》,據《書序》,武王崩,三監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將黜殷而作《太誥》。與《商書》諸誥相比,《太誥》責數武庚之罪,言自己當繼父祖功業,務去叛逆之罪,勸人勉力用心。其時武王初崩,周公以臣代君,天下洶洶,故三監叛而天下疑周公,周公乃以誅叛之大義告示天下。然「兵凶戰危,非眾所欲。故言煩重」。此誥已與《仲虺之誥》等不同,而與誓書略相同。孔《疏》引陳壽說:「皋陶之謨略而雅,周公之誥煩而悉。何則?皋陶與舜、禹共談,周公與群下矢誓也。」此外,就文辭看,周時顯然較殷商時為繁複,是由質及文,椎輪大輅之故也。

周人文體,當然不限於《尚書》所載,如《逸周書》有「解」體。又如西周的銅器銘文,據郭寶鈞說,周初銘文各有風格,頗少沿襲,演進到了穆王,策命漸多,書史若有定格,到厲王時,幾於「公文程式化」了。大概的格式是紀時、紀地、右和受命者、作冊尹、冊命辭、對揚、作器、祝願。郭寶均說:「好象那時作冊尹手中有這樣一種格式,遇有錫命,只把不同的時、地、人名、命官、賞錫等分別填進去;制器者照樣加上一段對揚、祝願的話,就把它鑄出來。」(郭寶鈞《商周銅器群綜合研究》)西周銘文由非格式化至於格式化,正是文體產生和定型的過程。格式化也就是傳統的建立。但顯然,先秦時期文體傳統並沒有保持太久的時間。在東周以後,這個傳統很快就被破壞了,原因就是社會性質發生了變化,政治、文化活動都與西周有了極大不同,原先固有的文體規定,不適合新時期的要求,而新時期也不斷產生新的文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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