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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以「以孝治天下」,有人做事自以為孝感動天地,結果很悲催

原標題:朱元璋以「以孝治天下」,有人做事自以為孝感動天地,結果很悲催



平民皇帝朱元璋以布衣之身取得了天下,對於治國,他很有信心。


他的治國理念並不複雜:以民為本,大力打擊貪官污吏,嚴懲官僚腐敗,從民眾的角度出發,安定社會,鞏固統治。


一句話,民安則天下安。

為此,他將「以孝治天下」作為基本國策,以之為綱來施行教化。


朱元璋說了:「使一家之間,長幼內外各盡其分,事事循理,則一一家治矣。家既治, 達之國,以至天下,亦舉而措之耳。」(《明太祖實錄)卷一七五)


朱元璋所說,其實也是儒家「家齊而後國治」的主導思想。


朱元璋認為,家庭是社會最基本的單位,只要每個家庭治理好了,社會安定,國家就能穩固。


因此,圍繞著「孝」字,朱元璋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不孝」被列為「十惡」大罪,要處以最重的刑罰,不在常赦之列。


《大明律》明確規定,凡子孫違反祖父母、父母教令及奉養有缺者,杖一百。凡祖父母、父母在,子孫別立戶籍、分異財產者,也要受到杖一百的刑罰。子孫對祖父母、父母,妻妾對丈夫、弟妹對兄姊進行罵詈或毆打,要處以凌遲、斬、絞或其他刑罰。百官不得擅離職守,但聞父母喪,不待報許即可離職奔喪。至於遇到父母喪,匿不舉哀,冒哀出仕,居喪嫁娶,或棄親之任等違背孝道的行為,都在禁止之列。



補一筆,萬曆年間的牛人張居正「奪情」之舉之所以為時人所深詬,就是「冒哀出仕」,與《大明律》條文相違。


除對違背孝道的行為嚴加懲處外,朱元璋還大力旌表踐行孝道的行為,甚至將孝悌力田者提拔上來做官。


易州淶水縣農民李德成幼年喪父,元末跟隨母親逃難,到了黃河邊上,在元兵的追逼之下,上天無門,入地無路,母親悲憤投河而死。

二十多年後,即洪武十九年(1386年)冬天,李德成思念母親,冒著嚴寒,與妻子跣足步行三百里,來到當年母親投河的地方,卧冰七日,求神靈交還母屍。


不用說,李德成的跪求是不可能實現的,但他卻因此出了名,成為時人所稱道的孝子。


朱元璋知道後,將他擢為光祿寺丞,後遷尚寶司丞。洪武二十七年,又旌表其為孝子。永樂初年更擢升其任陝西布政使。


浙江浦江鄭氏家族,自宋代以來,「代以一人主家政」,累世聚族同居。龍鳳四年(1358 年),李文忠下浦江,特旌之為「義門」,嚴禁軍士不得侵犯。


明初,鄭家族長鄭濂入京受到朱元璋的接見,問以治家長久之道,曾想給他官做,他以老辭。


後來,發生胡惟庸謀反案,有人告發鄭家「勾結」胡惟庸,官吏到鄭家逮人,鄭家兄弟六人爭著承擔罪責。


鄭濂弟鄭湜徑自前往京師,準備入獄受審。


正在京師的鄭濂迎接他,說:「吾居長,當任罪。」


鄭湜說:「兄年老,吾自往辯。」兩人爭著入獄。


此情此景,和東漢末年孔融一家爭死的情形相當。

朱元璋知道了此事,慨然嘆道:「有人如此,肯從人為逆耶?」下令召見他們,不僅免於問罪,還提拔鄭湜為左參議。



洪武二十六年,又擢鄭濂弟鄭濟為左春坊左庶子。


後來,又徵召鄭濂弟鄭沂為禮部尚書。


鄭氏一家,不用參加科舉,直接進入仕途當官者多人。


浦江人王澄認為家中子弟讀書難有功名,以鄭家為榜樣,處處向鄭家學習,令子孫聚族同居。


這一學習,效果馬上出來了,他的孫子王應被朱元璋擢為參議,另一個孫子王勤被擢為左春坊左庶子。


因為孝順,有人有官當;因為孝順,有人犯了法也得到了從輕發落。


比如說,洪武八年,淮安府山陽縣有人犯法當受杖刑,此人的兒子不忍老父受刑,主動代刑。朱元璋對刑部大臣說:「父子之親,天性也。然不親不遜之徒,親遭患難,有坐視而不顧者。今此人以身代父,出於至情。朕為孝子屈法,以勸勵天下。」《《明太祖實錄》卷九六)下令釋放了父子兩人。


浙江新昌人胡剛的父親因罪罰至泗上做苦役,逃亡後被捕,依律當死。朱元璋敕命駙馬都尉梅殷監斬。胡剛從新昌到泗上探視父親,到了河邊,這才知道父親將要被斬,不由分說,馬上脫下衣服,泅水過河,趕往刑場,哀號泣代。梅殷被他的赤子之情所動,飛速稟報皇上。朱元璋當即「詔宥其父,並宥同罪八十二人」(《明史》卷二九六)


可以說,胡剛的孝心不僅救了父親,還救下了同罪的八十二人。


既然孝心這麼管用,明初民眾家家遵「孝」、崇「孝」,民心向善,社會風氣淳樸。


江寧人周琬年方十六歲,他的父親擔任滁州牧,因為依法腐敗,坐罪論死。


周琬很懂事,哭著喊著,口口聲聲要代父受死。


朱元璋疑心他是受人指使、想玩投機取巧,成全他,同意他代父受死。


哪料,周琬身赴刑場,面對屠刀面不改色。


「孝子,這是真孝子!」朱元璋大喜,下令赦免了周琬父子,並在在屏風上寫下「孝子周琬」四個字,不久授予兵科給事中之職。


膠水人侯庸的父親於明洪武初年犯法被充軍福建,侯庸家境清苦,發憤苦讀,洪武十八年中第二十二名進士,被選授為吏科給事中。侯庸給朱元璋上了道摺子:請求以自己的官職為父親贖罪。


朱元璋對侯庸的孝舉大為讚歎,立即赦侯庸之父,命侯庸親往福建迎父。皇太子朱標又特命侯庸乘坐沿途驛站供應車馬的前往。


此事轟動一時,有名望的人紛紛寫詩讚頌「皇帝聖明,孝子可敬」,當時的吏部郎中鄭禮輯成一部《迎養詩集》。


以上的種種孝舉都是滿滿的正能量。


但是,有人卻把「孝經」念歪了。


洪武二十七年九月,青州日照縣平民江伯兒,他的母親久病不起,他聽說古代孝感天地的故事裡有「割股療親」、「郭巨埋兒」之類「至孝」的行為,便決心學習,一方面可以救母親,一方面可以揚名立萬。於是,他忍住巨痛,從自己脅下割下了一塊肉,煮熟了餵給母親。但母親吃了仍未康復。他又到泰山的岱獄祠求神,許願如果神靈能保佑母親病癒,他將殺子以祀神。


江伯兒母親所患,並非不治之症,久病自愈。


母親病癒了,江伯兒高聲獰笑,捉到自己三歲的兒子,猶如殺雞一樣,割頸放血,隆重祭神。


地方官又驚又喜,當作地方民治的突出政績,飛報朝廷,滿以為自己和江伯兒都會得到嘉獎和旌表。



哪料,朱元璋並沒有象地方官那樣昏了頭,他讀了奏章,氣塞於胸,血管爆裂,勃然大怒,一拍龍案,怒斥道:「父子, 天倫至重。禮,父為長子三年服。今百姓無知,賊殺其子,絕滅倫理,宜亟捕治之,勿使傷壞風化!」下令遭捕江伯兒,杖一百,適戍海南。並命禮部定議旌表事例,規定今後凡割股卧冰者,「不在旌表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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