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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一年女方就要離,男方卻因為結婚欠巨債,如何是好?

相見情已深,未語可知心。如果你不小心被愛情辜負,那就學會吐出來,縱然愛情遠了,我的友情依然支持你----明一悅讀。

明一悅讀: 你好。我是去年五一結的婚,至今剛好一年出頭,說起來,我和妻子其實沒多少感情,她32歲,我33歲,大齡男女之間玩了一場閃婚,但我得承認,我是認真的,不管是從婚姻角度考慮還是從經濟角度考慮,我都想跟她過一輩子的,因為結婚時,我和父母共同外借了20多萬付首付,還借了10萬彩禮給妻子,算下來一場婚禮花費小40萬,全是外債,我還背負了25年房貸。我只希望結婚以後好好過日子,可是妻子卻變了心。她嫌棄我窮,有兩次因為我讓她幫忙還房貸,她竟然離家出走。後來得知房子首付也是借的,我還要還這些債,她立馬翻臉說離婚。鬧來鬧去全是為錢,其實從結婚半年多開始我們就分居了,她搬回了娘家,上個月我收到法院通知才知道她起訴離婚了。可是我不想離,因為我經濟上賠不起啊,我該怎麼辦?

明一悅讀:結婚一年女方就要離,男方卻因為結婚欠巨債,如何是好?對於女方來說,婚姻不幸福,她有資格提出離婚,況且通過你的描述,是你婚前隱瞞了「首付也是借的」這個事實,才讓她有了離婚的念頭。對於男方來說,身背巨債,如果是為了彩禮,婚姻存續時間短的情況下是可以要求法院判女方歸還一部分的。但是有一點,房子首付借的外債,還有房貸這些部分,都是你個人的債務,與女方無關,你沒有權利要求女方跟你一起承擔。明一悅讀建議:閃婚最大的錯誤就在於為了結婚而結婚,忽略了感情的培養,一旦經濟壓力來襲,脆弱的感情根本經不起考驗,所以我們應學會「為愛結婚」,只有愛才能撐起幸福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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