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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之愛

著名哲學家羅素曾說過:「一切無知都是令人遺憾的,但是對於性這樣的事無知則是嚴重的危險。」

隨著科技的發展,時代的進步,愛與性的關係、婚前同居困擾、性取向差異等問題已經是當代大學生侃侃而談的話題了,這些問題越是公開化和直接化,越是需要家庭、學校和社會給他們一個明確的答覆和合理的引導。

本文主要講述性指向障礙。

性指向(又稱性取向),指一個人在愛情和性慾上對男女兩性有何種形態的永久吸引。性指向障礙則是指起源於各種性發育和性定向的障礙,從性愛本身來說不一定異常。但某些人的性發育和性定向可伴發心理障礙,如個人不希望如此或猶豫不決,為此感到焦慮、抑鬱及內心痛苦,有的試圖尋求治療加以改變。主要包括同性戀、雙性戀。

一、什麼是同性戀

同性戀(homosexuality)—詞最早是由一名德國醫生Benkert Kertbeny於1869年提出的。這個詞的意思是指對異性不能做出性反應,卻被同性別的人所吸引。同性戀又稱同性愛,是人際間性取向的一種。所謂性取向,指個體或群體的性慾持續地指向同性還是異性。《生命倫理學百科全書》對同性戀的描述為:同性戀者是一個有著持久、顯著、唯一的受同性性別吸引,對同性有性渴望和性反應,尋求同性性行為並從中得到性滿足的人。 這種關係可存在於內在的心理上或外在的行為之中,如果某個人一生或一生中大部分時間都和同性別的人建立心理或者行為上的這種關係,就可稱為同性戀者。

同性戀現象自古就有,並一直存在,在任何歷史時期和文化背景下,不管社會主流支持還是反對,它都在人類社會中保持相當的比例。有關我們應該如何認識和對待同性戀的爭論幾乎從未停止過,這在全球直到現在,都仍是一個被廣泛討論的話題。根據性取向的定義,當一個人的性衝動或性行為指向同性時就可以稱為同性戀,反之,則為異性戀。

人的性心理發育過程中,因為性生理和性心理發育不一定同步發生,所以在青春期可能出現短暫的同性戀行為,但這種特殊感情並非是真正的同性戀。只有當一個人的性生理和性心理均發育成熟以後,他的性取向仍指向同性時,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同性戀者。

雖然目前的主流思想仍傾向於認為異性戀屬於正常,同性戀「不正常」或屬於「病態」,但隨著社會文化的多元化發展以及相關研究的證明,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認同同性戀不屬於疾病,認為與異性戀一樣,是個體先天基因決定的,並無優劣之分。

性取向是只由本人通過自己的直覺,感覺性吸引和感情慾望,才能做出判斷的。一般來講,青少年在12?16歲探索自己的性取向並逐步確定性取向,絕大部分人在20歲時明確自己的性取向,但也有些人可能在40?50歲才突然意識到自己的性取向。這些情況都是正常的,一個人意識到性取向的早晚,與個人經歷、社會環境等有關係。

案例一:

妮娜是一名高中女生,17歲,她最近因為自己的感情出現狀況而感到了困擾。因為 她發現自己對一名女同學產生了極大的好感,甚至覺得自己很愛她,時刻都想和她在一起,她開心自己就開心,她煩惱自己更痛苦。而且對對方的一舉一動非常在意,如果對方表現出拒絕,妮娜就感到萬分沮喪或緊張不已。有時看見她還會覺得心裡亂跳,很想去抱抱她,甚至親親她。這種感情越來越強烈,妮娜也越來越擔憂,「我是同性戀吧?」「如果對方知道我是同性戀,會不會覺得我很變態,然後再也不理我了?」因為這樣的困擾,妮娜走進了心理醫生的診室。

同性之愛

案例二:

秦今年36歲,是一名投資公司的高管,他有著良好的教育背景和彬彬有禮的紳士舉止,加上乾淨陽光的長相,而且傳聞秦還是單身,連女朋友都沒有,這樣一來,公司里偷偷愛慕著秦的女職員不計其數。她們不知道秦其實有對象,但她們更不知道,秦的對象是個男性。他們已經戀愛了3年多,但沒有告訴任何人,包括他們的父母。因為秦的父母一直想給兒子介紹女朋友,希望他能早日結婚生子。秦知道父母無法接受這個事情,所以他從來都只能小心地隱瞞。

案例分析:

妮娜的心理是青春期時的常見現象,對同性,尤其是優秀的同性產生強烈興趣是性激素水平、環境影響、崇拜心理等多方面因素作用的結果。所以妮娜不必為此擔憂,真心與朋友相處,一起努力成長,積極健康的生活就是最好的處理方法。

秦是一名成年男性,他的性心理和性生理都已完全成熟,他可以清楚意識到自己的取向是指向同性的,他也完全接受自己是同性戀的事實。只是父母不知道秦的問題,這也是秦的痛苦來源之一。對秦的問題主要在於需要讓他的父母改變對同性戀的認知,而不是努力讓秦變成異性戀。

二、對同性戀者態度變遷

同性戀在人類社會發展歷史中其實由來已久,但大約到19世紀這一概念才形成。在我國,從周朝的《詩經》到清朝的《紅樓夢》,有關同性戀現象的文學描述隨處可見,比如《紅樓夢》中寶玉初見秦鍾時這樣寫道,「心中似有所失,痴了半日,自己心中又起了呆意……」從這些文學作品中可以看出,同性戀在我國古代並非是一個罕見的現象。而在西方國家,也有不少的歷史人物是同性戀者,比如達?芬奇、米開朗基羅。但從中古世紀起,同性戀行為就與「墮落」等畫上等號,多數國家會對此類行為進行懲罰,甚至判處死刑。這種偏見幾乎一直持續到20世紀中期。

歷史上對同性戀的態度也存在反覆,人們對同性戀的看法大致經歷了「正常」「邪惡的」「變態的」「正常的」四個階段。


1810年法國承認法定年齡成人之間自願的、非公開的同性戀行為合法。

1989年10月1日,丹麥成為第一個認可同性結合,允許同性伴侶進行登記的國家。

2015年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同性婚姻全美合法。美國成為第21個全境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

雖然現在仍有不少的「反同」言論堅持將同性戀視為「病態」,但目前幾大主流精神疾病診斷標準中已經將同性戀刪除,這意味著,同性戀非病理化的認知已經得到廣泛認同。

2012年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駐美辦事處泛美衛生組織發表聲明《為一種不存在的疾病「治療」》強調,同性戀是人類性取向中的一種正常類別,而且對當事人和與其親近的人都不會構成健康上的傷害,所以同性戀本身並不是一種疾病或不正常,並且不需要接受治療。

三、同性戀的成因討論

性取向是一個複雜的問題,關於其成因也有很多種爭論,目前認為性取向是先天決定的,與遺傳、激素分泌以及大腦性分化因素有關。總的來說有三種觀點:(1)先天說,即生物因素導致的,稱為素質性同戀;(2)後天說,環境因素導致的,稱為境遇性同性戀;(3)由生物因素和環境因素共同決定形成的。生物因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與遺傳學、神經生物學及性激素水平的相關範疇;環境因素主要在社會因素和心理因素兩方面。最近,有 學者還提出了同性戀的表觀遺傳學說,研究顯示①表觀遺傳學可能是導致同性戀的一個關鍵因素,從而擴大了同性戀成因的研究範圍。(①表觀遺傳是指DNA序列不發生變化,但基因表達卻發生了可遺傳的改變,這種改變是細胞內除了遺傳信息 以外的其他可發生的改變,即基因型未發生變化而表型卻發生了改變,且這種改變在發育和細胞增殖過程中能穩遞。)

精神分析心理學家認為:同性戀的形成可能是童年時期與父母關係不良有關,與同性父母關係疏遠或遭到拒絕、冷漠對待,反之被異性父母過度保護,過於親密,從而形成了同性性取向。社會結構假說認為:在兒童性別角色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父親比母親起著更為重要的作用。因為父親會對不同性別的孩子採取不同的教育方式,這有利於孩子性別角色認同的正常發展,而母親則不善於區別對待不同性別的孩子。因此,該觀點認為:由單親母親養育的孩子比單親父親的孩子更容易形成同性戀。也有觀點認為: 家裡一個過度強勢的母親和過於懦弱的父親,這個家庭中的兒子容易發展為同性戀;而父親沒有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讓女兒對成年男性產生厭噁心理,也是部分女兒發展為同性戀的原因。但是以上觀點更多是根據個案總結得出的,還沒有得到相關統計證據的支持。

另外,社會學成因觀點認為性心理發育關鍵期和首次性行為也是關鍵影響因素。青春期是個體性生理和性心理發育的關鍵時期,人在這個時期漸漸有了性發泄的生理和心理需求。青春期的孩子性意識開始覺醒,性心理不斷發生變化,對與性有關的問題感到好奇困惑和煩惱。然而,由於家庭和學校性教育的匱乏甚至缺失,導致青少年的性好奇、困惑和焦慮得不到正確的疏導和緩解,加之我國大部分父母和老師對青少年「早戀」的過度敏感,不能正確對待青年學生的異性好奇嚴重心理,過度壓制或神秘化,導致青少年對異性交往十分謹慎。青春期原本處於對性的探索階段,而系統性教育的缺失,導致很多青少年因為好奇而與同性有過性接觸。大多數中學生在學校住集體宿舍也會有很多機會看見同性的生殖器,或有偶然的接觸。根據「空白佔據理論」,性行為方式和性角色認同這兩者之間雖然關係密切,但是兩回事,人們可以在認可了某種性角色之後,在一段時間裡性行為方式首先佔據這一空白,就大有可能固定下來,形成終生的性取向。首次性經歷對於性取向的形成至關重要,當事人有可能將首次性經歷的性快感與同性對象聯結起來,難以再將二者分開,尤其是當這一經歷發生在早年生活中時,記憶會更加深刻。另外,性情感體驗對同性戀形成的影響,主要表現為所經歷的情感體驗是狗對人自身性需求滿足而產生的態度體驗。當一個人不斷積累了某些情感體驗,不管是積極的或消極的,都有可能會產生某種偏愛的立場和定向的行為。如果個體在與異性交往中受挫,有過一段不愉快的性經歷或者一段不愉快的婚姻,導致其對異性情感得不到滿足,恰好在此期間個體在與同性接觸時讓其感受到了情感滿足,則有可能導致其性取向發生改變。儘管部分人成年之後會選擇與異性談戀愛甚至結婚生子,但很多人在經歷一段不愉快的異性情感體驗之後,最終還是到同戀的 。

四、我們應該如何看待同性戀

目前,同性戀已經成為一個不可忽視的群體。但受中國傳統倫理道德觀念和社會輿 論的影響,同性戀的處境又非常尷尬,同性戀的生存空間缺少一個正確的導向。社會在改變對於同性戀群體的態度,同性戀群體也在試圖建構自我認同和社會認同。作為性取向不同於常人的群體,同性戀傾向於向家人、朋友及周圍人群隱藏自己的性取向。同性戀者需要正確認識並接受自己的性取向,並以同性戀者的身份與社會完成互動。


美國性醫學家金賽認為:人的性取向從同性戀到異性戀為一個連續譜,而不是簡單地分為同性戀和異性戀。絕對的同性戀也稱為素質性同性戀,對他們而言,他們很堅定自己的性取向,也往往不會求治或求助。研究表明,異性取向佔總人口的95%,同性取向約 3%?5%,雙性取向約1%?2%。其實同性戀既不是不道德或病態,更不是罪,任何消極心理都是於事無補,因此對此唯一正確的態度是給予他們理解、尊重。

研究發現,隨著人們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越積極,不同宗教信仰會影響人們對同性戀的態度。同時,男性對同性戀的態度比女性對同性戀的態度更消極。 當前我國對大學生的研究發現,學生對同性戀行為的接受程度較高,並對同性戀的態度越來越寬容,大學生對同性戀的認同度、社會對同性戀的包容性均有所上升。隨著有關艾滋病、同性戀知識的普及,人們逐漸從「同性戀=艾滋病」的荒唐概念中走了出來,開始用新眼光看待同性戀問題。但是由於觀念的牢固性,雖然從表現上能夠用新眼光看待同性戀, 但在心理上還是有些難以接受。

研究發現,在對待同性戀的態度上,接納程度度還不高,但是顯示出有中國文化底蘊 的中庸態度,即完全接納和堅決反對的人都比較少,大多數人處於中間狀態。在我國社會中,同性戀者的婦科監督還是比較低的。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思想的開放,同性戀慢慢被人接受,同性戀者的社會地位逐漸改善。但是,這個特殊群的生存處境依然艱難。

同性婚姻在中國仍不被承認,異性婚姻被同性戀患者視為洪水猛獸,除了極少數試圖通過婚姻來改變自己性取向的同性戀者,大多數同性戀者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與異性結為夫妻。即使與異性成為夫妻,也並不意味著安全,他(她)們要時時提防妻子或丈夫發現自己的同性性取向,以免失去其身份的庇護所。

張北川撰寫的《同性愛》專著中向社會宣傳兩個基本觀點:(1)同性愛不是道德問題, 不應歧視、譴責或打擊同性愛者;(2)同性愛不是疾病,要用科學的眼光看待同性愛。公正地對待同性戀者,其潛在要求就是需要我們對待同性戀者是以一種寬容的心態來看待他們。在這樣一個異性戀為主體的社會中,我們應該給予同性戀者一個寬容的生存環境,無論任何人,都應該以一個寬容的心態去理解那些走在法律與道德邊緣地帶,尋找一片屬於自己寧靜空間的同性戀者。

由衷地希望,我們能夠用公正的眼光看待同性戀,不再用冷眼或恐懼的眼光看待他們。無論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都可以在一起愉快地工作、學習、生活。我們評價一個人或一個群體不再是依據他們的性取向,而是道德、品行、對社會和為人類所做的貢獻。

同性之愛

書名:大學生情感規劃與性健康教育

作者:陳昌霞, 主編

出 版 社:清華大學出版社

定價:¥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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