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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濫的明人別號

陳寶良

別號通指人在名、字之外的別稱,簡稱「號」,有時又作「道號」或「表號」。別號多為自己所起,亦有他人所起,且與名、字無聯繫。在古人稱謂中,別號常作為稱呼之用。明代別號之泛濫,笑話書多有揭示。有一則笑話云:有借馬者,柬云:生偶他往,告借駿足一騎。主人問:「駿足何物?」對曰:「馬也。」主人曰:「原來畜生也有表號。」馬號「駿足」,畜生也有表號,堪稱時代風氣的縮影,更是社會異動的產物。

明人別號的流行乃至泛濫,始於士大夫。當時士大夫中舉之後的人生四件得意事:「起他一個號,刻他一部稿,坐他一乘轎,討他一個小。」 在這種風氣的熏染下,不僅鯫生、小吏,各以道號標識,進而忘其名與字,甚至「奴僕、輿隸、俳優,無不有之」,即「降及輿台,罔不有號」。更為可笑的是,甚至盜賊也有別號。據祝允明《前聞記》記載,江西有一知縣在審訊盜賊時,盜賊回答:「守愚不敢。」知縣聽罷,不知盜賊所謂,就向左右詢問,其中一位胥吏道:「守愚者,其號耳!」 此即盜賊也有別號的典型例證。

自古以來很少聽說帝王有別號。但至晚在唐代,皇帝已有取別號之習。入明之後,皇帝自取別號、法號、道號之風甚盛。以別號來說,如明武宗,自號「錦堂老人」;明世宗,自號「天台釣叟」,又號「堯齋」;明穆宗,自號「舜齋」;明神宗,自號「禹齋」。以法號、道號來說,如正德五年 (1510年),明武宗自號「大慶法王」「西天覺道圓明自在大定慧佛」。嘉靖二十三年 (1544年),內廷施藥於外,葯上鈐有「凝道雷軒之印」,其中的「雷軒」,即為明世宗的道號。

時風所及,明代的普通民眾,不分良賤,多有別號。以良民為例,明代農夫多有別號,如嘉定縣一位姓唐的老農,「力耕六十年」,名其所居之室為「守耕」。工匠亦有別號,如莆田東門有一位皮匠,排行第三,擅長製作皮鞋,向林俊乞號,林俊替他取了一個「闌波」的別號,暗寓「東門皮三」之義;江西景德鎮燒瓷工匠昊十九,自號「壺隱老人」,又稱「壺隱道人」。

流風所及,婦女也開始模仿男性文人的生活,取有齋室之號與別號,此即史料所稱的別號「婦人亦有之」。晚明,出現了一些「女郎」,而且以能詩著稱,其中最著名的屬吳中王修微,自號「草衣道人」。她與明末著名文人陳繼儒、鍾惺相善,並且有文集行世。在晚明,無論是名媛還是姬侍,無不取有別號。此外,別號之風開始向方外之人滲透,一些「詩僧」也模仿文人之俗,在原本法號之外,另取有別號。如弘治、正德年間詩僧明秀,號「雪山」。

別號在明代的風行乃至泛濫,固然是明代文人風雅生活的具體反映,但也與文人的好名之習休戚相關。正如明代思想家陳獻章所言:「古之為士者,急乎實之不至;今之為士者,急乎名之不著。」 又周之夔言蘇州一帶習俗云:「吳俗好名,喜交遊,事干謁,雖騷人不免。」 由此可見,別號的出現,固然有各自獨特的精神意蘊,但明代別號的泛濫,無疑就是明人好名風氣的真實反映,而且其影響已經及於社會各個階層。

(為西南大學歷史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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