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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問:「何謂『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

法師答:「這句經文出自《金剛經》。『法』,可理解為佛法;『非法』,可理解為佛法以外的教法。另外,『法』也可理解為一切存在的現象,而『非法』可理解為空。」

不應取法,指不應執取於法;不應取非法,指不應執取於非法。因為空性是超越法與非法,超越空有二邊的。如果我們執取法或非法,心就會落入二元對立的世界中,就與空性不相應了。所以,在空性的觀修中,不應取法,也不應取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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