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買LV?你要控制你自己!
暑假快過半,
這個暑假你們都去哪裡玩耍了?
小編想去的地方太多了!
法國
悉尼
新加坡
西班牙
出境玩耍開開心心,
但是居然有人回程入境時發生「大事情」!
7月11日
一名中國籍旅客乘坐廣九直通車
自天河東站口岸入境
在廣州海關隸屬天河車站海關
現場關員在查驗時,
發現一名旅客違規攜帶名牌挎包41件。
該名旅客自述熱愛收藏二手名牌挎包,
該批挎包購於日本中古店,均為二手挎包,
一部分自用、一部分為幫朋友代購。
相關挎包涉及LV、GUCCI等品牌,
初步估值約人民幣20餘萬元。
目前已移交緝私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為什麼?
為什麼連幫朋友代購的包包都不能帶?
小編告訴你(正經臉):
根據海關總署令第9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監管辦法》第六條規定,旅客行李物品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超出自用合理數量範圍的,不準進境或出境。
根據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54號及2007年第72號規定,進境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總值在2000元人民幣以內(含2000元)的,海關予以免稅放行,單一品種限自用、合理數量,但煙草製品、酒精製品以及國家規定應當徵稅的20種商品等另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超出5000元人民幣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擬留在中國境內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超出人民幣2000元的,海關僅對超出部分的個人自用進境物品徵稅,對不可分割的單件物品,全額徵稅。
「該旅客攜帶大量名牌挎包,
明顯已超出自用合理數量範圍。」
土豪們出境購物一定要注意「量」,
如果在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內,總值超出限額,
請到海關申報台進行申報繳稅哦~
除此之外,
攜帶以下物品入境也需注意:
一、煙草製品酒精飲料
(1)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往來香港、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免稅香煙200支,或雪茄50支,或煙絲25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0.75升以下);
(2)其他旅客,免稅香煙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煙絲500克;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1.5升以下)。
二、黃金製品
進境旅客帶進金銀及其製品,數量不受限制,但重量超出50克必須向海關申報。在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內的,海關查驗徵稅放行;超出自用、合理數量範圍內的,視同進口貨物,要向海關交驗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批准件,由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予以徵稅放行。
三、不予免稅進境的20種商品
具體可查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定》(海關總署第58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10年第54號)、《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
(部分圖片源自網路)
供稿:天河車站海關
協審:行郵監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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