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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性不當行為機制的內外,我們需要什麼?

//編者按

近日,性侵、性騷擾事件爆炸式地曝光於公眾視野,在出離的激憤和無措的失落之後——

「還會剩什麼?」

」我能做什麼?」

「我們需要什麼?」

一直思考這個問題。

是機制,長效而常規的反對性不當行為機制。

我們要持續行動到,整個機制被搭建完善且真正起效用為止。

所幸,同路者和行動者非常多。

1.徒步?田野?救援?——細數今年的性不當行為事件

三年前,一位女生參與億友公益徒步時,被該組織的負責人和項目執行方雷闖性侵。

瞬間此消息刷爆各大社交媒體。

其中,有一個非常需要高亮,但一直隱匿在討論話題之外的著眼點——

徒步項目當時處於執行階段

性侵發生在徒步期間

徒步項目的資金由公募而來,

那麼,

徒步項目執行期間=工作時間,

徒步場域=工作場所,

女生與雷闖,分別屬於實習生和機構負責人。

也就是說,

這是一起發生在工作場所/時間內,處於權力不平等的情況中的性侵案件。

這不得不讓筆者想到樂施會在今年開春被爆出的性醜聞。

2018

2月9日,英國《泰晤士報》9日披露:

2010年,海地發生強烈地震,來自世界各地的救援組織紛紛抵達海地,進行災後重建工作。

2011年,來自英國樂施會(Oxfam)對7名當時在海地工作的員工展開內部調查。數名當時在海地參與工作的駐外人員因涉嫌性醜聞紛紛辭職或被辭退——具體為涉嫌嫖娼,一些提供性服務女性據稱是未成年人。

在報道中提及:

嫖娼發生在英國樂施會的外派人員的住所

性工作者會由司機及車輛接送。

而原本這些司機和車輛是僱傭來接送員工的。

有消息稱,在涉嫌該醜聞的范豪威爾麥侖(英國樂施會二把手)發生關係的不僅僅只有性工作者,更包括當地需要救助的普通居民

一位曾被范豪威爾麥侖「資助」過的海地女性米可蘭琪·伽柏(Mikelange Gabo)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說道,她認為范豪威爾麥侖是個不錯的人,因為事後范豪威爾麥侖都會給她小孩奶粉、尿布或是錢財等等。這被多個媒體詬病為用性服務交換救助資源。

據悉范豪威爾麥侖在此前曾發生過類似事件,也正因為此他被樂施會從查德共和國調往海地。

同理,這亦是一起發生於工作場所/時間內,處於權力關係情況之中的事件。

醜聞被爆出後,讓我們來看看樂施會是如何定義「勇敢面對」的:

樂施會一名副總裁引咎辭職;

在3個月內,成立獨立委員會;

成立「樂施會反對性不當行為熱線小組」,將相關郵件和信件發送至各個合作夥伴,強調發現任何涉嫌性不當行為的事情都可以通過熱線向其舉報和救助,並承諾已制定具體政策保護舉報者和求助者。

如上內部申訴機制的建立,對於體量較大、管理難度較高的組織/機構/單位尤為重要。

這不由地讓我們想到三個月前,中大社會學與人類學學院博士生導師、青年長江學者張鵬被揭露對其學生進行長達六年的性騷擾。中大學生自發以不同行動介入敦促校方對此做出回應,並持續積極倡議建立常規的反性騷擾機制。

然而讓人失望的是,在中大校方發布的《情況通報》中,隻字未提相關的反性騷擾機制。

誠然,上述事件看似毫不相關,然而以下共性無法脫離:

工作場所/時間內發生;

基於權力關係;

雙方的性別意識不足

受害者會將遭遇的原因歸咎於自身,施害者則不以為然

在內部申訴機制缺失的情況下,受害者不得不通過外部尋求發聲渠道;這就增加受害者面對二次傷害的幾率——

總有人以」為何當時不說,非得這麼久以後才說出來」「肯定有什麼目的」等理由攻擊勇敢現身的受害者,絲毫未曾共情過:TA身處現下如此不友好的土地之上,說出自己無法剝離和忘懷的痛苦,已然耗盡所有力氣。

2.不止要討論熱議,還需推動長效機制入場

若然只有一陣一陣的蜂擁式熱議,而沒有長效機制的推動是不行的。

在事件爆發之後,雖然小夥伴們被一波波的回應以及一波波的受害者羞辱暴擊到吃不下飯,但依然是以爆炸的行動力開展了有關機制推動的工作——

工作一: 聯名倡議信

提出三點倡議內容:

1. 公益行業將正視性騷擾和侵害問題,不掩蓋不包庇不縱容。

2. 公益行業應加強性別平等、多元性別和預防性騷擾的意識和教育。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機構培訓和新人培訓。

3. 行業應該遵循性別平等原則,建立相關的性別平等、反性騷擾機制和章程,杜絕性騷擾、性暴力和性剝削在行業的發生。

目前,已經有約100個公益機構或相關從業者參與了該倡議署名。

工作二:共同草擬並發布《聯署 | 我承諾支持並保護每位性侵舉報者發聲》

我們實名聯署,呼籲每一位公益人做出以下承諾:

1.尊重事實。在客觀事實尚未核查清楚並完整公布之前,不揣測、不推論、不做主觀臆斷,不針對當事雙方進行道德審判。

2.尊重舉報者的個人意願。在與舉報者交流事件時,傾聽為主,不以滿足個人好奇心為目的對其進行過多的詢問。不對舉報者施加壓力,不強迫其回憶細節。關乎舉報者個人權益的行動,應以其意願為首要考慮。

3.在舉報者不願意公開個人信息的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曝光舉報者信息。事件未經核查前,不應在公開媒體平台傳播未經證實的消息,避免輿論誤導。

4. 我們建議:其他知情者如看到當事人雙方公開發布的相關信息中含有不實信息,應以事實證據進行說明,推動事件被客觀、完整呈現。

5.進行監督:督促被舉報者所在機構對施暴行為進行核查,對舉報者進行保護並協助維權。對經過證實的侵犯者進行處理並公布處理結果。

6.積極行動:推動自身所在機構及公益行業建立完善的性騷擾防治機制。

加入了這個聯署,就要認真履行承諾,並接受所有聯署人的監督。

與此同時,工作場所依然是亟待反對性不當行為機制建立的另一個重災區,事實上已經有小夥伴開始了行動:

香港樂施會社會性別與公益發展項目經理鍾麗珊表示,目前樂施會對所有員工均有開設「防治性不當行為及權力濫用」工作坊,也有計劃向合作夥伴開展:強烈「要求所有合作夥伴在與樂施會合作的工作中採取行動和措施防止任何剝削或侵犯的行為,杜絕以物資、服務、就業或金錢等換取包括性方面的任何好處,或出現任何其它形式包括性方面的騷擾、羞辱、貶低、剝削別人的行為。樂施會要求合作夥伴的項目工作人員不得與項目受益人發生性關係,以避免損害與樂施會合作項目的公正和公信力。」

綠芽基金會也在網路上公開分享了其組織內部反性騷擾機制,包括員工入職時會簽訂「反性騷擾協議」、成立性騷擾相應小組且有24小時內產出基礎調查意見的規定。

3.一個可能的解決方案設想

參考楊晶老師發出的性騷擾預防框架,以及國際上較為成熟的反性騷擾行動設計(皆獲得授權),結合我們在工作場所內運營熱熱線及開展項目的相關經驗,我們嘗試將性侵、性騷擾、以及性別暴力統稱為「性不當行為」,並針對此議題,提出關於工作場所反性不正當行為機制的總體框架——

如何預防/反對工作場所的性不當行為?

A. 樹立鮮明的組織態度

必須自上而下的明確, 鮮明的組織態度,可以達至警示潛在施害者的效果。

與管理人員的績效預期掛鉤,形成實際壓力:從管理角度來說,一個組織如何看等性不正當行為的態度,不僅決定了內部行為規範也影響對外的公眾形象。

在組織沒有明確的態度情況下,性不正當行為的發生通常是事後彌補而非預防的。同時,組織態度便於公眾(也包括那些施害者)知曉在其中工作場中需要遵守的行為規範。

組織可以這麼做:

制定反騷擾政策,由最高管理層簽發並公示。

示例:「本組織不允許在工作場所中存在任何形式的性不正當行為,不論是不適當的肢體接觸還是言語」

「一旦獲得關於性不正當行為的申訴並核實,將中止聘用及合作。」

B. 全面公開有力的制度

這是確保制度可以落實施行的前提。

組織可以這麼做:

制定反性不正當及反性別暴力的政策,明確組織不可接受的言行及實施這些言行的將面臨的後果。政策將是公開的,每個員工及相關方已獲知的。可以是針對內部員工的,也必須制定與利益相關方有關的。

對於利益相關方,針對公益行業特有關係,如資助與被資助方,服務與被服務方,都統稱為利益相關方。組織對於與利益相關方的行為,也需要有清晰的政策,告知禁止性不正當發生及後果。

示例:對內-在本組織內,以下行為將是不被接受的:不適當的肢體接觸,如:親吻。對外-對於本組織的員工,在工作場所中,以下行為將禁止發生,如:單獨將未成年人帶離學校。

C. 建立有效的、安全的申訴/投訴/舉報程序

一個好的程序必須具備:

安全:不打擊報復,保護申訴/投訴/舉報;

確保隱私:調查過程中的保密和未經當事人同意,不得公開名字和個人隱私;

有效:所有的申訴/投訴/舉報均有結果,不論是匿名還是實名;

支持尋求外在幫助:對於超出組織處置能力或涉及犯罪的,應支持受害者尋求更多幫助,如心理支持和法律訴訟,而不是為了組織聲譽掩蓋或施壓;

記錄:所有的申訴/投訴/舉報均有詳細記錄(保密許可權)。

程序的建立,需要依託於工具為其提供渠道。

讓我們以樂施會的反對性不當行為熱線設置為例:

樂施會表示成立「反對性不當行為熱線」旨在為在樂施會工作場所經歷過性不當行為的人士提供支援,並接受針對樂施會員工、合作夥伴和相關利益人士就性不當行為的投訴。這個熱線由4位樂施會工作人員組成的獨立小組負責操作,傾聽查詢或投訴,提供支持,並就求助者或投訴內容的一切個人資料保密。

可得知,建立長效的反對性不當行為機制的前提就在於提供讓當事人求助、舉報、申訴的渠道,熱線工具的使用能夠打破地域時空的限制,並在一定程度上免除面對面的防備或局促感。

之所以要專門設立反對性不當行為的溝通/申訴機制,是希望可以將以下信息和態度傳遞給每一個人:

性不當行為與任何工作場所的不當行動一樣,都可以作為申訴的內容,不必以此為恥或為懼,目的在於為受害者搭建安全且值得信任的訴說空間;

第三方的監督和介入是確保機制獨立性、中立性、有效性的必要舉措,今日凌晨新發的WWF周姓領導性不當行為事件就是最佳正例:受害者已經提交情況走完程序配合內部調查,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如果沒有第三方的督促,機制將淪為虛設。

毫無疑問,如果要在工作場所內搭建防治性不當行為的長效機制,只有「熱線」是明顯不夠的,還需要加入前期的多元性別意識提升培訓(面向所有工作人員和專業接線人員)、個案分類機制(性騷擾和性侵應當區別處理)、更為詳盡成熟的後期轉介跟進機制,以保證每個人都對此都達成一定的基本共識。

比如在反性騷擾中,我們如何定義加害者和受害者?這般的二元劃分是否會削弱被性騷擾一方的能動性?如何避免性騷擾兩端的性別預設所可能導致的局限性?如何更有效地尊重當事人的主觀意願和保護個人隱私?種種問題都需要熱線以外的種種配套措施加以完善和優化。

值得強調的是,「反對性不當行為熱線」是溝通/申訴機制的一種實現形式或工具,不必然成為唯一方案。同理,溝通/申訴機製作為長效防治性不正當機制中的必要一環,也不代表著它能夠承載起所有的「防治」功能。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由於性騷擾、性侵的發聲或自述多首見於網路平台,社會公眾難免會以一面之詞有失公允的理由保持觀望態度甚至是質疑其真實性,溝通/申訴機制之於性不當行為的兩端而言都是相對公正的一個渠道——雙方皆可以通過該機制道出實情,而說出的話語也將更具有說服力和約束力。

D. 對管理層和利益相關方進行專項培訓

有研究表明,工作場所中的性騷擾,80%以上來自具有權力關係的上司,故此,對於具備管理權力的管理層需要進行專項權利,以確保所有管理層都清晰了解性不正當行為,從而在管理過程中有清晰的界限,不利用職權為自己謀取性滿足,不創造令人恐慌的工作環境。管理層也必須清楚,一旦核實施與了性不正當行為將會面臨的後果和承擔的責任。

在與利益相關方合作時,必須事先告知該利益相關方性不正當行為政策、發生後的調查程序、後果。

組織可以這麼做:

在組織與利益相關方合作的協議中將禁止任何形式的性不正當行為條款;

為利益相關方提供專項培訓;

幫助利益相關方建立反性不正當行為制度;

我們的First Step to No平台也就是圍繞上述提及的方面進行,通過整合培訓、個人承諾以及個人意識評分體系的創新系統,針對工作場所內的不同面向提升意識。具體來說分為以下三個方面:

新員工培訓:所有的新員工,不論職務高低必須接受反性不當行為和申訴/投訴/舉報程序的培訓,並需要通過考核來確認所有員工清晰了解政策和程序。

在職員工培訓:每年至少一次接受反性不當行為和申訴/投訴/舉報程序的培訓;

志願者培訓:將反性不當行為和申訴/投訴/舉報程序的培訓增加進入志願者培訓機制中,或進行專項培訓,確保所有志願者(無論長期還是短期)均清晰政策和程序。

(FSTN培訓平台截圖)

E. 專人負責、定期回顧、接受監督

專人負責:組織應指定一名受員工信任或道德受認可的高層管理者或獨立第三方來負責申訴/投訴/舉報的處理;其聯絡方式應公開和透明;組織內其它任何人不得干涉處理過程;

定期回顧:組織必須以一定周期回顧組織內發生的各種申訴/投訴/舉報的事件和記錄,分析在同期內的預防效果,尋找根本原因,以有效預防性騷擾的再次發生。定期向社會公示控制效果,以尋要更好的表現;

接受監督:組織自願接受來自公眾及各利益相關方的監督,定期公示組織控制性騷擾及虐待的績效,有助於組織增強其健康工作場所的表現。

4. 長效機制的建立需要達成共識:尊重受害者的」意願「是一切工作開展的核心

值得強調的是,「反對性不當行為熱線」是溝通/申訴機制的一種實現形式或工具,不必然成為唯一方案。同理,溝通/申訴機製作為長效防治性騷擾機制中的必要一環,也不代表著它能夠承載起所有的「防治」功能,TA是一個可供發聲與否選擇的渠道,而非「勢必要發聲」的要求——

處於權力關係相對弱勢、掌握較少社會資源的一方「現身」「發聲」的成本是昂貴的,很可能會因此招致質疑、非議、責難、羞辱的狀況,因此是選擇站出來也好,不站出來也罷,都應以TA自身的意願和考量作為唯一且所有的衡量標準。

顯然,在建立防治反性不當行為機制的現實行動中,成立溝通/申訴機制絕非畢其功於一役之舉措,從意識提升到行為改變也還有很漫長的路要行走。

因為還有很多人覺得:

「如果當下你沒有明顯地拒絕,要那種讓對方get到的拒絕,是不算作性騷擾/性侵的喔。」

「作為成年人要對自己負責,要具備一定程度的邊界意識和獨立意識。「

「這麼漂亮遇到這些事情也是正常。」

「想開點,凡事別往心裡去。」

「不就是開玩笑嗎?同性之間摟摟抱抱很正常。」

……

很好,這就是我們倡議推動溝通/申訴機制及反性不當行為機制的最大動力和現實原因所在,至少可以讓受害者(當事人)知道——

"原來還有一個地方,我可以說出這些事情。」

「不會因此被人指責。」

「這些讓我無比痛苦的事情。」

「原來不是我的錯,不是因為我不夠好才要遇到這些事情。」

「不是我的錯。」

「這不是正常的事情。」

該申訴的申訴,該擔起責任的擔起責任。

除此之外,不用洗白。

後記:

原計劃這篇推送會在大前天出,然而日日都有暴擊湧現。

刪了寫,寫了改,改了加。

篇幅超6000字,所要傳達的信息已經嚴重過載。

思前想後,還是決意如此發出,只不過是為了今晚有覺好睡。

深知太陽底下沒有什麼新鮮事,但難過未曾停止。

時常面對著電腦屏幕不自覺地出神。

作為一個成年人,無法冷靜自持地面對類似事情,情緒被其左右拉扯,在某些人眼裡怕也是一個不合格、不理性、老被帶節奏的成年人。

就在以為完稿的時候,打開手機又看到關乎性騷擾的新消息。

差點忘了,還有疫苗。

《聯署 | 我承諾支持並保護每位性侵舉報者發聲》

文案|Sheila&Ice

配圖|來源於網路和映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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