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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體系研究

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去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必須加快形成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標體系、政策體系、標準體系、統計體系、績效評價、政績考核。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們要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從評價體制、評價主體、評價方法以及結果反饋四個方面入手,謀劃和設計科學的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體系,從而為推動我國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健全績效評價體制機制

與以經濟增速為績效評價對象不同,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面臨綜合性、多維度、難度量等諸多挑戰。沿用過去傳統思維方式開展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很難精準抓住高質量發展遇到的主要矛盾,也難以科學總結高質量發展取得的重要成就,更談不上從更高層次綜合制訂問題的解決方案。因此,推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需要進行頂層設計。

一是制定法律法規規範。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具體內容包括確定公共政策評價得以進行的標準、收集有關評價對象的各種信息、運用信息和評價方法對政策價值做出結論、利用評價結果提出建議和措施等多方面內容。因此,可考慮研究出台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的法律法規,確保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在統一的法律制度框架下運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建議明確各級政府制定和執行經濟發展政策應進行績效評價,確立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的重要地位;規範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主體、客體的權力與責任;制定並適時頒布全國性的績效評價指導準則,並推動績效評價的立法。

二是建立評價標準體系。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既涉及不同區域,也會涉及不同政府部門。各個區域和部門的績效評價標準應該有所不同。建議探索運用統一的原則和要求,按照不同績效評價對象設定不同的績效標準或標杆基準,建立起分類、分級、分階段的績效指標體系,確保能夠根據自身情況因應調適。

明確績效評價機構主體

建立相對權威客觀的政府績效評價機構,明確績效評價主體責任,界定相應的評價範圍和評價內容,統籌各個政府部門以及社會機構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是推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的必要條件。要著力推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主體的多元化,儘快形成從中央到地方、從內部到外部、職能分工不同、信息資源共享、專業人才數量充足的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組織體系,切實提高績效評價的客觀性和公信力。

在這一過程中,既要探索建立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部級聯席會議制度,明確牽頭單位,統籌推進國民經濟社會領域的綜合性、全局性的績效評價,並注重結合部門業務專長,開展各項高質量發展專項績效評價工作;還要充分發揮民間組織機制靈活、立場中立、社會關係廣泛的優勢,鼓勵和引導民間政策評價組織積极參与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體系工作。

科學制定評價技術方法

科學合理的評價技術方法是確保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取得預期效果的重要保障。要注重借鑒國際已有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調動各方力量,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評價理論和實踐探索,探索發展出適合我國現階段國情的評價體系。

一是加強評價理論研究。可考慮組織大學和相關科研機構圍繞高質量發展目標規劃與設定、目標分解和責任落實、目標實施過程與分析、目標實現程度評價等內容,加強對國外先進理論和經驗研究借鑒,著力構建科學、規範、全面、可行的高質量增長政策績效評價框架體系。高質量發展政策的制定、執行與完善是一個各方參與、互動反饋、螺旋式上升的過程,因此,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方法完善要保持開放性,在實踐中不斷成熟完善,要注重評價方法的適用性和易操作性,提高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的效率。

二是強化評價實踐探索。要制訂具有可操作性的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工作方案,明確界定各環節具體的工作內容、工作要求和規範,形成環環相扣的評價工作鏈條,為順利推進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工作提供指引。有效收集、分門別類、深入分析數據是績效評價客觀公正的關鍵。可考慮探索建立以國家統計局為主體,各政府部門和社會機構多方參與的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信息系統;注重定量定性分析相結合、內部評價與外部評價相結合,創新利用統計抽樣分析法、對比分析法、同行評價、問卷調查、當面訪談等多種方式,提高績效評價的科學性、客觀性和準確性。

確保評價結果反饋見效

績效評價必須有利於政府推進高質量發展。通過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促進政府更好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落實新發展理念,引入高質量發展服務標準,改進政府管理和服務流程,不斷修訂和補充高質量發展政策內容,促進評價的規範化和程序化,形成良性循環通道,為高質量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產品和服務。

一是創新評價利用方式。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是一個問題診斷、績效反饋和組織學習的過程,要避免為評價而評價的錯誤傾向,以前瞻性思維,把握重點,縱深切入,講求績效,形成高質量發展政策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利用體系。此外,還要加大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力度,形成績效信息收集、風險預警、問題診斷、成因研判、政策優化和績效改進的良性循環;加強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結果公開力度,提高公眾認識、參與或監督政府政策決策過程能力,檢驗政策舉措是否符合經濟高質量發展內在要求,有利於實現政策資源的高效配置。

二是建立績效問責制度。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旨在持續性改進績效、提升管理質量、增強政府服務滿意度。必須完善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配套制度,加大改革創新的力度,用機制來保證高質量發展各項政策的推進和實施,用制度來確保各項服務承諾事項的兌現和落實。在這一過程中,可考慮探索建立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結果行政問責制度、政府績效獎懲制度等,對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中發現的好經驗和好做法,應給予表揚,對高質量發展過程中發現的政策落實不到位、政策調整滯後等行為堅決給予績效問責。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國家信息中心經濟預測部 宋瑞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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