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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哭無淚:離婚後,我妹妹把我趕走了

作者:逗逗,圖片:攝圖網

原創作品,抄襲搬運必究。

01.

有一種傷害,讓人徹底絕望,那就是親情傷害。

我的母親,也就只有在有事需要我的時候,才想起自己有個女兒吧。

她原本是和我哥嫂一家住在一起,給他們做家務,帶小孩,天天接送孩子上學放學。

在我婚後生孩子時,她被我哥哥嫂嫂打發出來了,嫌她老了,不中用了,攆來我家。

我媽在我家大概是住了3年左右,她才開始想找點事情做,攢點小錢花,幫別人做手工活。

但是,她手裡哪怕只有100塊錢,也會想著要留80塊錢給我哥他們一家,19塊錢留給自己,1塊錢才想著給我。

前年,她有點錢讓我給保管,其實也就8000塊錢而已。

生病住院的時候,就叫我趕緊把8000塊錢拿給我哥,生怕死了之後,這筆錢落在我手裡。

02.

我真是呵呵了!

她生病住院,前前後後,我為她花了3w塊錢,她還想著要把這錢留給我哥。

她一點都不記得:在她住院的時候,我哥一家子連去看她一眼都懶得去看,她也忘了,當初是被我哥我嫂趕出來的。

而且,她所謂的8000塊錢,可以說有一部分都是我給的(準確說我給的生活費)。

而為了幫她保管那點錢,我還差點被侄兒子打,嘴裡還說,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我沒資格拿奶奶留給他們的錢。

媽媽都心疼兒子,只有兒子是親生的,女兒都是撿的,只有給她收拾殘局的作用。

現在我終於理解「嫁出去的女兒就是潑出去的水」這句話的含義了。

這件事,讓我心寒了,也讓我拎得清了——娘家再困難,都不要管,他們再有錢,也不要沾,過好自己小家庭的日子就行。

女人有了家庭之後,要分清側重點,對自己的小家庭全力以赴,原生家庭的問題不能成為自己的牽掛,除非他們殘疾或者失去了賺錢的能力,不能太心軟,不然兩個家庭都不買自己的賬,還把自己搞得很累。

說得絕情一點——可能,現在我媽死了,我都不會回去娘家看她一眼了。

03.

被原生家庭傷害的,除了我,還有我閨蜜,她跟她的妹妹如今已經沒有什麼感情了。

她剛離婚那會,特難過,身無分文,日子過得拮据。

剛出去打工的時候,確實沒錢租房子,剛好她妹妹自己租了房子,然後她就想著在她妹那裡蹭一兩個月,等領到工資了就自己另外租房子。

可是,她剛住了一個星期,她妹妹就一臉冷漠地跟她說:「我好朋友要來投靠我,你自己想辦法找地方住。」

我閨蜜當時那個欲哭無淚啊!

那可是同一個父母的親妹啊!

當晚,我閨蜜打電話給我,我馬上過去把她接走了。

至今,10年左右過去了,她仍然忘不了當時被親妹趕出來的情景。

現在,她也再婚了,老公百般疼愛,兒子乖巧,家庭美美的,雖不是大富大貴,但也衣食無憂。

談及自己的妹妹,她說:「這輩子跟我妹是親不起來了,誰能忘記落魄時被傷害的感覺,更何況還是從小到大一起長大的妹妹!」

很多人都會說,過去的事還記那麼清楚幹嘛,都親姐妹,沒必要這麼記仇。

郭德綱有一句話說得好——不明白任何情況就勸你一定要大度的人,這種人,你要離他遠一點,因為雷劈他的時候,會連累到你。

04.

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親情也不例外,所謂的溫暖親情,是建立在人情往來,並且大家互相關心的基礎上,而不是因為你是同一個爸媽生的,我就必須對你好。

傷人最深最重的人,往往不是你的敵人,而是你最親的人。

一個粉絲跟我說:「我媽也是跟你同款的媽媽,我有錢才把我當女兒,沒錢就六親不認。

我丈夫死了,我一直在外租房子住。

我動了大手術,手裡也沒錢了,在她家住三天,下著大雪,她硬是把我往外攆。

一件一件事,我的心傷透了。

這其中的痛,只有經歷的人才身有體會。

最親的人,傷得最深,這種痛,不好癒合。我現在有家了,也有錢了,不再跟當年一樣落魄。

但我媽媽年齡大了,經濟也困難。

我是這樣做的,花錢上盡義務,但是心裡的愛沒有了。

還她的養育之恩,她畢竟年齡大了,不問事,也沒人性。

但是心裡的愛,挂念沒有了,只是義務。」

05.

今日話題:

你至親的人,是否傷過你?

你還相信親情嗎?

歡迎留言分享~

-END-

作者:逗逗,網易認證情感達人,微博簽約自媒體,專註兩性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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