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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離家出走後,多年後再相見,現生了個兒子,竟然要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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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風網友 @淡淡憂 在論壇發帖:

我媽媽在我十歲那年離家出走了,去到外地結婚生孩子,幾年信息都沒有一個,後來我出門打工回家才打聽到她在那裡,也去耍過幾次,結婚了也去過一兩次,我結婚她也沒有給過我什麼。

去年回家我還給她們一家大小買了一萬多的衣服,鞋子,項鏈。而且是每次去她們那裡我都要給她們一家大小買衣服,吃的。以前還給我媽媽買了一對耳環。

現在我媽媽今天打電話給我找我借錢給她兒子買房子。語氣也不好,意思就是我沒有錢也要去給她借幾萬。在這裡我聲明一下,我自己去年才買了一套房子還是按揭的,馬上也要接房了,裝修也要錢,我自己還有兩個兒子才十來歲,還有車子要養,一家人的生活開銷,也沒有多餘的錢,我想對我媽媽說的是你自己生的兒子是你的責任、我不欠他什麼。現在心情一直鬱悶起的,大家幫我支個招該不該去借。

網友熱議:

@舒菲:如果你媽態度確實不好,換我就不會借,除了生下你,沒有任何關係!

@喜歡湊熱鬧:若出走主要是你爸的原因,你的經濟又有些寬裕,適當表示一下還是可以的(也不用你媽借多少你就給多少),畢竟是你同母異父的弟弟,你們兩個血管里的血有一半是一樣的嘛。

@流浪的魚:這事真不好說,家家有難念的經,這要看你自己的能力說話,如果你離家出走的媽媽在你心目中是無法放下的人,那你肯定會幫她想辦法。但問題是,一個從小都拋棄了你的媽媽值得你這樣嗎?另一個問題是,是不是你媽媽的那個家的人慫起的或者逼起的呢,因為你以前都那麼大方嘛,給人的感覺就是吃麻了口的那種。

@流浪的魚:樓主媽媽那個家的人這次胃口太大,以前都是細水長流,樓主肯定覺得維持了這份親情,心裡也很美,樓主媽媽的人這次胃口太大,失算了,這次把樓主也給嚇著了,不划算呀,怕這回這股細水要斷哦。

@頂天立地啊:不借,你已經算仁至義盡了,你十歲她就拋棄你們父子二人離家出走,現在你可以掙錢了想你幫助,她的想法可能是她生下了你,你漲大成人結婚了後來也去找過她,給她們全家一些衣服,禮物……她以為你是應該的,這樣的人,哎,那是你做人有回報之心,而她則是得寸進尺。忘記她吧!就算她給了你生命,如果可以的話以後也不要再來往了。(個人見解)

@漫步涪邊:我覺得樓主平時已經做得夠仁至義盡了,你們媽媽當年「拋棄」年幼的你,你長大後還是給予了媽媽關懷,已經很好了。現在她和其他男人生的娃兒買房子也要你借錢,因為很可能是有借無回,而你自己也有自己的家庭需要供養,我覺得大可以把話說清楚,實在是經濟上幫不了這麼大的忙,如果你媽能理解就理解,不能理解也沒得啥子,做到問心無愧就行。

@一簾憂夢:就是你媽態度好,換我也不會去借的,心疼媽媽可以在自己力所能及情況下表示一點,你們不是在一起長大,要說和他感情沒多深,他有爸爸,比你更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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