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央行行長:Fintech的潛力取決於監管適應性
來源:國際清算銀行 2018年7月24日
本文是菲律賓央行行長Nestor A Espenilla,2018年7月13日在菲律賓銀行學院董事會議上演講
本文由亞太未來金融研究院研究團隊編譯
以下是演講節選:
在建立問責制和積極應對快速變化的金融環境方面, BSP一直致力於提供有利的監管環境,使創新蓬勃發展,同時防範技術變革帶來的風險。
BSP支持以靈活的「測試和學習」方法來進行金融創新。其他國家稱之為「監管沙箱」。從本質上講,菲律賓為新的業務模型提供測試基礎,以指導菲律賓評估潛在風險。最終目標是了解風險,根據需要採取緩解措施,同時也為市場參與者提供利用這些新技術的空間。在這種方法的指導下,BSP確保監管的強度和內容根據新活動中確定的風險程度進行校準。菲律賓相信這是實現創新的唯一途徑。
菲律賓還鼓勵新型機構、現有機構、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多方合作,以實現「一致的監管方法」。這可確保政策一致性並防止監管套利。菲律賓目前正在與其他金融監管機構合作,在我擔任主席的金融部門論壇(FSF)下設立一個新的多邊金融科技委員會。菲律賓還與國家隱私委員會和反洗錢委員會密切協調。
BSP還進一步完善了現有法規,以有效應對銀行服務數字化,金融科技發展以及技術相關風險的出現,同時保持對金融創新的支持。
菲律賓已經合理化了與貨幣服務業務或MSB運營相關的監管框架。具體而言,菲律賓加強了對客戶盡職調查的期望,以重新平衡金融誠信和金融包容性的目標。根據修訂後的反洗錢(AML)規則,在特定條件下,針對低風險客戶/賬戶/交易,放寬客戶盡職調查/了解客戶(KYC)要求。
菲律賓已經建立了一個監管虛擬貨幣(VC)交易所和在菲律賓運營的類似實體的框架。在新框架下,虛擬貨幣交易所被歸類為匯款和轉賬公司(RTC),並需要註冊,需要最低資本要求,內部控制,監管報告以及遵守反洗錢規則和法規。
菲律賓還與其他監管機構合作,對初始代幣產品和風險投資交易活動等新事物採取統一的監管方法。菲律賓正在與被監管機構密切合作,共同推出私人數字貨幣和其他先進的虛擬代幣技術。目前,菲律賓正在研究中央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問題及其對信貸供應的意義以及對金融體系的影響。
與此同時,菲律賓實施了一種現金代理模式,通過電子銀行自助在線設施和實時交易功能,以及現金交付(CICO)系統提供的創新服務交付渠道,即第三方現金代理商。
菲律賓注意到區塊鏈或分散式分類賬技術(DLT)的興起。目前,菲律賓正在與市場創新者和行業參與者密切合作,探索與DLT提供商相關的可行但安全的代理銀行合作。這些合作關係可以進一步增強銀行與金融科技公司之間的協同效應。
到目前為止,菲律賓已經批准了一個採用測試的項目,該項目將有助於建立實時的國內和海外匯款走廊,而無需建立中央運營商。這將有利於匯款業務,這些業務嚴重依賴代理銀行業務來安全有效地結算匯款交易,特別是海外菲律賓人向其家庭受益人的匯款。
還有一個正在進行的項目,可能很多人都知道,菲律賓銀行家協會(BAP)率先開發了一個由區塊鏈技術開發的數字身份識別(ID)。BAP與一家技術和諮詢公司以及幾家國內銀行合作,採用「自我管理」類型的身份管理,授予客戶對個人和敏感信息共享的全面控制和管理。
在所有這些數字化轉型和金融創新中,BSP還認識到創建一個安全、可靠和高效的數字金融生態系統的基本需求,所有這些創新都可以彙集在一起,以實現最大的協同效應。
2015年,即三年前,菲律賓推出了全國零售支付系統(NRPS)。它為在該國建立安全、高效、價格合理、可互操作且可靠的零售支付系統提供了政策和監管框架。設想由此產生的支付生態系統定位為金融創新的平台。行業參與者可以利用金融科技解決方案,並在有組織的、商業上可行的、高效的零售支付系統中提供服務。
自NRPS啟動以來,菲律賓已經開啟了重要的里程碑。其中包括將菲律賓信息交換機構公司(PCHC)的批量銀行間轉賬服務轉換為PESO網路,以及啟動InstaPay,允許在該國任何地方的參與成員金融機構之間進行24*7低價值電子資金轉賬。
BSP目前還在探索RegTech解決方案,以簡化其自身的監管職能,特別是在解決監管合規和監管方面。已經進行的兩個項目是聊天機器人和API。
最後,菲律賓通過多部門和區域合作活動加強菲律賓的跨境業務。去年11月,BSP與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簽訂了金融科技合作協議。菲律賓正在與其他中央銀行制定其他類似協議,菲律賓希望在未來幾個月內簽署其中一些協議。
數字技術將繼續在銀行業的未來發揮決定性作用。它改變核心業務模式和金融服務業的潛力最終取決於監管者是否願意應對不斷變化的趨勢。通過加強協作,我們將能夠預測變化,識別不同行業的技術趨勢,並充分發揮數字創新的潛力,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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