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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力平:治理金融亂象與強化科技金融監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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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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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21 世紀第二個10 年以來, 中國金融業獲得了長足發展。許多經濟指標表明, 中國金融業在多方面呈現出欣欣向榮的局面。金融業的繁榮,催生了金融科技的野蠻生長。金融科技大發展的背景下,金融亂象在中華大地上也重新出現了。北京師範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國際金融研究所所長, 中國經濟50 人論壇專家成員賀力平、北京師範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金融學專業博士研究生趙鷂對治理金融亂象與強化科技金融監管法律的問題發表了獨家看法,並作《治理金融亂象與強化科技金融監管法律》一文,該文作為綠法(國際)聯盟研究院首部專著《新時代下的中國金融使命》第二部分「金融與法律規制重構」首篇正式發表。綠法(國際)聯盟秘書處摘取其中關於「金融科技背景介紹和金融亂象的核心觀點,直擊金融本質,共同探討治理金融亂象與強化科技金融監管法律問題。

進入21 世紀第二個10 年以來, 中國金融業獲得了長足發展。許多經濟指標表明, 中國金融業在多方面呈現出欣欣向榮的局面。從2010年到2016 年末, 年度人民幣貸款餘額從47. 9 萬億元增加到106. 6 萬億元, 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額從7786 億元增加到12416 億元, 企業債券發行額從1. 1 萬億元增加到2. 99 萬億元。此外, 境內A 股(人民幣普通股) 和B 股(人民幣特種股) 市場的上市企業總數從2063 個增加到3052 個, 股票市價總值從26. 5 萬億元擴大到50. 7 萬億元; 公司信用類債券發行額從1. 68 萬億元增加到3. 17 萬億元。「社會融資規模」存量在2017 年末已達到174. 7 萬億元。

中國金融業的活躍和發展, 有力地支持了國內經濟持續增長。自2013 年以來, 隨著國內外經濟環境的深刻變化, 中國經濟增長出現了一定程度的放緩。如果在此時期, 企業融資環境也發生不利變動, 那麼, 中國企業的後續發展將受到嚴重製約。事實上, 近年來國內許多企業利用融資環境的改善極大地推動了技術創新, 在日趨活躍的國內市場上不斷推出新產品、新服務, 「互聯網+ 」 現在成為國民經濟各行各業升級換代的領航風向標, 許多產業面貌發生了巨大改觀。

金融業的活躍和企業領域的發展, 除了得益於政策和制度層面改革和調整的支持, 還得益於技術創新和社會智力進步的巨大推動。金融科技(Fintech) 就是在這個背景下產生的新事物。如果說金融創新主要是指金融機構運用新技術手段不斷推出新的金融產品設計和金融服務,金融科技則是指一大批新興企業運用前沿技術嘗試以新的方式推出新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 並對現有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進行改進和更新。金融科技的典型事例是將金融產品設計和金融服務設計融入智能手機的運行平台, 為更多的人創造出獲得金融服務的機會和條件。

在國內金融業日趨活躍的大背景下, 中國已成為企業創新的樂園,尤其在金融科技領域, 中國已成為一定意義上的世界領跑者。一項來自《經濟學人》的國際調查結果顯示, 2016 年, 風險資本(VC) 在中國金融科技領域中的投資總額超過了70 億美元, 多於同期的美國(約54億美元)。

不可否認的是,在金融科技大發展的背景下, 金融亂象在中華大地上也重新出現了。在20 世紀80 年代, 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早期歲月, 就出現過「亂集資」 「非法集資」 等金融亂象。在90年代, 也多次出現「高息攬存」 「企業三角債」 等問題。2010 年以來, 大量違法違規集資活動再次頻現, 違約事件層出不窮。一些企業和個人打著「互聯網金融」、「科技金融」、「金融創新」 和「普惠金融」 等旗號大肆開展非規範融資和借貸活動, 不僅未將資金輸入實體經濟, 還讓許多普通投資者蒙受重大財產損失。金融亂象已成為制約我國金融和經濟持續穩健發展的一個重要問題。

新時代背景下的金融亂象有多方面的表現。中國工商銀行董事長易會滿於2017 年8 月24 日在中國銀行業發展論壇的演講中指出,金融亂象的表現有: 一是經濟過度金融化, 市場上出現了爭先恐後辦金融的現象, 各類新金融、類金融、准金融機構無序發展、遍地開花,在繁榮背後存在著泡沫與風險;二是部分金融機構和一些交叉性金融領域創新過度、過快, 帶來產品多層嵌套、鏈條過長、期限過度錯配、槓桿過高等問題, 尤其是金融與互聯網結合後使得交易形式更為複雜, 不僅增加了風險隱蔽性和交叉傳染的可能性, 也加劇了金融系統「脫實向虛」 的傾向;三是金融牌照的綜合化與實質經營的綜合化很難區分, 多牌照的金融控股公司增加了分業監管難度, 且由於監管標準存在差異, 容易形成套利空間; 四是影子銀行體系異化, 如個別貨幣市場基金產品功能異化, 以公募基金之名, 行銀行功能之實等。

2017 年7 月中旬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 金融工作要強化監管, 提高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能力。要以強化金融監管為重點, 以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線, 加快相關法律法規建設, 完善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 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 加強功能監管, 更加重視行為監管。此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還決定成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

治理金融亂象離不開金融監管發力。信息技術的發展, 促使金融科技獲得不可阻擋的發展力量, 但同時也使得金融風險具有涵蓋範圍廣、關聯性強、傳導擴散錯綜複雜等特點, 這給監管體制與監管機制, 尤其是現有監管法律法規等帶來巨大挑戰。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的成立, 不僅可以彌補監管體制機制短板, 而且有利於提高監管工作的專業性和針對性, 防止監管資源的空耗和浪費, 從而使金融風險信息的傳達和監管幹預流程更加順暢。我們應以此為契機, 全面落實依法治國, 全面加強和改進現有金融監管法律法規的實施和建設, 確保我國金融發展牢牢建立在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基礎之上, 避免虛假繁榮。

2016 年4 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下發, 意味著全國範圍內的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開始啟動。整治範圍涵蓋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消費金融、互聯網資產管理、非銀行支付業務等方面。隨著專項整治工作的深入開展, 互聯網金融監管各項配套制度不斷完善, 與此同時金融科技概念逐步興起, 眾多互聯網金融企業紛紛轉型發展金融科技。相比於互聯網金融的概念, 金融科技更加強調運用新的技術對金融業務的輔助、支持和優化作用, 代表著一種金融與科技的全方位融合或趨勢, 金融科技同樣要遵守金融業務的內在規律、法律法規以及監管要求。按照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說法, 金融科技主要分為支付結算、存貸款與資本籌集、投資管理、市場設施四類, 具體業態主要包括網路支付、網路借貸、智能投顧、區塊鏈技術在金融領域應用等。由於金融科技存在跨界、去中心化等特點, 跨監管領域可能因此產生。高度複雜的金融產品衝擊現有的監管制度及體系, 金融科技監管面臨重要挑戰。自2017 年以來, 全球監管機構高度重視對金融科技的監管, 密切跟蹤研究金融科技創新行為, 倡導監管科技(RegTech)理念, 強化監管科技的發展和應用。

2017 年金融科技監管特點總體表現為「重整治、強監管」,按照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 完善金融科技監管制度。2017 年5 月15 日, 中國人民銀行成立了金融科技委員會, 著力構建長期有效的金融科技監管構架, 防範潛在金融風險, 保障金融安全穩定。

在崇尚法治的今天, 金融領域的法治建設同樣至關重要。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 也是一個國家國際競爭力的體現。24 小時不間斷的實時交易, 令金融市場瞬息萬變。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不斷向縱深發展,無論是一國貨幣政策的調整和規範, 還是一國金融市場的創新、風險的傳播, 都會在金融領域產生全球化的波及效應。由此對一國金融市場和金融秩序產生的挑戰和衝擊, 不言而喻。法律制度的健全, 是一國金融業保持穩定、發揮作用的前提和基石。近年來, 各國都在總結金融危機教訓的基礎上加大了金融立法和修法力度。我國金融行業要健康、迅速發展須重視金融立法工作, 金融法律須與時俱進、開拓創新, 立法和修法工作須具有一定的緊迫性和實效性。

本文首先簡述金融監管與立法的關係,然後概述現行國內金融立法的幾個不足之處,並在此基礎上提出改進金融立法的建議, 最後為結論與展望。

本文摘自綠法(國際)聯盟編著、中信出版集團出版的《新時代下的中國金融使命》一書

特別聲明

綠法(國際)聯盟研究院首部專著《新時代下的中國金融使命》已正式出版,綠法(國際)聯盟秘書處將對書中各位經濟學家發表文章中的核心觀點進行提煉發布。所有發布文章未經允許不得轉載。如需轉載,請在微信後台聯繫小編。

綠法(國際)聯盟微信公眾號ID:GLGA-eco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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