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問題疫苗事件:我們要的,不只是事後」舉一反三
應對長生生物問題疫苗這類危機,不只需要事後性「舉一反三」,更需要把「舉一反三」對應的嚴格姿態,嵌入前置性的常態監管中。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 | 社論
7月23日,習近平總書記對長生生物違法違規生產疫苗作出重要指示,吉林省委立即召開常委會議傳達學習。會議強調,要嚴肅追責問責,對不法企業施以重拳、依法從嚴處理,對不法分子堅決儘快嚴懲,對監管失職瀆職的堅決嚴厲問責。
在總書記和總理相繼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之後,吉林省委、省政府、省紀委監委迅速跟進,積極展開各項落實行動,不僅表態將徹查長生生物疫苗存在的問題,也將對全省疫苗生產企業進行全流程、全鏈條徹查,全面排查高風險藥品企業,堅決消除各種風險隱患,全力保障群眾切身利益。最新消息顯示,長生生物董事長高某芳等15名涉案人員被依法刑事拘留。
該抓則抓,絕不姑息,無疑是此事應對的「正確方式」。本質上,面對疫苗這樣的公共安全問題,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並保持常態化高壓監管態勢,是消除公眾焦慮的不二之方。
疫苗無小事,關涉的是我們的孩子,是每一個人可以期許的未來。在疫苗安全的問題上,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餘地。一個批次的疫苗出現了「質量不合格」,一堆生產記錄發生了造假行為,在公共空間很容易激起巨大的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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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10年,山西乙肝疫苗事件就曾引發廣泛關注。2016年,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更是震驚全國,300多名幹部被問責,也打破了歷史紀錄。此次長生生物生產的疫苗被指造假,以及這樣的疫苗以行賄的手段行銷全國,可以說,正是基層有關部門監管缺乏剛性、問責難以到底的結果。
而當有關監管部門明明可以及時披露案情,明明可以嚴厲懲罰以儆效尤,結果卻遮遮掩掩、高舉輕放,引發「次生輿情」也就其來有自。
有關企業出於牟利目的而不擇手段,尋求「突圍」、抄近道,其問題就擺在那兒。但這承接的下文,不應是「問題連著問題」。遺憾的是,有些基層監管職能部門未能真正實現對相關企業在生產、銷售、運輸、使用等全鏈條、全流程,進行長效的、嚴格的監管。比如,冷鏈運輸,在很多地方就難以實現;又如,疫苗採購中的利益輸送一直難以杜絕。如此,無事則已,一有事就是大事。
在公共安全事務上,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層政府,當多些積極、主動的施政行為,尤其是常態化的嚴厲監管,這樣才能真正贏得民眾更多的信任和理解。
每一次公共危機爆發,有關部門都會表態說「舉一反三」,而若將事後性「舉一反三」對應的嚴格姿態,嵌入前置性的常態監管中,這類問題想必會減少很多。
教訓就是教訓,我們期望長生生物疫苗案能成為一個轉折,最終以「猛葯去痾、刮骨療毒」的方式「給全國人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不止是疫苗,還有藥品、食品等各個領域,基層管理部門都能落實嚴厲的監管,以善治為策,讓民眾更放心、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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