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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於小者必害於大」

原標題:「利於小者必害於大」


「利於小者必害於大」


——唐代官員陸贄「為政不背人情債」

劉緒義



唐貞元三年(787年)的一天,東都洛陽的官員、豪紳富商們都早早地趕到嵩山的豐樂寺,不為別的,就為祭奠一個人。這個人雖不是什麼達官貴人,但卻是一個達官貴人的母親。這個達官貴人叫做陸贄。


陸贄何許人也?蘇軾稱讚他「才本王佐,學為帝師」。陸贄,字敬輿,蘇州嘉興人。陸氏本為江南望族,只可惜陸贄出生時,家道已經衰落。然而,陸贄很有才,大曆六年(771年),年僅18歲即高中進士,先後擔任華州鄭縣(今陝西華縣)縣尉和渭南縣主簿。

唐德宗即位後,即徵召他擔任翰林學士、監察御史,參與機務,成為德宗極為倚重的近臣,雖無宰相之位,卻被稱為「內相」。陸贄協助德宗走出涇原兵變危機,挽大唐江山於將傾,時人呼為「救時內相」。


這一年,陸贄的母親因病去世,他按照規定回鄉「丁憂」守孝,經過洛陽,陸贄將母親的靈柩停於東都洛陽嵩山的豐樂寺。洛陽當地官員、豪紳富商們聽說後,自然不會放過這個千載難逢的結交機會,於是紛紛帶著奠禮登門拜祭。然而,這些前來拜祭的官員商紳卻吃了一次閉門羹。對於當地官員、商紳的做法,陸贄毫不領情,他一口回絕說:「家母過世,是我的私事,諸位與我非親非故,僅只是宦途之交,你們厚饋的奠禮我是絕對不能收的,請諸位拿回去吧!」無奈,碰了一鼻子灰的官員商紳們,只好悻悻而去。


事實上,陸贄為官清廉,不事積蓄,丁憂期間生活常常捉襟見肘,最後靠朋友韋皋的資助,才渡過了給他母親治喪、守制的難關。


陸贄的做法,毫無疑問引起了很多人的不解甚至不滿,唐德宗聽到這些議論後,在一個極私密的場合,對陸贄說:「你的清廉和謹慎也有點太過分了吧。各地官員到長安來,給你送一些禮物,那是人之常情。你全都拒之門外,一點都不接受,那是很不近人情的。其實,如果送你一根馬鞭、一雙皮靴之類的小禮物,你就收下好了,也是無傷大雅的。」


沒想到,德宗的這一番啟悟,不僅沒有使陸贄改弦更張,第二天,德宗還收到了陸贄的一份奏章,正兒八經地回復了皇帝:

「官員接受賄賂,哪怕只有一尺布,也算犯罪,必須懲處,更何況是身為百僚之長的宰相,豈可開此方便之門?受賄之門一旦打開,慾望一定膨脹,一開始是馬鞭和靴子,接下來就是黃金和美玉;眼前有種種誘惑,內心又豈能不亂?」


因此,接受「鞭靴」之類的饋贈,絕對不是「受亦無妨」的小事,因為「傷風害禮,莫甚於私;暴物殘民,莫大於賄」,上樑不正,焉能使下樑不歪?


為政不背人情債,並非不講人情。但是,靠金錢來維繫人情,維繫的只是膚淺的關係、表面上的一團和氣,相反卻正是腐敗產生的土壤。它助長了人際關係中的算計,將真正的人情庸俗化。陸贄心裡清楚得很,假如自己是丟官回鄉,你看那些官員富紳會不會因為母親去世而爭著來拜祭呢?


陸贄對此有著自己清醒的頭腦:「利於小者必害於大。賄道一開,展轉滋甚,鞭靴不已,必及衣裘……必及金璧。」不難明白,其實很多腐敗都是從人情開始的。剛開始很小,慢慢地就大了起來;剛開始用私款,慢慢地就會用公款。


在民間也一樣,「人情是筆債,提起鍋來賣」。很多人砸鍋賣鐵,為的就是受人情之累。官場何嘗不是如此,官員的人情來往要遠遠大過民間百姓,總有一天會入不敷出,到時就會打公款的主意,歷史與現實的教訓還少嗎?

(作者為長沙稅務幹部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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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編輯:潤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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