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離婚半年後生下女兒,前夫驗DNA後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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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台灣一名女子離婚半年後生下女兒,前夫驗了DNA後發現並非自己的骨肉,於是怒告前妻的情夫。但桃園檢方最後給予這名情夫「不起訴」處分。
(示意圖)
台媒昨天報道,桃園市徐姓男子與葉姓女子2012年5月1日離婚,半年後,葉生了個女兒。經DNA親子鑒定,徐發現女嬰不是他的骨肉,他推算時間,葉與他還有婚姻關係時,就外遇懷孕,因此怒告前妻的情人王姓男子妨害家庭。
王坦承,他與葉姓女子曾於2012年1月間前往楊梅區一處旅館,發生性行為,後來葉發現自己懷孕了,找他商量:「我懷孕了,被我老公知道就死定了,該怎麼辦?」他才知道葉是已婚身份。
檢方認為,王不知道葉是有夫之婦,難認其主觀上具有「與有配偶之人相奸」的犯意,又查無積極事證,認定王罪嫌不足,已予他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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