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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親手溺死親生女兒的父親除了譴責,就真的無話可說了嗎

7月25日,南京江寧無名女童屍體案告破。女童的父親楊某響(男,36歲,安徽蕪湖人,)和爺爺楊某松(男,65歲)供述了於6月23日晚將其推入句容河中致其溺亡的犯罪事實。

初一知,大家都義憤填膺,簡直禽獸不如!

憤怒之餘,我們試著看看事情的經過。

女童從小就被查出腦癱,父母也曾帶她去過很多地方看病,前後花費10萬元左右,沒能治好,3歲時,女童父母就此離婚,媽媽不負責任,揚長而去;爸爸也覺負擔很重,只有奶奶捨不得她,帶著她去淮安獨自撫養。日子就像其實暗流洶湧的平靜河面一樣悄悄地流淌著。

不幸的是,上個月,奶奶被查出患有腸癌,回到蕪湖做手術,女童也就被帶到南京找爸爸。這兩個本以為眼不見心平靜、自欺欺人地艱難活著的大男人,面對六年相隔的腦癱女兒孫女的突然到來,肯定一下子懵了,生活無人照顧,花費一下劇升。

《現代快報》採訪的女童奶奶說過,因為孩子的病,她父母吵了很多次,最終在孩子3歲時,兩人離婚,而「我兒子不想放棄孩子。」「兒子至今都沒有相過親,也有姑娘主動找上門來,但是由於家裡有個腦癱孩子,兒子至今都有思想包袱,不想給人家帶來負擔,一直沒有再婚。」「我兒子一直沒放棄孩子,除了支付生活費用外,只要攢夠了錢,就讓我帶著孩子去大醫院接受治療。」這些年,奶奶帶著孩子跑過南京、上海等地的兒童醫院,花在孩子治病上的錢,前前後後有五六十萬,現在孩子每天吃的葯,最低要40元,這些年再加上孩子的主食是牛奶,生活費用也很高。」

這裡不免有母親對兒子的辯護之詞,但我相信這兩個男人愛過、疼過孩子,也為孩子做出過努力,但在這禍不單行、突如其來的變故面前失控了。是的,他們不顧親情、法律,親手將親生女兒推入河中,這是喪盡天良、滅絕人性、慘無人道的暴行。

從旁人看,從公理論,不管怎樣,貧窮絕對不是殺死腦癱女兒的理由;從當事人的具體情況來看,貧窮卻絕對是殺死腦癱女兒最直接的理由。

這個悲劇,從這家人家的經濟條件和個人認知看必然發生。試想,如果奶奶不病,女孩的生命或許能延續下去,但奶奶總有老去的那一天,那時,會發生什麼呢?晚發生一些時間而已。

令人意外的是,許多網友對爺爺爸爸並不是一味譴責,他們更傾向認為這是一起社會悲劇,而不認為這是一起無法原諒的暴行。

有的人在困難時候,割股療親;有的人在困難時期,易子而食,這是人與人之間的不同。

我不知道在推的那一剎那,他們的心理。但我相信,他們在推之前,不是沒有想到親情與法律,而是焦慮、無助戰勝了恐懼;而在推的那一剎那,感覺到解脫的同時,我也相信,他們也把自己從精神上殺死了。

是的,我在這個世界看到不少因為一些不公正的遭遇、嚴重的戕害已經從精神上殺死了自己的人,他們不算貧窮,所以在沒有自我、自尊、渾渾噩噩地混日子,人畜無害,也於世無益。

其實,哪個地方能一切如你之意呢?我看,這些人主要從自身因素思考起。

而當貧窮的因子加進去,那麼極少數則走向極端,要麼傷害無辜人群,殘害弱小兒童。

今年6月28日,29歲的黃一川在上海一所小學附近將3名男童和1名女性家長砍傷,2名受傷男童經搶救無效死亡。17年1月4日,廣西憑祥市的覃鵬安,以接小孩為由騙過幼兒園門衛,對正在用餐的學生亂砍。

要麼就是對自己的親人動手,就像女童的父親楊某。

是的,許多極端事件的當事人思維落後、個性偏執讓他們選擇了一個錯誤,就像神經短路、精神病發作,如果客觀一些,其實也是深層、長久的其他原因堆積而爆發。

人都是想向善的,但惡也是永遠存在的,無論是這個社會,還是你自己。但我們對它的複雜性與變化性似乎沒有深入地去分析與認識。

比如,雖然,惡就應該萬眾唾棄,但,同樣是惡,這次的殺親總覺得還有點什麼不同的成分在裡面。與5月11日滴滴司機劉振華姦殺空姐顯然不是同一性質的惡。

有些惡是走投無路後乾的傻事,有的惡純粹是私慾的膨脹;有的惡是偏執的個性帶來的,有的惡是狹隘的心胸伴生的;有的惡是客觀環境所逼發,有的惡則是自身人性的陷落。

這些雖不足於都能成為量刑的依據,但可以作為社會學意義上的案例,至於深入分析,留待社會學家發表吧。我們就這事論事。

我們不僅僅對女童父母大加鞭撻。談論道德的時候,因為往往談論的是別人的事情,高度異常,感覺滑爽。

而道德批判,很多時候僅僅宣洩我們的憤怒,於理無知,於事無補。

我們還要做做事後諸葛亮,其實這爺倆還是有辦法的,比如在奶奶生病後求助親朋好友,比如求助政府,比如發起募捐,這個社會還是有一定的基礎與善意讓腦癱女兒活下來的。想當初,我們不要誰強迫著心甘情願、熱淚盈眶地去為汶川災區捐款、捐物。

提供一種方式,比如社會專業慈善機構,讓他們知道不僅僅殺親這一條絕路,那麼有些惡是可以避免的。

這是很多貧窮人家不知道的方式,因為貧窮,所以見識短淺,因為思維狹窄,所以貧窮,這是互為因果的。

我不太贊同扶貧,因為貧是扶不起來的,一個人只要肯干哪怕撿垃圾也可以活下去,而只有立智、立識、立品才能富起來。

但社會上確有一些貧而無生活能力或者患疾甚至重疾的人群,我們對他們的關心真正有多少,社會對他們的保障又真正有幾分?

像這樣的家庭,這樣的不幸,當地的村民委員會做了些什麼,有沒有相應的上報系統、救援措施?

我看到一些基層組織,遇到土地徵用、上撥款下發,那個積極性比親爹還好使喚;遇到糾紛、民眾困難、申訴,比哼哈二將還要怠慢。

如果這些系統完善的話,那麼這種帶著悲劇色彩的人間惡劇就會少了許多。

近幾年,我確實看到了國家對農村、農民的保障增加了許多。我想,一個城市的公共設施的完善,是一個城市的軟實力的體現,對弱勢群體尤其是農村弱勢群體的關懷是一個國家的文明的真正體現。

我們也不可能杜絕罪惡的發生,但如果多從規則的合理化,做事的公平性,人性的溫暖度等方面多下功夫,而不是凡事逐利化,避害化,表面化,那麼,我們的社會將更為和諧,人們感覺更為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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