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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就刪除拉黑吧!別聯繫,別再見!

記得電影《戀愛的溫度》里說:

「分手的人重新複合的概率是82%,但是複合後能走到最後的概率只有3%,剩下的97%就會再次分手,和第一次分手一樣的理由。 」

其實兩個人到底適不適合,在彼此第一次牽手向前走時,就很清楚明了。

離別後的第二次再度嘗試,這或許是愛,又或許只是不甘,想拼一次未來的可能。

直到撞到南牆,遍體鱗傷,才終於明白,有些愛早已回不來,破鏡終究難重圓。

今天,我採訪了六個為愛複合過的人,來談一談,對於挽回結局的看法:

@犀犀利

我跟他初二在一起的,當時所有同學都很羨慕我們。後來初三畢業,我不得不去另一個省繼續就讀,所以我們成了異地戀。

一年後,也怪年少不懂事吧,把一個異性朋友的友誼看得太重,讓他吃醋了,並要求我不再跟那個異性來往。當時我只覺得他的要求很無理取鬧。為此我們吵了很多次架,分分合合。

最後一次,他累了,他把我所有聯繫方式刪除拉黑,並要求我別再聯繫他,從此,我們再沒有對方的消息。

@L"ange

複合還會再分的。 就像我,當年和初戀複合之後,又再度分開。記得那一次,我用了這一輩子喜歡人的力氣,去挽留她,可惜最後還是失敗了,再這之後,我也不相信愛情了。

我還記得當時那種感覺,我只是徒然地挽留,卻不是喜歡。

@Y。

初戀,07年時一見鍾情,分分合合三年,那時候他讀書我上班,有時他沒生活費,我會給。記得每次分手都是他提,要複合的也是他。他說分手永遠只有一到兩個字,分,或者分吧。直到第三個年頭,他說分吧,我喜歡上別人了,並且是認識的人。

不過我還挺有志氣,再愛也不糾纏,每次分手我都不會去挽留,最後一次更加沒有,只不過事後,我會悄悄躲在被窩裡哭。

到如今已經十一年了,還是愛他,只是各自都已成家為人父母。直到他上個月離婚,精神比較頹廢,每天都會來和我聊幾句,像朋友一樣,安慰彼此生活中遇到的麻煩事,他還會像個孩子一樣,喝多了向我撒嬌,但他又強調讓我珍惜當下好好過日子,沒有什麼過不去的坎。好吧,真的只是老朋友而已了。

@已久已舊

07年我們分開,17年我們又重新走到一起,那時我以為會是一生一世,結果十五天之後我們再次分開。

這一別,怕是今生之別了!或許重新來過,也有幸福的,但很可惜,我不是其中的那一個。真心努力過,卻只證明了兩個人的不合適。理智告訴我是該放手了,但感情上還是做不到那麼洒脫,還是很想他。

我想告訴大家的是,分開了就別再見面了,心裡當初的美好全都被瓦解了!

@哈-噢

有些感情分了,兜兜轉轉又回到了原點,重新了解重新開始,而有些感情還會因為同樣的原因再次分開。你一開始介意的,最後你還是會在意。

能夠長久的愛情都是彼此包容與理解的,如果做不到,還會重蹈覆轍。

@月半彎

我今年22歲,談了一場不算戀愛的戀愛,分分和和好幾次,時間都不長,他的不在乎讓我不想這麼委屈自己,所以就這樣了。

現在我已經放棄了戀愛,感覺很麻煩,很鬧心。一個人可以過的很好,最起碼不會去因為一個人而心情不好。

說實話,有些感情,錯過了就是錯過了,即便分手後找回,也不是當初那個味道了。

或許有些人,放在回憶,放進青春,才更顯珍貴,不要讓不甘,毀了最初的那份美好。

道一句珍重,一句愛過,成全彼此天高海闊的自由,就邁步走向新生活吧。

【今日話題】

你有過分手後再複合的經歷嗎?結果怎麼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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