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一個月生活費要花多少?
原標題:毛澤東一個月生活費要花多少?
1962年以前,毛澤東一家沒有定製的收支報表。這年春天,毛澤東把汪東興找去,說發現自己身邊有「老鼠」,提出整頓思想作風,逮住「老鼠」。於是,由汪東興牽頭,毛澤東所在黨支部(當時稱中央第一辦公室)開展整風自查活動,毛澤東對某些身邊工作人員趁隨他外出活動時無償索要地方財物,買東西走後門不給錢、少給錢作了批評,還清退了個別有貪污和瀆職行為的工作人員。對下面工作人員的多吃多佔,毛澤東拿出自己的稿費一路賠下去,共賠了2萬多元。與此同時,毛澤東建議,對自己一家的收支認真填寫報表,每個季度向中央警衛局財務處上報。
生活費收支報表共42本,毛澤東的生活秘書用橫格薄紙自製而成,封面上寫有「偉大領袖毛主席的生活費報表」等字,並有汪東興、張耀祠等人的簽字。內容為1962年到1975年(缺1974年)的月度報表、季度報表或年度報表。其中1962年3本,報表10張,1963~1970年每年4本,分別為12張、12張、12張、8張、11張、8張、5張、6張。1971年3本,共9張,1972年2本共11張,1973年1本,共9張,1975年1本,共7張。其中1968年8月以後的是與江青分開獨立上報的,江青另有生活費收支報表。
毛澤東一家的收入主要有兩項,一項是工資,一項是稿費。1955年7月中國實行薪金制,毛澤東每月工資404.8元,江青每月工資為243元,由中央警衛局財務處發放。毛澤東的工資數額以後一直未變動,江青的工資從1968年3月起調整為342.7元。除了工資,均沒有額外的補助。實行薪金制之初,李銀橋草擬了一個《首長薪金使用範圍,管理辦法及計劃》,把毛澤東、江青工資的開支分為主食(450元)、副食品(120元)、日用品(15元)、雜支零用(18元)、房租費(49.63元),黨費(20元),李敏、李訥讀書和生活費(每人每月25元)、李雲露生活費(江青姐姐30元)等9個項目,請毛澤東、江青閱示。江青在自己的名字上面畫了圈,毛澤東批示:「照辦」。毛澤東的稿費由中央特別會計室管理,在50年代即達100萬元,當生活費不足時便從稿費中列支,毛澤東每年用於自家生活的不到1萬元。未經毛澤東同意,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動用稿費。
從生活費收支報表中可以看出每個月毛澤東一家收支的大致情況,如1968年1月:
收入:上月接轉14095.45元,毛澤東工資404.8元,江青工資243元。
支出:月房租費125.02元,送王季范、章士釗:4400元,12月,1月黨費40元,日用消費品92.96元,液化氣9.6元,伙食659.13元
毛澤東生活費報表中的開支項目,每個月不盡相同,如醫藥費一般是幾個月集中在一個月上報,黨費一般是一個月上報一次,但也有二個月集中上報一次的。毛澤東和江青的黨費大都一起交,每月共20元,有專門的黨費帳薄登記。韶山毛澤東紀念館保存的黨費帳簿封面上寫有「世界上就怕『認真』二字,共產黨就最講認真」的毛澤東語錄,黨費帳簿內芯寫有4頁半,詳細記載了1968年1月~1976年毛澤東、江青每月繳納黨費的數額,最後一次交黨費的登記時間為「1976.9.7」。
應當說明的是,毛澤東生活費報表中的開支,並不完全是他一家的開支,其中還包括招待一些客人特別是民主人士的費用,以及身邊工作人員的夜餐費、部分醫藥費和出差補助費。毛澤東對身邊工作人員既嚴格要求,又儘可能地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上的實際困難。工作人員工資低,工作既辛苦又沒有規律,還有的家庭負擔沉重,毛澤東是體諒他們,感激他們的。生活帳反映,毛澤東身邊許多工作人員如高成堂、舒世俊、孫玉蘭、周福明、王恩譜、王寧清、吳連登、葉子龍等均在毛澤東的收入中報銷過醫藥費和出差補助費。根據日常雜費開支表1965年2月24日到6月30日的統計,毛澤東付工作人員醫藥費72.8元,出差補助費280.35元。
據毛澤東生活秘書回憶,毛澤東一般不看生活費收支報表,只有當錢不夠用時才翻翻生活帳,並叮囑工作人員注意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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