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瑜對#metoo#的評論讓我又想了一夜
在本輪#metoo#幾乎達到巔峰之時,在我36小時前寫下「輿論幾乎一邊倒」時,清華大學一位女性學者劉瑜發出了反思這場運動的聲音。
文章較長,原文在此。概括而言,劉瑜推崇法治精神,強調程序正義、無罪推定、量刑適度,不喜轟轟烈烈的輿論以文革「大鳴大放大字報」方式就入人以罪。冤假錯案如若發生,性侵者污名對當事人同樣是難以承受之重。
文章寫得相當克制、理性。
例如,先說「如果一定要對#metoo#運動做一個「好」或者「不好」的判斷,我會說這是好事……」,然後才開展批評。
又例如,措辭是「也有我不喜歡的地方」,而不是「我堅決反對」;「我還是寧願看到」,而不是「我認為應該」;「固然……但是我不完全同意……」,而不是「我完全不同意」。
這種充滿限定與讓步的句式,已經儘力避免極端觀點、有失偏頗,踮起腳尖在冰面上保持著平衡。這是對理性討論的良好示範。
那麼,我也作為這場輿論運動中一個微不足道的參與者,分享對劉瑜反思的反思。劉瑜的部分語句或許值得商榷,但更多這樣的理性探討,實在是一件好事。
/ 01 /
依據維基百科,「無罪推定」意指任何人未經(依法)證明其罪之前,應視其無罪。這是許多國家犯罪嫌疑人在審判過程中的權利,是《聯合過人權宣言》中的一項國際人權,在我國同樣適用。
我曾經寫過自己親歷的一件小事。
初中時,我們班流行傳閱一本書。我有次在一篇散文的頁眉上,寫了「想起一個人」五個字。我想起的,是一位隨父母遠去美國的男同學。
幾天後,這本書傳回我手中,有同學在「一個人」三個字上畫圈加註,就是那種小時候起鬨一對男生女生的玩笑。於是,我寫下了「討厭」,就是被起鬨時女孩說句「你好討厭哦~」。
我討厭的是畫圈加註的玩笑,大家眼裡卻是「想起一個人討厭」。白紙黑字,如此分明。幾個月後,大洋彼岸的男同學給我寫信,大意是「不能理解何以你會想起我討厭」。
眼見未必如實,世事撲朔迷離。這件小事就是我少年時代的啟蒙。
在#metoo#輿論席捲而來之時,我不止一次想過僅憑一面之辭而全網吊打被指正者的危害。
我先生就是高校的中年教師,妥妥高危人群。我想到過,如若哪天他得罪了人,被人污衊,對於我們也是一場災難。
在這個意義上,支持劉瑜老師指出這種危害,警醒我們。
/ 02 /
那麼,在一向認同法治精神的前提下,為什麼自己會成為#metoo#輿論之戰的參與者?我問自己。
性侵,恐怕是最難以被取證定罪的惡行之一。它有幾個特點:
其一,相當多發生在私密場所,尤其是較為嚴重的侵犯行為。缺乏人證,沒有監控。
其二,部分即使較為嚴重的猥褻,也未必留下直接有力的證據。
其三,即使有證據,性侵者可以說「她自己願意的」。關係重大,立刻演變成各執一詞、絕不相讓的局面。
其四,這個惡行對人身心傷害極大,而舉報訴訟過程非常容易形成二次傷害(包括向陌生人不斷重述過程、被潑上自己不檢點不幹凈的髒水、被位高權重者施加壓力)。這導致被害人往往恐懼猶疑,失去第一時間取證的機會。
簡言之,世間有種惡行,剛好比較難被依法定罪。
那麼,按照「無罪推定」,被性侵者就應該忍氣吞聲、尊重法律,可是這悲憤、這傷害又太難以忍受。
怎麼辦呢?
同時,這些屬性也同樣導致容易造成冤屈。「因為性侵難以認定,所以你即使沒有被法律認定性侵,也無法認定你沒有性侵」。簡直就是繞口令。
怎麼辦呢?
我無法想像,如果我自己的孩子受到性侵而難以證罪之前,我還能淡定地堅持無罪推定。我一定會揭竿而起,訴諸輿論,大聲疾呼對嫌疑者的制裁;沒有制裁之前,也希望他身敗名裂,永永遠遠不能禍害其他孩子。
我也無法想像,如果我自己的丈夫受到冤枉,我還能淡定地接受輿論圍剿,等待法律還他清白。我必然忍不住大聲斥責你們到底懂不懂無罪推定。
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啊。人間不容易。
/ 03 /
所以,我失眠了。思考的結果是:
本輪#metoo#的意義,不僅僅在於每一個具體的受害者終於得以實施正義,不僅僅在於每一個具體的性侵者得到懲戒,而在於對我們的教育。
它讓我們了解性侵範圍之廣,性侵傷害之深。
它讓父母重視對孩子的教育,讓潛在受害者提高警惕、加強自我保護,讓潛在施害者了解界限、進行自律。
它讓一些觀點得到普及,讓受害者得到聲援與安慰,讓未來的受害者更容易站出來並積極生活下去,讓社會輿論推動相關法律的完善,並最終為減少受害者而做出貢獻。
比方說,孩子走失拐賣是每個家庭的噩夢。但是,你記得任何一個具體孩子的名字與家庭的情況嗎?
我只記得總體印象,就是很慘很慘;也只記得一些手段,就是駭人聽聞、出其不意。因此,我更認真地看好自己孩子,提醒其他朋友,敏感學校社區安保措施……
在性侵方面,過去我們做得不夠。
例如,公眾號「人物」發出問卷,不到24小時,收到了1700多個性侵故事(已經404,百度有快照)。這些故事中,被侵者與侵害者都是匿名,相信故事講述者並沒有什麼動力作假。
「人物」摘選部分評論道:
在我們收到的問卷中,超過70%的當事人遭受到的都是來自「熟人」的侵犯。
留守兒童、離異重組家庭的孩子,遭受性侵的風險更大。
大量的性侵案例都與父母的疏忽、不作為、性別意識、知識匱乏有關。
親生父親實施性侵的案例,比我們想像的要多。
學校不是象牙塔,老師是重要的性侵實施人群,在我們收到的1724份問卷中,有1/5的人遭受過來自老師的性侵。
1724份問卷中,職場性騷擾幾乎都是男領導對下屬的騷擾,即便當事人激烈反抗、舉報,這種騷擾大多也會因為這種權力關係的不對等而不了了之。
在我們收集的1724份問卷中,只有20人在受到侵犯後選擇了報警,只是,報警之後,她們並沒有得到更好的保護,實施性侵的人,絕大多數也沒有受到相應的懲罰。
……
因此,在過去公眾意識不足、法制不夠完善的情境下,在提升認知的意義上,即使有矯枉過正的風險,我選擇偏向於對#metoo#運動本身更寬容一些。
這不等於說,劉瑜的警示是完全不正確的,這不等於說冤假錯案不會發生。這不等於說,為了推進公眾教育,其中受到冤屈的人們的犧牲是公平的。
我其實挺感謝劉瑜,因為她的理性反思,激發更多理性與非理性的反思,而其中理性的部分讓我們又往前挪一點點。
於是,這場話題的熱度大概因為此文又支撐了半天。
人間不易。雖然話題總會過去,但每一次有每一次的意義。
是記。
All photos by Unsplash
1. 關於我,現居北京,五歲女孩的媽媽,七年麥肯錫諮詢,三年互聯網運營,目前創業中。天秤座AB型血的糾結星人,主寫職場與情場的選擇題。如果不更,那就是因為真的太忙了。
2. 如需轉載,請在公號內回復「轉載」了解要求。


TAG:清醒貪心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