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男子在加拿大殺人逃逸,12年後赴韓旅遊被捕!
授權轉載自:加拿大中文報
今年7月16日,現如今41歲的翁立嘉更改名翁瑞凱。
7月18日,翁某赴韓旅遊,入境後被韓國警方逮捕。
在駐韓代表處查證發現該男子涉嫌殺人,而此時的翁某已經被國際刑警組織通緝12年了。
7月20日,的翁某被加拿大警方從韓國引渡回溫和華。
7月24日,是他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BC)法院的第一次出庭,而他面臨的是法律的制裁。
殺人逃逸12年案件
2006年1月22日,加拿大本拿比當地警方接到報案,本拿比北路商圈停車場發生一起槍擊案,造成一死一傷的慘劇。
死者名為張少新(音譯),當時19歲,生前就讀高貴林學院ESL班,是來自中國東北瀋陽的移民學生。
▲ 受害者張少新
而兇手名為翁立嘉,當時28歲,台灣移民,就讀溫哥華的一所語言學校。
根據當時的資料顯示,張少新向翁立嘉購買數目不詳的party門票,可最終變卦。這引起當時28歲的翁某的不滿意。
隨後雙方在案發現場進行談判,談判過程中多次發生口角衝突。
因張某所陪同的好友眾多,翁某便要求從犯唐煥生去車裡取出他們之前藏好的槍支,並且對天空鳴槍警告。
但是翁某看著張某絲毫沒有退讓的地步,一怒之下翁某舉槍對人群掃射,造成年僅19歲的張某死亡,另一人受傷但沒有生命危險。
隨後,翁某見情勢不對,立即和同伴3人駕車而逃。
同年2月8日,加拿大警方對翁某發出全國通緝令,以二級謀殺及蓄意謀殺罪名逮捕翁某。
但是當時的翁某已經先行一步逃回台灣。
隨後,加拿大警方與台灣當局進行接觸溝通。
由於雙方並沒有引渡條約,也沒有司法互助協議,如果嫌疑犯已經逃回台灣,就算在加拿大罪證鑿鑿,還是需要台灣當地進行刑事偵辦,由當地司法審判。
之後,加拿大當地警方按照目擊證人提供的線索,逮捕了家住在蘭里的23歲的從犯唐某。
但是唐某在這事件中並未開槍,被捕後家屬繳納75000加元獲得取保候審。
此事案件久經時日至今。
不管你身處何方,只要你身上背負罪惡,就算不是當時逮捕,可是你的個人檔案已經記錄在案。
只要你還活著,你永遠面臨擔心受怕,面臨牢獄之災,翁某就是一個例子。
運用中國一句老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事實上,殺人逃逸到加拿大的事件也發生過,最終兇手落入法網。
殺人逃逸14載,
因酒駕暴露身份
2012年8月17日,35歲的黃凱國因涉嫌在美國費城殺人並且碎屍被逮捕,其被美國警方已經通緝了14年,而他暴露身份的原因則是酒駕。
1998年7月27日,位於唐人街的一處餐廳的地下室發生一起殺人碎屍案件。當時屍首異處達400公尺之遠,美國費城警方最後是以指紋鑒定出屍首異處的死者。
而兇手黃某早已逃之夭夭。
2006年,黃某偽造身份,改名換姓為陳育,表示自己從中國來到加拿大,並且取得難民身份,之後成功申請加拿大永久居民。
黃某在加拿大的生活,風生水起。
他在多倫多的士嘉堡路上一座共管柏文大廈擁有一個單位,並且把單位里的房間分租給華人房客,坐等收租收錢。
除此之外,黃某還在怡陶碧擁有一間名為「金國食品批發有限公司」的食品供應公司,向周邊的餐館以及超市提供蔬菜,以及新鮮的海鮮。
在這六年里,黃某在多倫多買房收租,創業當老闆,日子別提多舒坦。
直到2012年8月7號,多倫多當地警員在麥高雲路夾芬治路地區的Sandhurst Circle,攔截下一輛可疑的汽車。
駕駛這駕汽車的司機叫陳育,現年30歲,隨後警員對他進行酒精測試,發現他酒精度數超過了80毫克的限度,因此被警察控以刑事罪名,當場將他逮捕並帶回警局錄口供並印指模。
本以為是一件簡單的酒駕事件,警員同他辦完相關手續之後,黃某就被釋放。
可當負責處理疑犯資料的警官,將「陳育」的指模輸入資料庫之後,發現這位「陳育」與美國費城警方正在通緝的一名逃犯「黃凱國」十分符合。
因此認定陳育的真實身份應為黃凱國,且黃某殺人逃逸已經14年了。
黃某的僱員表示:
「兩人是在教堂認識的,後來被黃某聘用。平時,黃某很低調,從不會提及他以前的過往。」
事實上,黃某的周邊鄰居以及他的房客得知他的真實身份,表示十分驚訝。
這起案件曾鬧的滿城風雨,實際上,在美殺人事件更是數不勝數。
流亡美國15年,兇手判刑20年
1996年10月18日,美國傑克森維爾州立大學的一名華人學生劉紫慧被殺害。
劉某原本是在紐約州羅徹斯特大學上學。
但是她喜歡小鎮環境,因此轉到傑克森維爾州立大學,不曾想到,這是她的人生終點,永遠埋葬在她喜歡的小鎮上。
同年12月16號,電力公司工人在Glencoe附近水溝里發現,屍體已經開始腐爛的劉某。
而嫌疑犯石晨是最後一個見到死者的人。當時22歲的石晨也是一位來美的留學生。石晨首次被警方問話時,因證據不足,警方予以釋放。
當警方再次找他進行測謊問話時,發現石某失蹤了,而這失蹤就失聯了15年。
▲ FBI曾對失聯的施辰發出通緝令。
取材自FBI通緝檔案
2005年,卡爾霍恩縣地區檢察官辦公室懸案調查組發現了足以對石晨提起訴訟的信息,因兇嫌石晨的缺席,警方指控他犯有綁架謀殺罪。
2006年,聯邦對石晨發出通緝令,甚至在電視節目出現「美國頭號通緝犯」的信息。
在2011年,39歲的石晨在明尼亞波利斯,被來自亞拉巴馬州逃犯追捕小組與明尼蘇達地區警員逮捕。
警方還查出石晨名字是假名,而且他還在明尼亞波利斯的一家中餐館Fresh Wok當經理。
石晨被捕時,其身上攜有6000美元現金。
被捕後的石晨,他將被押送到亨納平郡監獄,等待被引渡回亞拉巴馬州受審。
隨後的庭審中,石晨否認警方對他的指控,藉此案件進入漫長的抗辯過程。
12月4日,石晨同意認罪協議。
石晨的律師表示:
「達成認罪協議並不等於承認有罪,此舉是為了被告免於接受陪審團審判的「最佳利益」」。
根據認罪協議,石晨羈押候審的4年又263天將抵消其服刑時間,被判處20年的有期徒刑,其中15年是緩刑。
石某被拘留在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他將被驅逐出境遣返回中國,由中國司法系統接手。
國外殺人不僅面臨國外的法律制裁,等你回國之後,還面臨中國司法機關的相關制裁。
雖然一些兇手殺人判刑之後,通過越獄,可如今仍被警方通緝。
就今年,加拿大一名囚犯被全國通緝。
逃獄成功,全國通緝
2018年2月9日,加拿大政府發布通緝令,逮捕一名巴克登的囚犯。
▲ 越獄者巴克登
該名囚犯殘忍的殺害當時22歲的華裔女大學生安吉拉。
▲ 受害者安吉拉
原以為有深仇大恨,其實就是囚犯表白不成,惱羞成怒,拔刀瘋狂連捅安吉拉19刀,其行為令人髮指。
安吉拉本在加拿大著名學府卡爾頓大學(Carleton University)的上學,巴克登早期與安吉拉在渥太華附近的小鎮坎納塔(Kanata)一同長大。
1997年冬天,巴克登想方設法約安吉拉到一間汽車旅店,打算向她表白,並且求婚。
但是安吉拉嚇壞了,果斷拒絕他,並且試圖離開。
這時巴克登心中羞怒交加,對安吉拉痛下殺手,向安吉拉的背部和頭部連刺了19刀,直到安吉拉倒地一動不動。
之後巴克登將屍體塞入一個旅行袋,扔進了雪堆中。
慘案公之於眾後,引發了社會極大的震驚與憤怒。
兩年之後,巴克登得到法律的制裁:終生監禁、15年內都不得假釋出獄。
2009年,巴克登在監獄裡稱自己在健身時因為器材不幹凈,導致身體器官長期痛疼。
為此起訴加拿大聯邦政府,以「侵犯了人身健康權利」為由,要求政府賠償5萬加元。
而今年的2月7號,獄警發現巴克登不見了。
他是終生監禁的罪犯,獄警立刻通知了相關部門,對巴克登發出通緝令。警方攜帶警犬搜索了監獄和周圍地區,目前沒有任何收穫。
警方稱:
「我們現在正在逐步擴大搜索範圍,因無法確認他的定位,那麼他很有可能已經離開很遠了」。
因此加拿大警方呼籲廣大市民,如果發現巴克登的蹤跡儘快報告警方。
而小編相信,終究有一天,兇手會被捉拿歸案。而那些殺人者也勿妄想用時間抹滅你曾經身上肩負的慘案。
因為「正義終究會來的,只是遲早的問題」。
ref:
http://news.163.com/18/0318/16/DD6O53SK0001899N.html
http://www.chinanews.com/hr/2011/01-07/2772162.shtml
http://news.163.com/14/0310/15/893FQL0F00014JB6.html
https://www.seattlechinaren.com/f/page_viewtopic/t_20036.html
http://www.sohu.com/a/221891265_174333
http://www.guancha.cn/america/2015_12_11_3443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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