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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的管理及工具運用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員工個人所得稅的主要來源是由工資、薪金所得時代扣代繳產生,正確計算應稅工資、薪金,明確應稅工資、薪金的核算範圍顯得尤為重要。以下將從工資、薪金的核算內容及個稅籌劃的流程管理等作闡述。

一、個人所得稅的徵稅內容、適用稅率

(一)個人所得稅的徵稅內容

1、工資、薪金所得;2、勞務報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5、利息、股息、紅利所得;6、財產租賃所得;7、財產轉讓所得;8、偶然所得;9、其他所得;10、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11、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二)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

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徵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1、工資、薪金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徵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應納稅所得額=扣除五險一金後的月收入-扣除標準3500元

(註:圖片素材來源網路)

2、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註:圖片素材來源網路)

3、比例稅率。對個人的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中,對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並按應納稅額減征3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徵稅外,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依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後再按照應納稅額加征五成;超過5萬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註:圖片素材來源網路)

二、企業代扣個人所得稅的核算、管理工具的運用

(一)企業代扣個人所得稅的核算內容

企業代扣個人所得稅一般是在每月計算工資、薪金時,並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代繳個人所得稅工作。

1、工資、薪金所得的核算內容及減免稅項目

企業在計算工資薪金時應區分哪些屬於應納稅所得額的範疇,哪些是屬於減免稅項目。

(1)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都是應納稅所得額的組成部分。

(2)減免稅項目-列舉跟公司相關的項目

①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②國務院《對儲蓄存款利息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對個人取得的教育儲蓄利息所得以及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專項儲蓄存款或者儲蓄性專項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財稅字(1999)267號文件進一步規定,按照國家或省級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基金存入銀行個人賬戶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③福利費,即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職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從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職工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免徵個人所得稅。下列收入不屬於免稅的福利費範圍,應當併入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從超出國家規定的比例或基數計提的福利費、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各種補貼、補助;

從福利費和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單位職工的人人有份的補貼、津貼;

單位為個人購買汽車、住房、電子計算機等不屬於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支出。

④撫恤金、救濟金(指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免徵個人所得稅。

⑤保險公司支付的保險賠款免徵個人所得稅。

⑥按照國稅發(1994)089號文件規定,下列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於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徵稅:

獨生子女補貼;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庭成員的副食補貼;托兒補助費;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指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不能在工作單位或返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發給的誤餐費)。

2、企業管理應結合相關工具做好個稅的風險管控

①差旅費津貼是對員工因出差異地而增加的就餐、通訊和交通等個人支出的一種費用補償;為加強費用管理,對出差住宿費、餐飲費、市內交通費實行定額包干制度,而非憑票據實報銷;凡符合真實性在合理標準以內的,不計為員工收入。但是明顯超出真實支出標準的,應當計為個人收入計稅。

②公司向員工發放統一形象標誌的工作服裝,屬於公司的必要管理成本,不屬於員工個人所得,不需扣繳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管理工具:《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

③年終獎個稅的管理和控制:

應扣個人所得稅=(年度獎金金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稅率為按「年度獎金金額÷12」,查《工資薪金稅率表》得,上述7級超額累進稅率表;

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3500元的,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規定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單獨計算,分開申報;

此公式一年只能使用一次,公司年度專項獎(管理獎等)一律與年終獎合併發放,與年終獎合併計稅;其他獎金(例如雙月獎、季度獎、半年獎、專項獎)均併入當月工資計稅。

④支付個人勞務報酬是指給僱員以外的「獨立勞務提供者」的各種專業性服務費用,包括:銷售中介費、講課費、設計費、諮詢費等,應按次支付並代扣代繳;如合同約定為稅後支付,則需換算為含稅收入。

⑤長期僱用臨時工、小時工從事清潔、搬運工作,無論公司是否為其交納社保,均不屬於《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所稱的「勞務報酬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處理。

⑥以「隨機抽獎」方式向顧客、業務往來單位僱員等發放禮品或者返還現金,應代扣20%的個人所得稅款,無免稅基數。為簡化會計核算,800元以下的低值獎品,可以免予扣稅。其他促銷贈送(如買A送B等)均不需代扣個人所得稅。

⑦隨機向不確定對象贈送的兼具廣告價值和個人消費價值的低價商品(例如文化衫、雨傘等),簡化處理不扣個稅。

(二)個人所得稅的籌劃與風險管控

1、集體福利的個人所得稅問題

【網友123】現在的中國個人所得稅是不是只要是發給員工的福利都要納入當月的薪酬計算個人所得稅?

【所得稅司巡視員盧雲】根基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原則,對於發給個人的福利,不論是現金還是實物,均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目前我們對於集體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現金方式的福利,原則上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央視主持人張泉靈在她的新浪微博上發明的「月餅避稅法」

(1) 公司成立食堂;

(2) 食堂買進月餅作為原料;

(3) 食堂開出月餅午餐;

(4) 大家領月餅;

(5) 食堂解散。

2、員工體檢費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關於2015年度重點稅源企業隨機抽查工作的指導意見》

【解答】對員工體檢費的處理建議區分情況:

(1) 員工參加由單位統一組織的體檢、未取得現金的,以及員工按照單位統一規定自行體檢並提供發票、實報實銷的,可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 對單位不統一組織體檢、直接向個人發放現金的應當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3、年終獎規劃,合理優化稅負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一次性獎金的優惠演算法只允許採用一次,因此應在平時工資和年終工資間有效分配。

【案例1】以一年收入12萬元的公司職員為例:(發放金額為扣除五險一金後金額)

有效分配月工資和年終工資方式如下:

①月工資10000元,無年終獎

計算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0000-3500)×20%-555】×12=8940元

②月工資發放5000元,年終獎金髮放48000元;

計算的個人所得稅=【(6000-3500)×10%-105】×12+(48000×10%-105)=6435元

第②種方式比第①種方式合理節稅=8940-6435=2505元

全年一次性獎金個稅節稅設計

(註:圖片素材來源網路)

從上圖可以看到年終獎金髮放多少是比較重要的,能避免多發1元年終獎導致多繳納個人所得稅1155.10元的悲劇,更合理地分配工資和一次性獎金從而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

【案例2】公司職工每月工資、薪金為6000元,一年獎金為24000元。

季度獎形式:每個季度最後一個月領取季度獎6000元,最後一個月領取年終獎6000元,而全年只有最後一次季度獎可以用年終獎方式計算稅款,其他均要合併當月工資納稅。

無季度獎當月個稅:(6000-3500)×10%-105=145元;

含季度獎當月個稅:(6000+6000-3500)×20%-555=1145元;

含年終獎當月個稅:145+6000×3%=145+180=325元;

全年稅額:145×8+1145×3+325=4920元。

年終獎形式:每月工薪6000元,年終獎24000元。

每月工資個稅:(6000-3500)×10%105=145元,

年終獎當月個稅:24000÷12=2000,對應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24000×10%-105=2295元;

全年稅額:145×12+2295=4035元。

顯然,年終獎形式稅負比季度獎形式全年少納稅885元。

將季度獎在平時先記賬,然後到年終才一次性以年終獎的形式發放,這樣能大大減輕稅負。

總結:

企業雖然不是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但是是法定的代扣代繳義務人,日常管理應嚴格遵照《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的要求核算代扣個人所得稅及完成代繳的申報工作;同時應結合管理工具儘可能地減少福利費等被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風險,用管理工具合理證明公司發放福利費的性質、形式和不可分割性;員工也應認知自己每月工資薪金、季度獎金和年終獎金的計算方式,合理籌劃自己的全年工資薪金的結構(合理分配一次性獎金和月工資的結構、季度獎金或提成可結合在年終獎金一起發放),從而降低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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