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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BT,到底有什麼好「驕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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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是「平權高一尺,偏見高一丈」

歧視,也是會迭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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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去的這個驕傲月里,我在「即刻」 App 里與許多人辯論——或者我更願意稱之為對話——不說能讓對方有多少思考,我自己倒是在這言語的陣仗中有了許多體悟。

沒有看過「即刻」的用戶畫像,不知道是用戶群體的素質更高,還是近年來 LGBT 平權活動的努力,我近來有一種感覺——LGBT群體面臨的攻訐已經悄然升級。「違背陰陽調和的自然正道」、「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等衛道士論調在「反對者」陣營里似乎都已經落伍,很少碰見。倒是很多「新鮮出爐」的反感,著實讓我大開眼界:真正是「平權高一尺,偏見高一丈」,歧視原來也是會迭代的。

總結一下這個「歧視系統」最新打的補丁,包括但不限於如下論調:

1.LGBT 有什麼好「驕傲」的?異性戀就應該羞愧嗎?

2.本來對 LGBT 沒多少反感,可是你們天天大呼小叫、扯旗放炮,反而令人生厭!

3.LGBT 在自己的小圈子裡活動不是挺好嗎?我以前只是私底下反感同性戀,現在他們到處招搖過市,我還必須保持沉默嗎?咱們互不打擾不行嗎?

4.我就是反感同性戀怎麼了,我難道沒有反感的自由嗎?

為此,我梳理了我在那個小小的評論窗口裡敲出去的字,總結成以下幾點看法。

有什麼好「驕傲」的?

那,為什麼不「驕傲」呢?

前年我在寫《剩女為什麼不能光榮?》一文時,面對「剩女有什麼好光榮的?」的質疑,早已探討過這個問題。

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呢?是「驕傲(Pride)」與「光榮(Glory)」的微妙詞義區別的問題嗎?

Wikipedia 對於「Pride」這個詞在正面意象上的解釋是:

Pride,指向一種附加於對自己、對他人或是對整個群體的行動和選擇的滿足感,是一種來自於讚美、獨立的自我反省與找到歸屬的滿足感的產物。

Pride refers to a satisfied sense of attachment toward one"s own or another"s choices and actions, or toward a whole group of people, and is a product of praise, independent self-reflection, and a fulfilled feeling of belonging.

而對於「Glory」的解釋是:

Glory,是一種因為顯赫的成就而獲得的極高的聲名、讚美和榮譽,同時也受到廣泛的認可。

Glory is high renown, praise and honor obtained by notable achievements, and based in extensive common consent.

再摘取 Wikipedia 上關於 Gay Pride 的詞條:

Pride,作為恥辱與社會成見的反面,是在世界範圍內推進大多數 LGBT 平權運動的主要力量。

Pride, as opposed to shame and social stigma, is the predominant outlook that bolsters most LGBT rights movements throughout the world.

「Pride」作為「Shame(羞恥)」的反面,在中文語境中,似乎翻譯成「驕傲」 而非「光榮」更為合適。但口號改成「剩女也驕傲」,人們就能順利接受了嗎?

我個人覺得,之所以「Pride」這個詞太難翻譯的原因,是因為中國文化環境里一向缺失對個體價值(individual values)的關注。中西文化價值觀的差異在於,中國一向是「群體本位」的,而西方卻是「個體本位」的,各有優劣,只是視域之差。

這個差別說起來能寫一本書,簡單來說,你經常聽到「匈奴不報,何以家為?」,「俠之大者,為國為民」,「天下為公」,「為國爭光」,「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家門不幸」,「精忠報國」,「光宗耀祖」……中國人一直活在「家國之大」里,卻找不到「自己」的影子,頂多就是「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里思考如何在保全自身,或是乾脆避世的「逍遙」。而西方從蘇格拉底那個時候就說「認識你自己」,文藝復興時期,個體精神又得到了強調。

再看「驕傲」、「光榮」這兩個詞在百度詞典,與英文里的「Pride」在韋氏詞典里的例句,就明白,「Pride」的那一點因為「自己身為自己」而產生的充實與滿足,在中文的語境里消失了。

魏巍 《誰是最可愛的人》:「我們以我們的祖國有這樣的英雄而驕傲。」

吳晗 《天安門讚歌》:「 天安門是中國人民的驕傲,它和廣大人民同呼吸,共命運。」

艾青 《普希金廣場》詩:「青年男女成群地走過,充滿新的一代的驕傲。」

袁鷹 《英雄之歌·劉文學》:「你是我們的榜樣,你是少先隊員的驕傲。」

紅十五軍團的全體同志,都為這個光榮的會師歡欣鼓舞。--《奠基禮》

Being able to work again gave him his pride back.

重新開始工作,讓他恢復了他的驕傲。

Getting caught cheating stripped him of his pride.

考試作弊被抓,剝奪了他的驕傲。

Pride would not allow her to give up.

驕傲不允許她放棄。

He showed a great pride in his family.

他為他的家族感到莫大的驕傲。

These young people are the pride of their community.

這些年輕人,是他們這個群體的驕傲。

而當中國迎來了現代社會,也面對西方價值的輸入,「個體價值」與「個體意識」開始漸漸蘇醒,並與「群體本位」的中國文化進行著一次又一次的衝撞。人大裸模蘇紫紫,代表著身體的自主權;超級女聲的李宇春,代表著個性化的性別審美;那個腳傷退賽的劉翔,代表著承載著民族理想的個體逃離。汶川地震中的范跑跑,從八年前的一片罵聲,到去年他的再次出現使得人們重新審視與嘗試諒解,引用青年撰稿人蕭軼的話,「習慣了英雄主義敘事美學的我們,在前所未有的民主化話語表達之下,雖也有對道德禁錮的強力反彈式表達,但終於在不斷的爭辯中逐漸地清晰起來。」

中國人開始看見自己,從身體和身份,到心理和靈魂。但「恥感文化」與「群體本位」教育下成長起來的我們,似乎「不可恥」已經是至高的追求,卻還沒有習慣「驕傲」與「光榮」,我們下意識里還是把這個詞拿捏得太重了,好像一用上就必須是什麼了不起的宏偉敘事,小則關乎成就,大則改變世界。但,能不能僅僅為你自己,僅僅為你是你自己,僅僅為你在這個世界的萬千選擇之中,選擇成為了你自己,而感到驕傲與光榮一回?

08年奧運會的時候,NIKE推出的 campaign 叫做「Find your greatness」,Manifesto里說:

事實上,偉大屬於我們每一個人。這並非是要降低對偉大的預期,而是要提升我們每個人對偉大的感知。

The truth is, greatness is for us all. This is not about lowering expectations; It』s about raising them for every last one of us.

同樣的道理,這份「驕傲」與「光榮」也屬於每一個人。這不是降低了「光榮」的預期,而是提升了我們內心對「光榮」的感知。「剩女」可以,「剩男」也可以;未婚者可以,已婚者也可以;同性戀可以,異性戀也可以;多數可以,少數也可以。為的是個體的價值,為的是人類社會的多元共生。畢竟,我們早就知道,這個世界並非二元對立非黑即白,我的「光榮」,並不會就此掩蓋你的「光榮」。

所以若是問我,「LGBT也是平常人,到底有什麼好驕傲的呢?」,我只想反問:為什麼不「驕傲」呢?

為什麼不為自己感到驕傲呢?不用勝過別人,不用做一件光宗耀祖的事,不用真的立下什麼改變世界的凌雲壯志。

你本身就值得驕傲。你的誕生,你的人生故事,你的每一個選擇如何成就今天的你,皆不可複製,也不可復得。

我們從小太講究「驕傲」的門檻和條件了,一定要考到 100 分,一定要戰勝別人家的孩子,一定要做一件會全校通報表揚的事。所以我們覺得「驕傲」是一場競爭,一個人的光芒會掩蓋另一個人的光芒。但,光芒之間也會交相輝映,恰是人類文明的燦爛氣象。

而關於 LGBT,如果你們覺得無論對於誰認識並欣賞「自我」都的確是一件很難的事。那他們更加需要受到鼓勵——在紊亂的自我認知、貶抑的社會環境甚至充滿霸凌的社交關係中成長,要能夠真正地承認並欣賞「自我」,難上加難。

我們可能還並不習慣「驕傲」,但如果你也能為你在億億萬萬種平行宇宙中恰巧成為了你自己而驕傲,如果你真正欣賞到了「自我」這一種獨一無二的美,你可以拒絕,但我真的打心眼裡為你驕傲。

那麼,一起驕傲吧!

反感是你的自由,

「出現」是我的自由。

我們必須承認,反感是人類的缺陷。

我理解會可能真的有很多人會因為 LGBT 出現在自己面前、出現在自己社交網路的時間線,心裡湧現出不爽和反感。

這種惡感與生俱來,難以抑制——LGBT 人群里,也會有人不理解變裝皇后(Drag Queen);有些老一輩的人,看到女生穿大露背大開衩的衣服,就恨不得給她親手裹上毯子。

再打一個令人類自愧的比方吧,當你走在路上看到一些長相異於常人的人,可能是先天殘障,亦可能是後天病症,內心會不會湧現出驚懼和恐怖?

有反感,誰都逃不過的,這當然是一種自由。就算不是,誰拿你心裡的感覺也沒辦法呀。

但我們不會禁止他們發聲,不會反對他們走上街頭。我們最好盡量裝作若無其事,不會把他猴子一樣圍觀,不會暗地裡悄悄跟旁邊的朋友說:「你看那個人穿那麼短的褲子,肯定是個蕩婦」,不會有言語和行為上的攻擊。我們甚至覺得最好要維持眼神毫無波動,以免我們的驚懼的目光對他們造成傷害。

這難道不是一種尊重和文明嗎?

那些說 LGBT 就該在自己小圈子裡活動的,大概真的是被這個滿是過濾泡(Filter Bubble)的社交網路世界慣壞了。在這個我們只要不爽就可以屏蔽拉黑一個人的時代,時間線里很容易就再沒有礙眼的訊息,對於異己的容忍度也在下遲早有一天,有人會覺得「粉絲又接機了,怎麼這麼無聊」、「二次元在自己的小圈子裡活動就好了,不要包地鐵,不要搞漫展」……

反過來說,一個「恐同者」至少還能盡量拒絕 LGBT 內容進入自己的視野。但,一個同性戀者呢?從生下來的第一天起,所上的課、所閱讀的小說、所聽的歌曲、所看的偶像劇、所結識的同學,一切都是異性戀文化導向的,「性別範例」就這樣充斥在生活的每一個孔隙里,這個人對於這些內容的「出現」,有任何拒絕的可能性嗎?主流與霸權的分別,不就恰恰在於,擁不擁抱「非主流」的內容「出現」嗎?

「反感」是一種自由,但「出現」更是一種自由。如女權主義者說:「我可以騷,你不能擾」,一個道理。

「一個人揮舞胳膊的自由止於別人鼻子的地方」,釐清自由的邊界很重要——要知道「出現」並不妨礙「反感」的自由,那麼「反感」也不該限制「出現」的自由,更不該侵害他人受憲法保護的「公民人格尊嚴不被侵犯」的權利。

對 LGBT 的反感,

也許與 LGBT 本身無關。

前面說到,有些女孩穿大露背大開衩的衣服也會被說三道四,我突然醒悟——對平權運動、驕傲遊行甚至對 LGBT 的反感,有些時候也許跟 LGBT 本身無關。

中國文化,特別是受到了儒家思想影響,一直都是壓抑「人的活力」的,這個活力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性魅力,二是攻擊性。人們被壓迫了太久,即使意識不到,慢慢開始主動去壓迫別人,壓迫那些釋放著「人的活力」的人。

想當年聽林奕華的演講,他給我們放葛蘭在《野玫瑰之戀》里跳的《卡門》。然後跟我們說,你們看到了嗎,這就是性魅力。中國人身上是缺少性魅力的,而自信恰恰就是來源於性魅力,所以很多中國人都不自信。

在很多人那裡,「行事張揚」本身,就已經構成過錯了。

無論是女權運動,是 LGBT 平權運動,是一個穿著很浮誇的人,是一個很愛表現的同事,甚至是一個長相完勝身邊人的美人,都面臨著同樣的文化困境。

正如之前一個網傳的《貓之寺的知恩姐》那個漫畫里所說的,「不論是多好的人,只要他一直在努力上進,那他一定在某人的故事裡是個壞人。」

我們真的明白,

什麼是「別人的生活」嗎?

突然想起一件小事。一個長期生活在紐約的朋友回到上海工作,問我:「為什麼上海的人會這樣?」

我一愣,問他發生了什麼。他說,我夏天就是喜歡戴毛線帽,沒有為什麼,之前在紐約從來沒人問過他。但一回來,特別多人問他「你怎麼夏天戴毛線帽?」、「你不熱嗎?」、「你是不是生病了?」。

啊,明白了,LGBT 族群何止夏天戴毛線帽啊!我還穿著 LOEWE 翹著尖的鞋被無數人低頭注目,還穿過 STAFFONLY 一身火紅的棉襖配裙子一樣的短褲,怎麼能不被討厭呢!

前年從上海回家,目擊了非常令人痛心的一幕,我當時在朋友圈裡記了一筆:

回到小城。

鎮江站的電梯上一對青年情侶,男生被身後的中年男人指責,為何手上沒拿什麼東西卻不幫女朋友提她手上那個 27 寸大號行李箱。

男生一開始嬉皮笑臉地回復,沒聽清回了什麼。還未及電梯行至中途,兩人的對話已經升級成嗓門刺耳的爭吵。

女生替男友委屈,加入戰局,厲聲質問:「都已經不說話了你還說喊什麼?跟你到底有什麼關係啊?」

中年男子大概覺得自己明明是好意女生卻不領情,便抬高聲量要將摩擦升級。後方一個中年婦女見勢幫腔緩和,「你別吵了,有的女人就是很賤」。說罷,電梯觸地。

當然,一次小而又小的衝突在兩邊都覺得自己委屈的噤聲中結束。一段電梯的路程,也是一幕小城的日常。那時我確認,在一個半小時的昏沉困意清醒之後,我回到小城。

#這世上到底怎麼能有這麼理直氣壯干涉他人生活的人啊#

我一是替這兩個人委屈。也許他們壓根不是情侶,也許男生身體抱恙,也許女生心疼男生提出要自己提行李……其實,壓根不應該有那麼多也許,這件事本就由不得第三個人來插嘴,哪知道卻在一趟電梯的時間裡,男女雙方就分別背上了「不體貼」和「就是賤」的罵名。

二是感到驚駭,人們有多不能容忍「事情不按照自己所習慣的路徑發展」,有多喜歡理直氣壯地干涉「別人的生活」,遠遠超出了我此前的估計。

生活里、網路上很多人都在做著類似的事,程度不同罷了。

們對未來社會,

究竟有著怎樣的想像?

大學的時候,我參與過一個科研項目,當時的課題針對的是武漢市地鐵導視系統的無障礙設計。我們拿著「武漢市地鐵導視系統滿意度」的調查問卷,在武漢地鐵里四處找人詢問。畢竟是想要提升「有障礙群體」的乘車體驗,我們幾個一見到老年人或是殘障人士眼睛就放光,要知道在那樣一個對「有障礙群體」不友善的地鐵設計里,能看到老年人、殘障人士乘車真的不容易。

有一件事我至今都記得,那天我看見一個坐著輪椅的殘疾人,在親友一行大約六七個人的幫助下,從輪椅上艱難地站起來換上雙拐,半被親友們抬著半拄著拐杖,就這麼一級一級地下著台階,到了乘車月台上,整個人滿臉通紅。

我立馬跟上去禮貌地說明來意,想採訪他覺得地鐵有什麼不便利之處。但他卻不太客氣地擺擺手,跟我說:「國家已經夠好了,我們能有地鐵坐就不錯了,難道還要為了我們少數人做一些建設和改變嗎?」

他說得慷慨激昂,但我卻感到委屈——這個社會裡或顯性或隱性的歧視和不公如此普遍,普遍到我們已經能夠自行合理化這些歧視和不公,甚至消極對待讓未來社會變得更好的行動了嗎?

說到未來,我們總是從科技層面去想像它:人們會使用著什麼樣的新智能設備?智能的家居空間將會是什麼樣子?人工智慧將在多大程度上替代人類的工作?但我們卻很少從倫理和社會角度去想像它,好比在科幻電影里,我似乎很少看見關於社會倫理景觀的暢想:未來社會的性別會更加多元化嗎?「性別友善廁所」會成為「性別廁所」之外的常態嗎?現行的「婚姻制度」在未來會是什麼樣子?未來社會的公共設施對於「有障礙人群」會更加友好嗎?在未來社會戀老者敢在公開場合親吻彼此嗎?人們看到關於 LGBT 的新聞會像看到關於足球的新聞一樣平常嗎?

一切關於未來的想像和追問,都是有益的。它會讓我們一起去思考,未來社會如何才能讓每一個人,不論其年齡、性別、種族、性取向、興趣、長相等等,都能夠生活得更好。正如蔡康永在《奇葩說》里關於「歧視是否是一種自由」這個辯題所說的,歧視可能永遠伴隨人類,但還是要不斷發現、不斷消滅呀,這樣才能有更多的人更靠近自由。

我相信,解決辦法總是比問題多。曾經看過有兩撥人爭論「跨性別人究竟該上哪一種男/女廁所」,討論中不乏侮辱和戾氣,但其實在男/女廁所之外,還有第三條路可以走——「性別友善廁所」。自由之間的確有衝突地帶,但很多時候,人類的創意和智慧,可以繞過它。

當然會有繞不過去的時候,那就記住一條我從微博上看來的勸誡吧。只要我們能常懷此心,事情一定會沒那麼棘手——希望我們都能把自己真正當作「人」,把別人真正當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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