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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信用卡計息方式,利弊並存需謹慎對待

來源:中國財經時報網

近日,關於是否應該取消全額計息的討論愈演愈烈,引起了吃瓜群眾廣泛的關注,炎炎夏日來了一波圍觀。此前,最高人民法院所發布的《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下文簡稱「徵求意見稿」),關於信用卡如何還款計息做出了意見說明。

徵求意見稿在第二條「方法一」提出,在未來,可以施行「持卡人選擇最低還款額方式償還信用卡透支款並已償還最低還款額,其主張按照未償還透支額計付記賬日到還款日的透支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的法律法規。也就是說,對於部分還款的行為,意見稿認為用戶可以選擇「餘額計息」,即剩多少還多少利息。

這看似為用戶著想的選擇方案,真的能夠一勞永逸的為所有用戶帶來實惠嗎?依筆者看,其實未必。欠債還款,天經地義,不能按期全額償還,產生利息也是應該的。不同於互聯網金融公司,免息是各大銀行為按時全額還款的持卡人推出的一項優惠權益,一旦持卡人逾期還款或沒有全額還款,就違反了約定,不能享受免息待遇,從而按照全額計算利息。而且,目前大部分用戶都能遵守約定,按期全額還款或按期分期還款,不會產生違約金,而只有少量用戶會使用最低還款額或出現不守約逾期還款的情況。

所以,如將「全額計息」變為「餘額計息」,並非保護絕大多數持卡人的權益,而事實上保護的是少數沒有履約的持卡人。也有不少法律專家認為,銀行有發行產品計息的自由,消費者也有明白消費自由選擇的權利,都是市場主體,都是完全行為責任人,都要講究一個契約精神。

事實上,改變計息不僅是對守約者的傷害,也有可能破壞信用卡的商業規則,而且有可能形成套現套利空間,也是對建設誠信社會最基本的契約精神的違背。

眾所周知,免息是銀行為持卡人提供的專屬權益。銀行在維持基礎運營的考量上,如減少此部分利息收入,勢必會導致銀行採取反制手段,出現矯枉過正、適得其反的效果,最終影響、損害持卡人的用卡權益。例如可能會出現縮短免息期、減少信用卡額度、提高最低還款額等,而這些舉措,對於正常按期全額還款的用戶來說,是極不公平的。守約者不能也沒有理由為那些不按期全額還款的用戶買單。因此,從長遠來看,更改計息方式究竟是利是弊有待斟酌。

結語

契約精神自古就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無論是銀行、監管機構還是社會整體環境都應該弘揚契約精神,提倡持卡人養成良好的用卡習慣,加強自身守信履約能力,增強道德約束。如何構建誠實可信的金融環境,為消費者創造更美好的生活,釋放出更大能量才是正確命題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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