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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良知與幸福感

隨著本土心理學研究的蓬勃發展,更多的心理學研究轉向於中國傳統文化,尤其是以儒道釋為代表的傳統文化引發研究者們的興趣,現代心理學思想涉及了傳統文化在現實生活中的應用,並作為人們認識自我及感知外部世界的依據。如「言行一致」、「說得好,還要做得到」等古訓和陽明心學「知行合一」思想精髓具有高度的一致性,至今不僅被人們廣為稱頌,還被許多人視為安身立命之本,追求幸福生活之源。

「龍場居南夷萬山中,書卷不可攜,日坐石穴,默記舊所讀書而錄之。」(《王陽明全集》,第1023頁)王陽明深邃的目光彷彿洞穿塵寰,這一畫面是陽明心學臻於化境的明證。對此,我們也許會覺得意猶未盡,「致良知」為王陽明「聖門之正法眼藏」,業已成為環繞著我們追求幸福的一種生活方式。我們不禁思索,致良知與幸福感具有什麼樣的關聯?有趣的是,不同的文化對此問題有不同的回答,東方文化針對「致良知」思想多側重於修身養性,以及如何進行道德踐履以轉化自己的生命使之「內聖外王」;而現代心理學的研究多側重於實證研究,以探索傳統文化中的心理學思想是如何抑制消極情緒,培養積極樂觀情緒,這樣的研究有助於人們提升生活滿意度,在宏觀層面促進社會和諧,整體提升人類的主觀幸福感(subjective well-being,SWB)水平。由此可見,不同的研究進路殊途同歸。

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認知神經科學異軍突起,各種研究成果得到了迅猛的發展,為研究者提供了更豐富的研究方法和更多的科學實證,同時為銷解東方文化的獨尊與頗具西方特色的研究於多元文化共存。本研究試圖從認知神經科學的角度來理解「致良知」思想內涵與幸福感的內在關聯。進而,從應用視野來詮釋陽明心學「致良知」思想對幸福感的促進價值,這不僅是心理學研究中國化的需求,同時也是共品智慧共享傳統文化的喜悅。

一、致良知與幸福感聯繫的機制

陽明心學「致良知」思想與幸福感具有哪些內在聯繫,這是首先要回應的問題。本文將在以往研究的基礎上,藉助於認知神經科學的研究成果,使「致良知」思想為促進幸福感的研究獲得更有說服力的證據。


「良心正性,人所均有」是良知的本體內涵,如看朝陽之景,在光芒之下,會消融你我,整個人會有對生命的感恩,以及對現實及未來負責的心態。「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見盜賊入室而斗」(《王陽明全集》,第768頁),自然而然,超越了認知判斷,是良知最純凈的表達,這便是良知的直覺。由此可見,良知不僅是通過概念來判斷,更主要的是通過直覺去了解事物。良知作為一種直覺道德行為,據Science(Jonathan Haidt,2007)強調直覺在道德判斷的主導作用,直覺是大腦的基本奧秘。直覺就是從語言文字的約束中跳出來,進入到一個全新的領悟模式,猶如手指接觸燙的東西,立刻把手指縮回,儘管也有理性思考的作用,但與直覺相比是滄海一栗。腦機制的雙加工模型對此也提出相應的支持證據,道德品行作為一種善行,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與道德習得與模仿有關,主要是在認知推理層面上發生的;二是較為內隱的情緒過程(幫助他人意念啟動愉快的情緒反應)(李萬清、劉超,2012,第B02版)。當然,我們不能過分地誇大直覺的價值,不應完全摒棄認知。因為大多數情況下,面對相應的情境,這兩種心理過程的腦機制會同時發生作用。

許多道德判斷都是無意識的,不為肉眼所見,而且發生在我們意識之外,我們時刻對不斷發生的事情進行即時「正性或負性」的情感評價,比如當手捧熱飲時,可能會被人們認為更熱情,表現為更慷慨。身體的情緒知覺會啟動我們的積極認知,甚至我們都沒有意識到。Kahaeman等認為,潛意識會有一種即時效用(Instantaneous utility),即能激發我們愉快體驗,個體就能產生快速的反應。我們對是否為「至善」的判斷會在極短的時間做出「好與不好」的評判,這幾乎是一種自動化過程,並伴隨相應的情緒化過程(Kahneman,Wakker,& Sarin,1997)。研究證據表明,大腦左右半球對於即時情緒加工過程是不同的,大腦左半球與積極緒情有關,更能激活MPFC、杏仁核、扣帶回等複雜腦區(Craik,Moroz,Moscovitch,1999)。有研究發現,正性辭彙及積極情緒能誘發杏仁核的活動,並通過與海馬、前額葉的相互作用產生正性情緒。為此,心靈用直覺的方式運作有助於提升幸福感(Kim-Prieto,Diener,Tamir,Scollon,&Diener,2005)。

所有的人都會承認,直覺對於生命具有重要的價值,儘管一些價值較為隱蔽。如對迎面而來的汽車做出快速反應,對落水兒童即刻進行救助,直覺不僅有助於保護自我,更可以做出至善之舉。從進化論角度進行理解,直覺不僅有助於我們更好的適應環境,增加他人的福祉,同時也能激蕩起精神性情感,從而提升主觀幸福感(劉文利、魏重政、劉超,2017,第68-69頁)。與此同時,行為所產生的正效用也能帶來快樂,無論是心理還是生理都會產生更為強烈的反應。美國學者研究發現(Cowell,J. M.,& Decety,J 2015),個體產生親社會行為不僅是自動注意的過程,還有大腦正電位時間的推遲(表現出對認知控制過程)。當我們全神貫注地工作時,偶爾聽到一些辭彙,如「愛情」、「幸福」等詞語,儘管我們沒有意識到自己聽見了,然而這些詞卻會啟動我們對整個句子的理解,神經系統是一個相互聯結的網路,當一些特定的信息激活了其中的某些神經突觸的聯結,就會自動啟動相應的神經網路。潛在信息會影響具體的行為,與之相關的實驗也證實了這一點,如請人在行走時同時補全含有「聰明的」、「可愛的」等詞語的句子,研究者發現這些人行走的速度明顯發生改變,但這些人並沒有明顯的意識。這與我們現實生活的經驗較為一致。通常無意識會啟動相應的行為,在潔凈淡雅的環境中工作,即使工作一整天,也保持桌面的整潔,而且這種現象,許多人並不知情,大多是在無意識的神經機制中啟動的。直覺會激發無意識的情緒,並會對知覺產生影響。例如在家看恐怖片會無意識地將風吹動房門的聲音誤以為壞人闖入;而心情好的時候會覺得一切都很美好,「我見花兒多嫵媚」,甚至一整天都會過得很有意義。

致良知作為一種普遍的直覺,同時會激活相應的神經功能產生幸福感。個體在產生某個正性評價時,如遇到獎勵性事件,已有神經電生理學的證據對此進行了驗證,正性刺激也會激活杏仁核,從中腦的伏隔核(nucleus accumbens,NAc)投射到腹側被蓋區(ventral tegmental area,VTA)的多巴胺系統會被激活;而某個負性評價的產生,例如接觸到令人厭惡的東西,則與乙醯膽鹼的生成密切相關(Hoebel,Avena,&Rada,2007)。

Hoebel等(Hoebel,Avena,&Rada,2007)的研究也證實了這一點,人腦中存在兩個可分離的、不斷競爭著的系統,遇到獎勵性事件,正性刺激就會激活杏仁核,從中腦的伏隔核投射到腹側被蓋區的多巴胺系統會被激活,產生幸福感;而負性評價則需要一種功利判斷,儘管也可以激活背外側前額葉皮層、前部扣帶回皮層、右顳頂聯合區等與認知控制加工相關腦區,但相對於類似於「良知」的至善體驗,這種情緒直覺會保持得更為久遠。這與我們現實生活中的體驗是一致的,比如我們在回憶時,經常會把一些細小的令人愉快的事件回想得比實際所經歷的要更為美好,而通常會將不愉快的事件進行過濾和最小化,愉快的細節存留腦海里泛化為美好的感受。此外,也進一步說明良知是一種普遍的親社會行為,如主動幫助他人、見義勇為等善行義舉,從古至今,無論是具有高尚品格的聖賢,還是平凡之人都有的一種道德情懷,在一定程度上視為積極情感,從更廣的意義上體現了「自我服務」的傾向,從而提升了幸福感。


王陽明「致良知」的思想實質是站在「心即理」的心學立場上,賦予心的至善之理,如「鳥獸猶有知覺者也,見草木之摧折而必有憫恤之心焉」(《王陽明全集》,第345頁)。因而,對人類而言,良知是自然產生的,同理心也是與生俱來的能力,剛出生的嬰兒對其他嬰兒的哭泣也會做出類似的情緒發應,甚至靈長目動物也展現出共情的能力,黑猩猩會更多選擇自己和另一隻黑狸猩獲得食物代幣,而不選只有自己能獲得滿足的代幣(Horner & others,2010),共情是一種自動的、無意識的過程,當個體置身於道德情境中,大腦與情緒相關的腦區,如後部扣帶回以及角回會進一步激活,接下來將試著從共情角度來詮釋這一現象。

共情能激發強烈情感,從而提高積極情緒,認知神經科學領域有關的共情研究提供了相應的證據。至善可視為一種積極情感,有關情景性共情研究發現,由於正性情緒的參與,杏仁核和視覺皮層會明顯地增強活動。杏仁核是人類情緒系統的核心結構,對情緒的激發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學者在進行品行障礙的青少年與正常青少年進行對比,發現他們的杏仁核灰質體積相對於正常青少年而言更小。由此可見,杏仁核灰質的體積與共情能力呈正相關(LaBar & Cabeza,2006;Greenberg & Rubin,2003)。共情能激活大腦神經元的生理及情緒喚醒,同時進一步拓寬了我們的認知,激發我們的積極行為。因為共情的認知神經基礎是由動作知覺和情緒分享系統構成,這與致良知極為類似的體驗,其作用是整體調節和意識控制,從而產生更好的適應行為,以獲得一種愉快的體驗。產生這種體驗時,大腦中相應的動作或情感的部位會被激活,這種能力是與生俱來的,從而產生親社會行為。共情能力越強的個體,會在他人需要幫助時付諸行動,這與致良知「知行合一」的思想合題,天賦良知同時要進行道德踐履。

從上述觀點來看,共情所產生的效應是良知與幸福感的中介。大腦神經科學研究表明,知情交融的情緒共享是由於外界的情緒同樣激活了大腦相關區域的活動,Rizzolatti與Gallese(1996)藉助於行為實驗以及腦成像技術,通過巧妙的實驗觀察到恆河猴在其它同夥做出相應的動作時,大腦腹側運動前皮質上神經元就會被激活。同樣,我們在足球比賽時,會被熱情的觀眾所感染,觸發產生強烈的情緒共鳴,哪怕是一個較為內斂的人,也會情不自禁地熱血沸騰,情緒是從一個心靈傳遞到另一個心靈,或者從此刻傳遞到彼刻的事物。例如,我們獲得善意的關愛,我們內心也擁有了愛,並學會了關心他人。說明情境引發情緒共情相應的大腦區域被激活了。這些研究說明,當我們關注心靈的至善與美,就會獲得持續的愉悅感受,在精神上得到成長的同時得到了幸福感。

我們還應該注意到,除了在感受他人的情緒以外,人類還具備觀點採擇能力—「認知共情」(Cognitive Empathy),認知共情是在信息加工的基礎上,能夠理解和推測,區分自我與他人。(Craik等,1999)的一項PET研究中也發現了知與行的轉換會促進認知加共情並進一步激活了右側額葉,由此可見,培養理性情感及善良品德,有助於提升幸福感的水平。認知共情在致良知上具有獨特的價值,從認識論角度來說,是關於良知的推送至極的道德修養。

陽明先生:「『知止而後有定,所謂盡夫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慾之私者得之。」(《王陽明全集》,第3頁)在物慾橫流的現實世界,純凈的內在精神在清掃雜欲中被認知,不斷趨善避惡,進行道德修行。「認知」對於強烈反省傾向的至善追求者而言,具有道德轉化的力量。在現實生活中,認知會產生實際效用,心智會激活生命的活動,通過長期的、深切的反省「知善就能為善」,將生命引向陽明先生所說的「大人」境界。

由此可見,認知是「天地之仁」的起點,欲「止至善」必「窮其理」及「格致誠正」。但認知具有一定局限性。首先,在現實中,儘管很多人是各自領域的專家,但離開這個領域去到另一個領域,那就未必是專家了,這就是格物致知不斷擴充認知視野的價值。一旦放下自我,不斷窮其理,內心會充滿著幸福,這是智慧主體與人文精神的體現。其次,認知與善意是不可分割的,我們都會注意到,如果一個人過於一意孤行,固執已見,那他的心就自我封閉起來,無法看到問題的多種層次,也就缺乏「格物致知」的道德修行。反過來,真正心存善意的人,會願意與世界萬物建立聯結,就會看到很多的可能性。「格物致知」幫助我們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問題,認識到情況是不斷變化的,理解我們如何與世界的聯結,並最終會提升我們的幸福感。

「知」是認知內心真實的呼求,在混純未開的時代,由於人們科學知識的缺乏,對心靈事件的解釋缺乏相應的材料和依據,常會體驗到恐懼和困惑。聽起來簡單,其實質是深刻的。假如對黑屋子一無所知,我們走近它會就感到害怕,一旦我們熟悉它,就會感到安適自在。情同此理,不確定的事件往往難以釋懷,比如患病確診後心理更加安寧,考試結束後了解結果可以增強對未來狀況的掌握,並獲得安全感。由此可見,反觀自身的「知」就是對自己的一種尊重,從而可以獲得更愉悅的情緒體驗。

陽明認為,只有構成社會的人進行積極認知並進行道德修行成為君子,世界才會趨向和平,人們才能得到幸福。幸福是一種個體的主觀體驗,儘管生活艱難,但我們仍擁有提升與改善生活質量的優勢力量,一旦積極投身於例外的優勢及過去小小的成功,就會帶來持久的愉悅體驗。在進行自我探索時,多採用積極的語言,就能不斷獲得新的感悟,積極的認知可以消除未來的恐懼,產生自我賦能;而消極認知是潛在威脅的信號(Lyubomirsky,2010),fMRI數據顯示,積極認知不僅可以激活相應的腦區域,同時還將引發更多改變的動力,如母親對青春期叛逆的孩子進行不同的認知有不同的反應,母親對孩子叛逆認知構建為「獨立」、『「成長」與「自主探索生命的意義」,則激活了與愉悅情緒及認知密切相關的眶額葉皮層、內側前額葉等腦區,多巴胺系統被激活,產生愉快的情緒體驗;假如母親將之行為構建為「不聽話」』、「頂撞家長」、「不道德」等負性詞語,則產生令人厭惡的負面情緒,對於負性的評價則與乙醯膽鹼的生成密切相關(Hoebel,Avena,& Rada,2007)。

良知是身體的主宰,從現代心理學來看,至善的品德是人格的一種穩定的維度。但就良知和形體的關係而言,思想行為受良知的指導,陽明認為人的相關言行都受到良知的支配,提倡在心上下功夫。當我們為一些問題苦思冥想時,我們經常要花很多時間來考慮,甚至吃飯睡覺也都在思考,突然腦海中出現了我們想要的答案,這是因為我們大腦一直在無意層面進行信息加工。生活常識告訴我們,泥水任它放在哪裡,自然就會變得清轍。另一個隱喻是,如果置身於明亮的房間之後,你想研究星星,你必須等上一段時間。已有的腦成像研究發現(Grant,A. M.,& Gino,F. 2010),額葉(邊緣系統迴路)在認知評價及革除積弊扮演了重要角色。


如前所述,「致良知」與幸福感是有淵源的。特別是在早些時候人們對心理治療諱莫如深時期,要消除負面情緒,提升正向情緒,人們會採用靜坐、禪修、行善等方式以獲得心靈的慰藉。即使在當前物慾橫流的今天,只要我們虔誠地在個人修行下功夫,使不斷出現的私慾與惡念被抑制,讓善行成為我們心靈的一部分,並付諸實踐,對於提升幸福感是有效的。


陽明曾說:「吾生平講學,只是『致良知』三字。」(《王陽明全集》,第1039頁)儘管我們大多數人都難以體會「致良知」所提倡「至善」的深刻內涵,但追求幸福是生物最基本的動力,而良知就像照片的底色一樣,無論照片是什麼色彩,個體內心總是心存善念。更為有趣的是,新近的心理科學研究表明,良知是每個人天性所具有的,如孩提之愛與路人之知是良知本體的自然呈現,儘管這不是良知的全體。因此,只有把心從世界的「強光」中收回,聚焦於靈魂深處,進一步擴充至極,良知本體才會像既深且純的池水一樣呈現。根據人性「趨樂避苦」的基本法則,引發善行的基本動機是「自利」,當然「自利」不同於自私,例如看到他人有痛苦而不伸出援助之手,心靈則不得安寧,假如施以善行,就會產生良好的感覺,從而解除心靈的痛苦。人本主義心理學家羅傑斯(Carl Rogers)認為,當我們發現有人需要幫助,站在他人的立場,就會產生同理心式的關懷,這種普世情懷人皆有之,「人性本善」的思想在一定程度為人們實現幸福感奠定了基礎。「致良知」思想中「天命之性,粹然至善」(《王陽明全集》,第375頁),為人們獲得幸福感提供了相應的潛能,我們所要做的是按照德行實有諸己的本原,去除積淤,不斷獲得成長,以完善生命的意義,實現至善之理,達自我完善之幸福。

「性無不善,故知無不良」(《王陽明全集》,第375頁),良知作為本體,構成了無限微妙的意義世界,心靈受此力量的滋養,將散發無窮的活力,退則以事父母,擴而充之則治天下保四海。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致良知」思想在現實生活中的表現可在一定程度上視為一種積極情感。當然,積極情緒也會促進善行,例如處於熱戀中的戀人,常會對乞丐給予更多施捨。由此可見,良知與幸福感之間具有正向的關聯。但更多的時候這些潛能無法實現,是因為各種私慾雜念使之無法專註於目標活動,無法獲得滿足感和幸福的體驗。正如陽明所說:「若良知之發,更無私慾障礙,即所謂『充其惻隱之心,而仁不可勝用矣』。然在常人,不能無私慾障礙,所以須用致知格物之功勝私復理。即心之良知更無障礙,得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王陽明全集》,第375頁)由此可知,我們要不斷學會克制私慾、清掃障礙使「良知」恢複本來面目並得以「昌盛」,從而重現良知本體,這不僅是「格物致知」工夫復歸良知本體的過程,也是促進個體潛能、善意、才華實現的過程,這是良知本體朝向自我實現的本能傾向(《陸九淵集》,第253頁)。因而,「致良知」思想從積極方面來說是擴充良知到至極以提升幸福感,從自我實現方面來說是去除私慾障蔽,使得良知本體獲得本來面目的過程。這說明良知本體充拓得盡的過程,充分體現了良知本體與幸福感關係,也即本體與工夫的統一。

可見,「良知」為幸福感提供了心之本體,奠定了追求幸福的基礎。正如陽明所說:「性無不善,故知無不良,良知即是未發之中,即是廓然大公,寂然不動之本體,人人之所同具者也。」(《王陽明全集》,第375頁)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良知作為先驗的道德主體,存在天理之昭明靈覺處,通過後天的道德修養及實踐踐行,至善心體就會自然而然的呈現。良知為德性的內在之源,為提升幸福之本。「無人故意為惡」,從認識論來說,人作為主體一旦對良知有了本質的認知,具備「善」的知識就不會任私慾遮蔽,同樣具備成為聖賢的基礎。弗洛伊德的人格結構論也有類似的詮釋,人格的構成包含本我、自我及超我三部分,超成是道德的我,本我遵循快樂原則,在現實生活中,只有超我得到表達,才會產生幸福感的體驗。比如,在公交車上猶豫要不要給老人讓座,最後做出讓座的行為後會產生道德美感,獲得愉快的情緒體驗。在現實生活中,只要我們遵循內在的道德良知,不斷修行就會形成高尚人格,同時也會獲得幸福感體驗。


王陽明的心學理論,一言以蔽之,曰良知與致良知,致良知與知行合一從思維方式到內涵實質基本一致。所以,我們還可以說,追求幸福是人類意識與生俱來的、不可抹殺的本質特徵。當然,在這裡我們強調良知作為一種本能的存在,並非意味著人們的良知天生就具備而不需要後天的培養和訓練。事實上正好相反,良知彰顯至善心體需要以「事」磨練,通過道德踐行才有成聖的可能。正如一顆飽滿的種子,賦予了生長發芽及開花結果的可能,但仍需要精心呵護,悉心照料。情同此理,幸福感所蘊含的智慧與致良知蘊含的偉大智慧是相通的,Aristotle提出的幸福論(eudaemonism)是基於個體的自我實現(Self-realizationism)基礎上的,認為我們每個人都有獲得幸福的傾向及潛能,能否獲得幸福感取決於人們是否能夠按照內在的傾向性從事有益心靈成長及適應社會的行為(《西方幸福論》,第32頁)。

「如知其為善也,致其為善之知而必為之,則知至矣。知猶水也,人之心無不知,猶水之無不就下也。決而行之,無有不就下者。決而行之者,致知之謂也,此吾所謂知行合一者也。」知善知不善是良知,致其知善或知不善之知而必為之,才是致知,由此可見,「致」就是指「為之」(《王陽明全集》,第567頁)。知行合一,依良知持續地踐行以體驗到一種持續心靈整合感和幸福感。良知人人本有,只是不能致其良知。在當今社會,面臨各種誘惑時,當我們有不同尋常的強烈投入,專註於內在快感(至善本體)的體驗,就會獲得幸福感。Aristotle提出幸福是一種至善實現論,他認為,要達到「至善」就要克服各種困難,追求人生的意義,像富蘭克林等偉人一樣充分秉承內心道德規範和抑制外在誘惑努力踐行「至善就是幸福」(《西方幸福論》,第36頁)。從這個意義上來,幸福是一種在現實生活中投入的活動,使自我的潛能得以實現,從而體驗到人生的幸福感。

「致良知」說「止至善」,「止至善」是「窮理」與「格致誠正」的合題,「致良知」也是「良知」與「知行合一」的合題。「窮理」與「格致誠正」的自覺統一性的知行合一所最終實現和完成的就是一個實有的最高具體性的統一,即為「至善」。「知而不行」有悖於「知行合一」,並不能獲得幸福感的體驗。Maslow認為,幸福感源自於真實自我潛能的實現,當我們從事與內心價值相一致的活動時,會產生強烈的自我價值感和心靈的至善感(馬捷莎,2007,第45頁)。Waterman將依照心靈體驗全身心的投入活動中的狀態稱之為「個人表現」(personal expressiveness),這種表現有助於自我實現的體驗,是一種獲得幸福感的愉悅感。一名和尚走向一位師父說:「我剛來到這座寺廟,求你慈悲給我一些指點,讓我獲得幸福」。師父問道:「你吃了早飯沒有?」「吃了」,「那就去把你的碗洗了吧」。問道者猶如當頭棒喝,想用思想來填塞生命的貧乏,不如用身體力行的方式來踐行。

陽明說:「未發之中即良知也,無前後內外而渾然一體者也。」(《王陽明全集》,第478頁)如果良知不為人慾所蔽,私意所隔,他強調良知就是天理。良知使其自然明覺處,只待到純凈的良知意識出現時,個體不僅能見到被覺察的事物,也見到與天地萬物相通的真我。心靈就回到它原來的純凈,排除了恐懼與慾望,在心靈與其宇宙的源頭之間的和諧就會不求而得,要收回完全內在的焦點,像嬰兒般柔軟和輕巧,就是一種警覺性的狀態,即虛心而坐。至善是心靈的一種特殊狀況,像火焰從一支蠟燭傳到另一支蠟燭,這種內心的力量,會帶來前所未有的幸福。與此同時,將獲得強大的力量,「無需舉起一根指頭」,統治者善用靜止就能以其神秘的道德力量自動地使人臣服,統治他人時,別人甚至不知道他在統治。


心理學的研究旨在幫助人們解決現實生活中的問題,更重要的是促進人們獲得幸福感。認知神經科學最新研究成果已為「致良知」思想內涵對於提高主觀幸福感提供了一定的證據,並證實了致良知的思想內涵與幸福感具有正向關聯,這為詮釋傳統文化提供了新的路徑,同時也拓展人們對幸福感的認知。儘管如此,現代心理學對「致良知」思想而言仍有許多有待深入探討的問題,現今對「致良知」腦機制的探索仍然處在淺顯階段,但在應用研究上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例如,「致良知」在幸福感形成過程中,理論與實際如何有機結合,結合致良知思想的應用,通過訓練和評價以提升生活質量獲得幸福感。還有在新時代情境下如何獲得幸福感,應該考慮具體的文化情境及不同的社會環境。對這些問題的探討,將有助於人們更好的理解致良知。

總之,從認知神經科學的視野對致良知思想的詮釋處於一種探索階段,仍有許多值得研究的地方,需要我們不懈探索,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博大精深的陽明心學能更好的服務於我們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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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發表於《南京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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