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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天字第一號悍匪,連殺15人,供詞:在母親面殺人,我做不到

1996年3月31日深夜,北京市石景山區的一聲槍響,宣告了「白寶山特大持槍殺人搶劫案」由此開始。此後兩年時間裡,白寶山流竄於北京、新疆、河北等地,先後打死無辜群眾15人,搶劫人民幣140多萬元。

由於白寶山作案時手法之殘忍,影響之惡劣,都是建國以來罕見的,被譽新中國建國以來天字第一號刑事案件。為了抓捕白寶山,國家出動警力數萬人次。關於這起案件,有諸多標籤,「1996年1號案件」、「1997年中國十大案件之首」、「1996年世界第三要案」、「中國刑偵史上有坐標地位的殺人犯」。

也許在人們的印象中,白寶山還是電視劇《中國刑偵一號》中刻意刻畫成一個有情有義的罪犯,事實上根本不是如此。「瘦、高、油腔滑調」,這是白寶山給抓捕他的警察第一印象。

1983年,這是一個特殊年代。25歲的白寶山因盜竊罪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兩年後,白寶山突然被告之他的案子要重審,結果加刑10年。原來是一個跟他同案的獄友舉報白寶山還有過攔路搶劫的行為,這意味著白寶山還要在監獄裡呆12年。

漫長的刑期,讓白寶山心灰意冷,新婚妻子更是離他遠去,他開始產生了出獄後報復社會的想法。1991年,白寶山被註銷北京市戶口,隨即送到新疆勞改農場接受改造。

被捕後,白寶山這樣交代,「我那時想,將來出獄了,歲數也不小了,去行兇殺人甩石頭、木棒肯定不成,就想到用槍報復。」1996年3月,白寶山刑滿釋放,很快回到了北京。

回到闊別多年的北京,白寶山開始了自己的報復計劃,從襲擊崗哨奪槍開始,步步走向了不歸路。1997年9月5日晚7時,白寶山被警察抓獲。在警察敲開白寶山居住的房門時,他是有機會反擊的,或者說殺掉警察逃跑,為何最終放棄了呢?

白寶山在接受審判是道出了真相,「我本來想拿槍打死他們(前來抓捕他的警察),可是我的母親進來了,我就不能打了。我不忍心當著我母親的面殺人,這點我是萬萬做不到的……」1998年4月,白寶山被執行槍決,一個心狠手辣的罪犯得到了他應有的下場。

參考資料:《新中國第一悍匪白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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