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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宋藏書情況概覽

公元960年,後周殿前都點檢趙匡胤靠「陳橋兵變」,黃袍加身,奪得了後周政權,建國號為宋,改元建隆。據宋人程俱說:「國初循前代之制,以昭文館、史館、集賢院為『三館』,名之曰崇文院。」(見《麟台故事》卷一)是宋朝設置的藏書、校書機構。太宗時,在左升龍門內重建了崇文院,並給「三館」另建了書庫,稱作「秘閣」。宋真宗時,又將三館所藏四部書,另抄寫副本,藏在禁中的龍圖閣、後苑的太清樓,以及玉宸殿、四門殿等,以備不虞。

宋《景德四圖》之《太清觀書圖》,現藏於台北故宮博物院,圖片取自台北故宮博物院

據《宋史·藝文志》記載:「宋初,有書萬餘卷。其後削平諸國,收其圖籍,及下詔遣使購求散亡,三館之書,稍復增益。」宋初的確是「收書」「求書」雙管齊下:

(一)乾德元年(963),平定荊南,詔有司盡收高氏圖籍,以充實三館藏書。

(二)乾德三年(965)九月,命右拾遺孫逢吉往西川取偽蜀法物、圖書經籍印篆赴闕。至四年五月,逢吉以偽蜀圖書法物來上……圖書付史館。

(三)乾德四年(966)閏八月,朝廷下詔購求亡書。規定:「凡進書者,先令史館點檢,須是館中所闕,即與收納。仍送翰林學士院引試,驗問吏理,堪任職官者,官得具名以聞。」(《宋會要輯稿》卷一七四二,《崇儒》四之一五)這就是說,對於獻書的人,朝廷還量才適用,給以官職獎勵。這一年,進獻三禮的涉弼,進獻三傳的彭翰、朱載,皆「命分置館閣,賜弼等科名」(同上)。

太宗太平興國九年(984),朝廷再次下詔,購求遺書,規定:

若臣僚之家有三館闕書,許上之。及三百卷以上者,其進書人送學士院引驗人才書判、試問公理,如堪任職官者,與一子出身。或不親儒墨者,即與安排。如不及三百卷者,據卷帙多少優給金帛;如不願納官者,借本繕寫畢,卻以付之。(《宋會要輯稿·崇儒》四之一六)

真宗咸平四年(1001),朝廷又下詔購求遺書,這次除沿襲了獻書三百卷以上量才給官外,還明確規定:「應中外士庶有收得三館所少書籍,每納到一卷,給千錢。」(同上書《崇儒》四之一七)把獎勵的範圍顯然擴大了不少,有利於朝廷得書。

宋代帝半身像冊,《宋真宗像》,現藏於台北故宮博物院,圖片取自台北故宮博物院

仁宗嘉祐五年(1060),規定:「應中外士庶之家,並許上館閣所闕書,每卷支絹一疋。及五百卷,特與文武資內安排。」(同上書《崇儒》四之一八)雖獎勵規定略有改動,但其宗旨仍是一貫的。

徽宗宣和四年(1122),再次下詔:令郡縣諭旨訪求遺書,「許士民以家藏書所在自陳,不以卷帙多寡,先具篇目申提舉秘書省以聞,聽旨遞進,可備收錄,當優與支賜」(同上書《崇儒》四之二〇)。特別值得注意的是,還有這樣一條規定:

或有所秘未見之書有足觀採,即命以官議以崇獎,其書錄畢給還。

這就是說,如果有書人不願意「獻」,借給官家抄錄亦給「崇獎」,足見當時求書之切。

正因為北宋歷朝皇帝大都注意求書,故宋朝廷的藏書發展很快。《宋史·藝文志》稱:

嘗歷考之,始太祖、太宗、真宗三朝,三千三百二十七部,三萬九千一百四十二卷。次仁、英兩朝,一千四百七十二部,八千四百四十六卷。次神、哲、徽、欽四朝,一千九百六部,二萬六千二百八十九卷。三朝所錄,則兩朝不復登載,而錄其所未有者。四朝於兩朝亦然。最其當時之目,為部六千七百有五,為卷七萬三千八百七十有七焉。

以上即北宋的藏書,大多在靖康之難中灰飛煙滅了。

靖康之變,徽宗、欽宗被擄而北,被金人軟禁在五國城。靖康二年(1127)的五月一日,時為天下兵馬大元帥的康王趙構,在南京應天府(府治在今河南商丘)「登壇受命……即位於府治」(《宋史》卷二四《高宗紀》),改元建炎。他就是宋高宗,從此便開始了南宋王朝的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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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構即位之後,內外交困,疲於奔命,無暇文事。等到他南渡長江,偏安於江南一隅,在臨安「直把杭州作汴州」之時,他才稍加註意文事。紹興元年(1131),進士何克忠主動向朝廷進獻《太祖皇帝實錄》四冊、《國朝寶訓》十二冊、《名臣列傳》三冊、《國朝會要》三冊,共二十二冊,數量不多。但宋高宗卻下詔獎勵說:「何克忠所獻書內,《會要》雖系節本,當文籍殘缺之際,首先投進,可特與下州文學……」(《宋會要輯稿·崇儒》四之二〇)這所謂「下州文學」雖不過是一個從九品的無所職掌的小官,但畢竟是一種獎勵。但這時的獎勵並沒有一個統一標準,全憑宋高宗一句話,極為隨意。如紹興二年(1132),將仕郎賀廩「以藏書五千卷上之」,「詔與本家將仕郎恩澤一名,廩仍令吏部先次注,合入近便差遣」(同上書《崇儒》四之二一)。而紹興五年(1135),大理評事諸葛行人「獻《冊府元龜》等書凡萬一千五百一十五卷」(同上書《崇儒》四之二四),其卷帙是賀廩所獻書的一倍有餘,而獎勵卻仍是「與本家將仕郎恩澤一名」(同上)。這就有欠公允了。由於宋高宗終於發現「緣無立定賞格,人家不肯將出」(同上書《崇儒》四之二六),紹興十六年(1146),他令秦檜的兒子秦熺「措置,定定賞格」(同上書《崇儒》四之二八)。這個「定賞格」大略有下列五點:

如投獻到晉唐墨跡真本者,取旨優異推恩;

秘閣闕書、善本及二千卷者,有官人與轉官,士人與永免文解或免解;

不及二千卷以上者,比類增減推賞,如願給者,總計工墨紙劄,優與支給;

諸路監司守臣,求訪到晉唐真跡及善本書籍,應得上件賞格者,比類推賞;

其投獻到書籍,先下秘書省校對,如委是善本,方許收留。(同上)

從這個「定賞格」不難看出,當時求書的重點是「晉唐墨跡真本」,這是第一位的;其次才是各類「善本書」;同時,獎勵起點定得太高,北宋太宗、真宗時進書三百或五百卷,即可「與一子出身」,甚至「不親儒墨者」亦「與安排」,而到這時,進獻「善本二千卷者」才予以「轉官」等獎賞,比起北宋來,顯然已是大不如了。

南宋臨安書棚本《丁卯集》, 圖片選自拓曉堂《槐市書話》,商務印書館

不過,南宋是我國雕版印刷十分發達的時期,京城臨安就是當時有名的刻書中心之一,書籍付梓刊行,不僅得名,而且獲利,因此,當時人們已不太熱衷於向官方獻書。甚至有些善本書,「監司、郡守搜訪得之,往往鋟版,以為官書」(同上書《崇儒》四之三一)。書籍一經鋟版,便作為商品進入了流通市場,因而極易得到。所以,南宋雖然直接從民間徵募的書不是很多,但卻能從書籍市場得到大量的書籍,故其官方藏書量仍不亞於北宋。

據《文獻通考》記載:「淳熙四年(1177),秘書少監陳騤等言,中興館閣藏書,前後搜訪,部帙漸廣,乞仿《崇文總目》類次。五年(1178),書目成,計見在書四萬四千四百八十六卷,較《崇文》所載,實多一萬三千八百一十七卷。」(見該書卷一七四《經籍考》)嘉定十三年(1220),即《中興館閣書目》修成四十多年以後,又詔秘書丞張攀等修《中興館閣續書目》,視原目又增錄圖書一萬四千九百四十三卷。原目和續目相合,共得五萬九千四百二十九卷,這大體就應該是南宋朝廷的官方藏書。

(本文選自崔文印《古籍常識叢談》,中華書局出版,題目為編者另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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