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離婚時,最不應該爭取的「東西」是什麼?
生活就像一碗白米粥,夫妻就是那個煮粥的人。
他們根據自己的喜好添加著各種各樣的食材,有的可能烹調出一鍋甜粥,而有的可能烹調出一鍋鹹粥。
每對夫妻的感情不一樣,經營的方法也不一樣,所以就會導致最後結果的差異。
愛的初衷一開始都是永恆,但是有些人是受到生活的重創不能爬起,有的人卻被簡單的油鹽醬醋茶磨沒了愛的輪廓。我們經常羨慕那些還在一起的人,因為這真的不容易。
離婚像是那釜底的薪,抽出之後一切都化為冷的東西。女人很容易在婚姻中受傷,因此她們拼了命的想留住一些可以讓自己暖的東西。但是有的東西可以爭取,而有些東西最好不要去爭。
因為得到的時候也會是失去,那麼女人離婚時,最不應該爭取的"東西"是什麼,讓我們聽聽這3個女人的大實話。
@王女士、39歲、離婚2年
我覺得女人離婚時最不應該爭奪的是孩子。
離婚本就讓家庭破碎了,愛的人分離了,這個時候兩個人關係已經處於很僵的狀態了。
倘若還去爭奪孩子,無疑是讓這段本就要完結的感情雪上加霜。
我之所以現在這麼說,是因為當初我離婚的時候就一直和前夫爭孩子,結果導致我倆現在還在打官司。
最主要的是對孩子的影響太不好了,所以真的一切要為孩子考慮,而不能因為自己的自私。
@張女士、28歲、離婚1年
我和前夫可以說是閃婚閃離,算是好結好散吧。
戀愛的時候太過於心急,當一切都歸結於平淡的時候,才發現原來彼此竟然有這麼大的距離。
越來越少的溝通,越來越淡的感情,離婚對他對我都挺好。
假如是因為不愛了離的婚。就不要和前夫爭取一些物質上的東西,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也不要去要。
畢竟愛過就好了,不愛了就好聚好散,誰也不欠誰。
@陳女士、49歲、離婚5年
我們離婚的時候孩子都17歲了。他以前是那麼的愛我,可是居然出軌了。
以前看見別的家庭發生這種事的時候,我還打保票,我老公絕對不會做這種事情。
但是現實給了我一個火辣辣的耳光。
離婚那天他和我說了句對不起,然後把房子給了我。
我走了,也沒有說什麼,他為什麼和我離婚我也沒和別人提及過。
因為離婚了千萬不要爭取誰對誰錯,其實都是愛與不愛了。
總之,曾經楊絳說過"我與誰也不爭,與誰爭我也不屑。"離婚的女人本就是個弱勢群體,在一些事情上可以爭取,那是自己的權利。但在有些地方就要學會放棄,因為有些東西得到了反比得不到要痛的多。
人生本來就是一個要學會取捨的過程,只有學會不斷的選擇,才會有新的收穫,才會懂得在一些事情上舍與棄。
女人放棄一些東西的時候也要試著去學習一些東西,那可能會是一種本領。
帶著以前的舊賬生活不會開心,活在當下,找一個愛你的男人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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