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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青少年面對無聲的「網路欺凌」,我們能做什麼

近期的熱點事件中,很多受害者在網路上遭受了「二次重創」,這種來自虛擬世界的「欺凌」,攻擊者更多、時間持續更長、散播範圍更廣。青少年也深受「網路欺凌」的困擾,對此,社會和家長都有責任。

本文首發於公眾號

「我是科學家iScientist」(ID:IamaScientist)

作者 / 李珩

編輯 / 果醬

網路欺凌(cyber bullying),是指通過現代技術手段(互聯網和SNS),對受害者發送攻擊性和威脅性信息,或發布私人、不恰當或羞辱性的信息,散布謠言和網路身份盜竊等,進而造成受害者精神上的創傷。

活躍在網路虛擬世界中發布攻擊言論的人(噴子), 很多都不知道自己的行為已屬於網路欺凌,也不曾意識到自己的言論信息會給他人帶來怎樣的傷害

血淋淋的網路欺凌

就在一個月前,年輕女孩鄧某一家無力償還高額借貸準備自殺,鄧某發布遺書之後因眾多網友極力勸阻而取消自殺念頭。本來事情至此該告一段落,然而這時卻又有一眾網友對其「自殺未遂」表示質疑,甚至人肉其家人進行辱罵。

最終,鄧某一家再次自殺,兩人喪生。

自互聯網出現起,這種虛擬世界中的欺凌現象就未曾中斷過——

2006年,美國一名13歲的少女梅根在家用母親的牛仔褲腰帶,在自己卧室的衣櫃中上吊自盡。

自殺的起因是網路上的原本熱烈追求她的16歲男友「喬希」提出分手,並持續辱罵她「肥婆」、「娼妓」以及「你是一個孬種,這個世界沒有你只會更好!」梅根至死也不知道,這個「喬希」根本不存在,而是一個跟她有矛盾的女同學的母親勞麗在社交網站MySpace上創造出的一個形象,目的就是讓梅根陷入愛河然後狠狠羞辱她以達到報複目的。

這個案件被視為網路欺凌第一案。在這之前,大多數人可能更關注互聯網技術的優勢,比如為人們的交際帶來了極大的便利等,而這個案件之後,人們終於開始關注互聯網引發的欺凌問題。

血淋淋的網路欺凌

有研究者認為,這種「欺凌」比傳統欺凌的危害嚴重得多,因為網路欺凌難以防禦,甚至可以重複、持續地對受害者造成嚴重的精神傷害。

以「梅根案件」為例,網路的匿名性使得「喬希」這個虛擬身份輕易騙取了受害者信任;網路的便捷也使得無處發泄自己情緒的各種網友加入欺凌隊伍當中,不分時間地點不停地用言語傷害梅根;而受害者自己,因為沒有看得見的創傷,也很難向別人開口訴說自己的經歷,所以沉默忍受精神傷痛,直至精神崩潰選擇自殺。

網路欺凌會給受害者造成嚴重的心理傷害。

圖片來源:pixabay

網路欺凌可藉助互聯網的「高速通道」滲透到世界的每個角落。不僅是眾人關注的名人,身邊的普通人,甚至是涉世未深的青少年,都隨時可能變成網路欺凌的受害者。

網路欺凌正在傷害青少年

2009 年美國研究者在《校園之外的欺凌:預防和應對網路欺凌》中公布了他們的一項研究結果,顯示在一定時期內大約有10%的受訪者有過被網路欺凌的現象,而超過17%的人聲稱在他們的網路生涯中至少遭受過一次欺凌

2009 年 12 月至 2010 年 2 月,香港家庭福利會和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系協作,訪問了全港 1800 名中學一年級至中學七年級的學生,調查發現網路欺凌的整體受害率及參與率,分別高達 30.9%和17.8%,而欺凌模式以網上辱罵、侮辱及嘲笑最常見,有18.7%的中學生曾深受其害。

近日,來自雅典大學裡奧佛洛斯中心兒童醫院的研究者們,針對網路欺凌事件的現狀,進行了一項系統的調查。

他們在7個歐洲國家(德國、希臘、冰島、荷蘭、波蘭、羅馬尼亞、西班牙)隨機抽取了9年級和10年級的青少年,調查他們的基本情況,父母受教育水平,家庭關係,使用互聯網的情況,以及是否遭遇過網路欺凌。最終獲得了12372份有效問卷。基本統計結果如下圖:

其中羅馬尼亞的在校生遭遇網路欺凌的比例最高,西班牙在校生遭遇網路欺凌比例最低。圖片來源:Kalliope Athanasiou,

et al./ BMC Public Health (2018)

遭遇網路欺凌的原因

首先是上網時間,上網時間越多,遭受網路欺凌的可能性越大。在遭受網路欺凌比例最高的羅馬尼亞,每天使用SNS和互聯網超過兩個小時的幾率分別為83%和57%。而每天使用SNS多於兩小時的人,遭受網路欺凌的可能性比少於兩小時的人增加了66%。

其次是父母對網路的了解程度,父母一代對網路的了解程度越低,孩子遭受網路欺凌的可能性越大。羅馬尼亞較其他歐洲國家,近年來互聯網和SNS的使用頻率才急劇增加,這使得父母和年輕一代之間留下了巨大的技術鴻溝,父母可能更難理解孩子上網的方式和目的,因此難以對孩子進行正確的使用指導。

如何避免網路欺凌?

其實,除了家庭教育之外,國家的立法和系統的教育,都是針對「網路欺凌」的積極干預。

遭受網路欺凌比例低於7國平均比例的波蘭已通過立法,判定網路欺凌是情緒暴力的一種形式,一經證實將由法律嚴懲;並且將通訊科技基礎知識(ICT literacy)納入中小學課程。

德國通過互聯網和數字社會調查委員會以及其他各種方式大力促進網路安全,改善數字技能教育。而遭受網路欺凌比例更低的荷蘭早就注重通訊科技基礎知識(ICT)的培養,允許將數字技能納入教育;與此同時,家長也積極監督,並及時和孩子進行交流,了解孩子的上網情況,從而降低了「網路欺凌」出現的可能性。

2009年4月,少女梅根的悲劇發生三年之後,美國頒布了《梅根·梅爾網路欺凌預防法》(Megan Mel Bullying Prevention Law),規定實施網路欺凌適用刑法上的騷擾罪,被告將被處以罰金或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國的相關法律仍待健全,很多網路欺凌的實施者很難受到相應的處罰,大多數受害者也會因無從申訴而隱瞞自己的遭遇;然而退避忍讓的結果,會使得施暴者更加肆無忌憚。

網路欺凌往往讓受害者無從傾訴。圖片來源:pixabay

實際上,網路欺凌就像是藉助互聯網平台隨意發泄自己情緒,脫胎於肆意的憤怒,卻成型至兇惡的欺凌

在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和處罰措施的前提下,很多人都有可能變成網路欺凌的受害者,同時亦可能變成施暴者。國家在立法和教育上進一步的重視和加強是非常必要的,畢竟每一個悲劇的發生都值得反思——已經逝去的生命不可挽回,未來的悲劇仍然可以避免。

感謝dingxingirl為本文提供的資料支持與寫作幫助。

你是否見證過網路欺凌?你對應對網路欺凌有什麼見解?請留言告訴果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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