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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年代清政府連一個好翻譯都沒有,鴉片戰爭能不敗嗎?

1840年代清政府連一個好翻譯都沒有,鴉片戰爭能不敗嗎?

馬儒翰(1814—1843)(左)

第一次鴉片戰爭,是中國有史以來一場奇特的對外戰爭。在這場戰爭中,中國對英方的無知與英方對中國的熟知,實在令人難以置信。不過,本文想問的是,到底是什麼因素導致了這種格局?是清軍將領過於無能,還是英軍主帥表現神勇?筆者在讀史過程中發現,雙方主帥之所以有如此巨大的反差,恐怕與他們各自對待翻譯問題的態度有關。那麼,英方在對待翻譯問題上到底與中方有什麼差異,為什麼會有此差異,這些差異又有什麼後果?本文擬以英方首席翻譯官馬儒翰(John Robert Morrison)為個案,對鴉片戰爭期間的翻譯政治作一初步分析。需要說明的是,本文所謂「翻譯的政治」有兩層意思:第一,指作為英方首席翻譯的馬儒翰與鴉片戰爭的關係;第二,指馬儒翰的語言、文本翻譯與鴉片戰爭的關係。

在19世紀以前,英語是一種地方用語,在國際上尚無政治地位。即使19世紀上半期,法語仍然較英語更為通用。在這種情況下,與之相隔萬里的清政府,自然沒有培養英語人才的必要。為了與歐洲打交道,他們只是設置了拉丁語和俄語專業。當然,反過來,英國對漢語的態度亦是如此。乾隆五十七年(1792),馬嘎爾尼使團準備來華,尋遍了英國、瑞典和葡萄牙的里思本,都沒能找到一名翻譯人員。最後不得已,在義大利聘請了兩個華人傳教士,但是他們卻只懂拉丁文而不懂英文。這說明在19世紀以前,英國人對中文的掌握也極為有限,在與清政府的交涉中並沒有語言優勢。然而,中英之間相互隔膜的「平衡狀態」,很快被傳教士馬禮遜打破了。

馬禮遜(Robert Morrison,1782-1834)是英國倫敦傳教會傳教士,1807年來華傳播基督福音。為了勝任傳教工作,他在來華前後苦學中文,短短几年便能口說筆寫。來華後不久,為了取得合法留居資格和提高經濟收入,他加入英國東印度公司駐廣州商館,獲得了大量語言實踐以及觀察中國政治、人情的機會。與此同時,這份兼職還讓他與英國政府建立了聯繫。1830年左右,當馬禮遜因種種原因與倫敦傳教會疏遠後,便開始與政府正式合作。1834年7月,英國任命馬禮遜為駐華商務監督中文秘書兼譯員。就這樣,本為傳播福音而來的傳教士,最終卻成了英國政府駐華商館的一員。馬禮遜精通中國語言和政治,他的加入大大提高英政府的對華了解水平。從此,中英之間的「隔膜平衡」被打破了。

馬禮遜任職不久就因病去世,但這並未中斷英政府對華的語言優勢。因為馬禮遜的兒子馬儒翰,又被請來繼任中文秘書。馬儒翰(John Robert Morrison)是馬禮遜的長子,1814年(嘉慶十九年)4月生於澳門,1822年返回英國上學,1827年再度來華,旋即轉往馬六甲學習中文。1830年,東印度公司的英國商人急需翻譯,督促馬禮遜邀其子到廣州工作。不久,馬儒翰應邀來到廣州,為英國商人做翻譯。在此期間,他的中文知識得到了實踐機會,並於1833年編纂出版《中國貿易指南》(Chinese Commercial Guide)一書。他甚至還準備編纂一部中國官員名錄。

英國駐華監督雖然屢屢易人,但每任監督都很重視馬儒翰。尤其是1836年上任的義律(Charles Elliot),對馬儒翰尤為器重。1840年2月,義律致信英國外相說:「所附信件是我的朋友兼中文秘書馬儒翰先生親自抄寫的,他在有關中國事務方面一向是可以依賴和磋商的官員。在我的機構中,沒有其他的人對這些信件中的問題具有任何知識。」由此可以想見,義律對馬儒翰是多麼信任。而馬儒翰的加盟,也確實令英方在與中國打交道時,不必再為語言發愁。而且,憑藉對中國政治的了解,馬儒翰還可以為義律出謀劃策。那麼,此時的廣東當局情況又如何呢?

廣東當局對英國方面的了解,隨著1839年林則徐到達廣州,有一定程度的改觀。林則徐南下時,從京城四夷館帶了一名英語翻譯,抵達廣州後又招進梁進德、林阿舍(亞林)等人,組成一個語言班子,專門負責搜集和翻譯英方資料。這幾個人,或隨傳教士學習多年,或留學美國,屬於中國人中英語水平較好的人。清軍前線主帥如果能充分藉助其才能,對敵人的了解恐不致有太大偏差。然而事實上,由於梁進德等人與傳教士關係密切,林則徐根本不敢信賴他們。從現有資料來看,林則徐很少將重要消息透露給他們,更不會與他們商討禦敵之道。這些譯員的任務,就是翻譯西書西報。如有重要文件,林則徐還會再請人翻譯一份,以資對證。這種用而又疑的態度,與英方義律與馬儒翰的融洽,形成了極為鮮明的對照。

林則徐不相信梁進德等,但還是採取了「疑而且用」的態度。而繼任的琦善,則一律將林氏譯員遣散了。他在與英方溝通時,倚靠的是一個叫鮑鵬的通事。鮑鵬與廣東洋商關係密切,本來也屬「漢奸」一類,卻不知何故,莫名其妙受到琦善信任,幾乎包辦了琦善與英方的所有聯絡。然而,鮑鵬的英語多為從生意場上學來,無法與馬儒翰相提並論。這樣一來,中方在翻譯人員配備上,自然「遜色」了不止一個等次。而及琦善獲罪後,耆英、伊裡布等人為避免像前任一樣被指責為「濫用漢奸」,則乾脆一個翻譯也不用。他們給皇帝的解釋是:「該夷馬禮遜、羅布旦、郭世利均通曉漢文,兼習漢語,勿須通事傳話,反致隔閡。」至此,中方在翻譯配備上已與英方無法相提並論了。

就這樣,馬儒翰莫名其妙地成了雙方的「居中翻譯」。然而,作為英國公民的馬儒翰,真的能秉公「居中」嗎?

馬儒翰和他的父親不太一樣。其父馬禮遜服務於廣州商館時,仍保留了自己的傳教工作。他僅僅將翻譯當作一項迫不得已的兼職。在精神上,馬禮遜一直保持著傳教獨立性,並對鴉片貿易表示過憤慨。而馬儒翰則好像沒有其父的原則立場。他在對華交涉問題上,與英國商人和官員基本未發生異議。他更願意將自己當作一個英國公民,為祖國貢獻一切。這是他加入英國政府的思想基礎,也是他為政府服務的精神動力。

在父親的教育和熏陶下,馬儒翰不僅精通漢語,而且熟悉中國人情。他曾經對英方人員講:「中國人是講外表的,但不誠懇,嫉妒,猜忌,好懷疑的厲害。他們一般是自私的,冷血的,而不近人情的。」這種對中國人情的「洞察」,幫助他解決了很多難題。比如1834年,當教徒梁發因散發傳教資料被清政府逮捕時,就被馬儒翰就用八百元賄賂贖了出來。馬儒翰對人情如此精通,以致很多人認為他就是中國人:「馬禮遜通曉漢語,有傳其為漢奸之仕於夷者」。英方有這樣一個「中國通」作為翻譯和秘書,自然可以做到知己知彼。

英方也確實給了馬儒翰發揮才能的空間。從1839年穿鼻海戰開始,英軍每次北上,都由馬儒翰擔任首席翻譯。而且在所有與中方交涉中,都由馬儒翰先行聯繫或居中翻譯。對其所扮演的角色,蘇精先生曾有過一個簡潔歸納:1840年英方第一次北征攻下定海後,留下翻譯郭士立處理當地民政,馬儒翰則繼續隨義律和懿律北上,負責與中方交涉;8月,艦隊抵達天津白河口外,馬儒翰奉派乘小艇向直隸總督琦善遞送公文,隨後又擔任雙方會談的口頭與書面翻譯;會談結束後,英方艦隊南下,途經山東登州補給,也由馬儒翰與當地官員打交道;同年10月,艦隊到達浙江,馬儒翰又陪同義律會見兩江總督伊裡布,談判釋放俘虜與歸還定海事宜。

其實,馬儒翰在鴉片戰爭中遠不僅是一個翻譯,還是為英軍出謀劃策的人。據說,英兵攻到南京城下時,就是根據馬儒翰獲取的地圖,確定了攻防戰略。當時的部分中國人,甚至認為英軍攻戰南京,就是由馬儒翰提出的:「鎮江既破(甲乙本作「陷」),璞鼎查將如國王后命,仍遵海赴天津,再求通商地,中於馬理遜(馬儒翰)言而止。馬理遜者,夷官也,……至是言『燕京漕運,以江寧為咽喉,今但盤踞江面,阻絕南北,即可要挾,所求當無不如志;否但揚言將密招漢奸,挖沖高家堰堤,彼慮工險費巨,合龍無期,阻於外舟,工亦難舉,計更無不得請者。事出權宜,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但期有利於英,不必跼守國王來文也』。璞鼎查深然其言。隨下令諸船並進,一路炮聲(1937年本為「聲炮」)不絕,瓜州儀征所有鹽舶商舟,焚燒殆盡。」梁廷枬的這一說法,雖然還沒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證,但是與張喜對馬儒翰的印象頗為相符。

張喜是欽差大臣伊裡布的僕人,曾多次代伊裡布與馬儒翰交涉。據張喜回憶,馬儒翰曾對他說過:「今日之事,非昔日可比,必須打破了南京,一路上去,打了安徽、江西、湖廣、取了四川。一面分船由天津,攻到北京,才好講話。」由張喜的這段回憶可以看出,馬儒翰確實堅決主張攻打南京。這與上文梁廷枬文中的看法頗為吻合。當然,馬儒翰的職位是中文秘書,進攻南京與否由不得他。但英方指揮官剛來中國,不了解戰略地形,在指揮上肯定會徵求馬儒翰意見。怡良就在奏摺中說:「查夷酋璞鼎查之狡獪萬端,大率(小)馬禮遜、羅伯聃二人為之導引」;梁寶常也在奏摺中說:「英夷領事之人,惟(小)馬禮遜、羅伯聃二名盤踞最久,情形俱極狡譎,今俱天奪其魄,接踵而亡」。

綜合各方資料來看,英方主帥在作重大戰略決策時,一般會向馬儒翰等人諮詢。而馬儒翰又堅決主張攻打南京,所以由此可以推斷,英軍完全有可能參考了馬儒翰意見,作出了攻佔南京的決定。

在鴉片戰爭交戰過程中,為英軍提供軍事服務的,遠不止馬儒翰一人。在這種情況下,很難確定馬儒翰個人在其中,到底扮演了一個什麼樣的角色。我們只能依據材料推測,馬儒翰豐富的中文知識,必定為英軍的進攻路線和策略,提供了必不可少的參考。不過,在接下來的中英條約簽訂問題上,馬儒翰所扮演的角色就表現得很明確了。

1841年中英簽定的《穿鼻條約》,就隱藏著馬儒翰的影子。當時,英方在佔領大角、沙角炮台後,要求中方將穿鼻(英方的中譯本稱沙角)讓予英國,作為其建立商館之地。兩廣總督琦善表示,穿鼻乃清朝官兵陣亡之地,英人「在該處寄寓,亦甚不祥」,但是可代為向皇帝奏請其它地方。英方隨即發出復照,聲稱為了滿足中方的請求,「同意接受香港海岸和港灣以代替沙角」,並表示只要中方允許,即不再要求增開口岸而歸還舟山。然而,令人奇怪的是,英方送交琦善的中文照會,與其英文原件卻略有不同。英文原件中僅提出索要「香港海岸和港灣」,但中譯本卻提出「今擬將尖沙嘴洋面所濱之尖沙嘴,紅坎即香港等處,代換沙角給予」。中文譯本與英文相比,多了一個「尖沙嘴」。

其實,中譯本多出的「尖沙嘴」一詞,意義非同尋常。根據郭衛東先生的研究,尖沙嘴乃軍事險要之地,控制著維多利亞灣的航運。如果英方佔領尖沙嘴,就會大大增強香港的航運能力。琦善或許知道這一後果,所以對此異常吃驚:原來中英雙方只約定一地,現在為何突然成了兩地?琦善誤以為是英方提高了談判條件,於是將談判重心轉向要求英方維持原意:「只擇一處地方寄寓泊船」,不能再求沙角。英方本來就未要求「尖沙嘴」,現在正好順水推舟,作出了「莫須有」的讓步。那麼,是誰在照會翻譯上做了手腳,增加了「尖沙嘴」一語?郭衛東核查檔案後認為,英文原件中沒有的「尖沙嘴」,其實在英方中文秘書檔中已存在,故斷定「尖沙嘴」乃馬儒翰所加。

接下來,在此後的南京談判中,馬儒翰再次扮演了「重頭角色」。在南京談判之前,中方早已解散了通曉「夷語」的人才,將聯絡工作悉數交給張喜。耆英原來還想調幾個通曉「夷語」者作為補充,但是很快為朝廷否決。就這樣,中方「兵不帶刃」地走上了談判桌。如此一來,場間的談判自然全賴英方人員從中操作。具體言之,就是由英方的羅伯聃和郭士立負責口譯,馬儒翰負責條約文本的起草與核對。討論的過程,一般先由英方提出草案,然後由羅、郭二人譯出,以便中方人員提出意見。雙方達成一致後,再由馬儒翰確定英漢文本,並對兩個文本加以核對。

由英方包辦翻譯的南京談判,對中國來說意味著什麼呢?口譯是當著談判雙方之面進行,翻譯人員沒有什麼操作空間。條約的中譯本必經耆英審核,想來也不會存在「欺瞞」機會。馬儒翰的影響,恐怕主要表現在中英文本的契合程度上。由於皆為「英文盲」,耆英等人只能審查中文本的內容,也只能依據中文本判斷得失,根本沒有能力核查英文本措辭。南京談判後,條約的英文本、中文本和中文直譯本,都在《中國叢報》上刊登過,但是沒有人願意核查。通曉英語的人都被視為「漢奸」,他們又怎會「以德報怨」,替政府操心做事?最終的結果是,中方根本未審核中英文本的契合程度,從而為中英再起紛爭埋下了隱患。其中,問題最大的當屬南京條約的第二款規定。

南京條約的第二款中文本為:「自今以後,大皇帝恩准英國人民帶同所屬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等五處港口,貿易通商無礙;且大英國君主派設領事、管事等官住該五處城邑,專理商賈事宜,與各該地方官公文往來。」英文本的措辭略有不同:「His Majesty the Emperor of China agrees, that British Subjects, with their families and establishments, shall be allowed to reside, for the purpose of carrying on their Mercantile pursuits, without molestation or restraint at the Cities and Towns of Canton, Amoy, Foochow- fu, Ningpo, and Shanghai, and Her Majesty the Queen of Great Britain, etc, will appoint Superintendents or Consular Officers, to reside at each of the above- named Cities or Towns, to be the medium of communication between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and the said Merchant,…」。

從上面可以看出,中文本的意思很明確,即允許英國民人及其家眷寄居五處「港口」,允許英國官員寄居五處「城邑」。在中文語境中,「港口」指城外碼頭周圍的地區,「城邑」則指城內的生活區域,兩者意思完全不同。就中文本意思來看,清政府仍不允許一般英國民人進城寄居。而英文本的意思卻是:英國民人及其家眷,都可享受與英國官員一樣的待遇,進入「each of the above- named Cities or Towns」寄居。顯然,英文本根本沒有對英國民人與官員的不同待遇進行區分。後來,英方正是依據英文本的這一表述,聲稱清政府早已承認英國人進城寄居的權利,並由此引發了中方曠日持久的「反入城」鬥爭。

那麼,南京條約中英文兩個文本的涵義差異從何而來呢?現在,我們可以肯定地說,這個差異應為馬儒翰所為,因為他是兩個譯本的經手者和最後確定者。只是,我們尚不能確定他這樣做,是受水平所限,還是故意為之。筆者猜測故意為之的可能性較大,原因有三:第一,馬儒翰精通中國政治人情,不應該不知道港口與城邑的區別;第二,條約簽定後第三天,耆英即在照會中專門解釋,英國「只可於港口建設會館」,以俟英國商民來時居住,可見中方在此問題上態度明確;第三,馬儒翰的父親馬禮遜當年來華時,吃盡外國人民不準入城的苦頭。綜合三方面的事實,可推斷馬儒翰故意為之的成份較大。這樣既能瞞過中方,又可為爭取入城提供口實,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鴉片戰爭是一場奇特的戰爭。在戰爭中,英方由於聘用了馬儒翰等人,基本未受語言文字的阻礙;而清政府一方,則因為鄙視商人和懷疑漢人,將林則徐組建的翻譯班子,一概棄之不用。結果,作為英方翻譯的馬儒翰等人,竟然扮演了「居中翻譯」的角色。但問題是,馬儒翰並不是一個「中立者」。他是在民族國家環境下成長起來的,有著強烈的民族或國家意識。這種意識決定了他「居中翻譯」,卻必然「單向思考」。

馬儒翰精通中國的人情和政治,能夠為英軍提供非常有針對性的建議。英軍攻打南京的戰略,恐怕就是參考了他的觀點。與此同時,由於雙方主帥互不通曉對方語言,馬儒翰能夠充分利用起草條約文本的機會,將自己的想法或考慮注入其中,為此後英方強佔更多權益提供借口。而反觀清軍主帥,由於將英語水平較高的中國人一概拒之門外,根本無法獲取敵人的真實信息,更無法識破馬儒翰在翻譯上的「雕蟲小技」。他們甚至在開戰後的很長時間裡,都不清楚英方的主帥到底為誰。

當然,本文並無意誇大翻譯在中英交手中的作用。事實上,根據茅海建等先生的研究,我們可以看出當時中英之間的差距,是整體而不是某一方面。即使沒有翻譯上的差距,清軍失敗的命運恐怕也無法避免。本文的意圖,只是想通過揭開歷史的一角,提醒讀者注意戰爭背後的某些細節。與此同時,本文也並不認為馬儒翰一人主導了英方的翻譯。事實上,英軍對中方資料的收集,還依靠了其他翻譯以及商人。所以嚴格說來,馬儒翰只是讓中英之間的觀念與體制差距,表現得更為凸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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