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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秦國最早開疆擴土的君主之一,也是秦國第一位跨代傳位的君主

秦文公,秦國史上跨代傳位第一人,秦正式立國君主秦襄公之子,留下傳說頗多,影響後世秦廷頗深。公元前766年,秦襄公與西戎在岐山作戰逝世後,公元前765年,秦文公在祖地西垂繼任秦國國君之位。

公元前762年,即位後第四年的秦文公來到祖先秦嬴(秦非子,秦國創業的先驅,原始資本的獲得者)創業故土,汧水、渭水的會合地。他在祭祀先祖感嘆祖宗功績的同時認為不僅僅是人力使然,還有上天的垂愛,是這片土地給秦國帶來了好運。但是這個地方只是用來放養馬匹,蓄養畜牲。於是命人占卜這裡是否適宜居住,卦象顯示這裡是塊吉地,有人居住能給人帶來好運。卦象的結果與秦文公所想完全契合,便下令在這裡營建城邑。

秦自秦嬴受封秦谷後,已逾百年,發展緩慢,後世因功受封之地皆為狄戎勢力範圍(秦贏之弟被戎狄滅族,秦國多位君主皆死於狄戎之手,秦襄公亦是為收復岐山與狄戎交戰而死)。危機危機,危中有機,但還是危在前,機在後。殺機四伏,虎狼環伺。有人說,人要是想適應黑暗,只能融於黑暗。秦國人為了生存,不得不在身體素質上下工夫,這也是秦人尚武的真正原因。即位後的秦文公,一面擴充軍備,加強訓練,一面營建城邑,以供棲息。

秦國人尚武,面對周圍的危險,舉國上下都是一幅峻肅蕭瑟之像,生怕一不小心,便國破家亡。作為秦國的國君便更加不能放鬆,所以秦文公自然也是個武學達人。

在與狄戎你來我往,吵吵鬧鬧的日子裡,雖然困難,倒也沒有什麼損失。日子匆匆過,一轉眼,時間來到了公元前756年,這一年,是秦文王繼位的第十年。人在常年的精神高度緊張下,睡眠質量會變差。這一年,秦文王做了一個夢(事實上是只做了這一個夢還是經常做夢就不得而知了)夢到有一條黃蛇,身體從天上下垂到地面,嘴巴一直伸到鄜城(今陝西省洛川縣東南)一帶的田野中。於是便向人詢問夢中發生的事,回答說:"這是天帝的象徵,請君侯祭祀它。"之後秦文公下令建立鄜畤(畤是古代祭祀天地五帝固定處所,因建於鄜城,故稱鄜畤),用牛馬羊三牲祭祀白帝(古時人很信這個)。

公元前753年,在位十三年的秦文公有些無奈,原因是秦雖然是諸侯了,但是並沒有像其他國家那樣,有自己的文化底蘊,老百姓練武,也都是為了自保。且雖為一國,但消息都是口口相傳,有些事情一傳十,十傳百,傳來傳去味道就變了。沒人身為一個諸侯國的氣質。於是,他派人專門記錄國家的大事,使大多數老百姓受到教化,以便利於統治,加強國家凝聚力(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據「官方消息」)。

公元前750年,秦文公覺得跟狄戎不砸鍋不摔碗的日子過起來沒什麼意思,也因為對光扯脖子喊實際不發展深惡痛絕。於是他決定玩一次大的,一行人浩浩蕩蕩的騎著馬拿著刀就準備去砍西戎人了。結果是秦文公大獲全勝,西戎人兵敗逃走。以往的戰爭都是殺殺人搶搶糧就撤了,這一次,秦文公連人帶地照單全收。把周朝的遺民收歸自己所有,地盤擴展到岐山以西(今陝西省寶雞市東),把岐山以東的土地獻給周王朝(一是鞭長莫及,二是需要賄賂主持人,得十退六,下次你幫幫我)。

地盤大了,人口多了,實力強了。這時的秦文公準備出去散散心。在漢書·律曆志》中曾有這樣的記載:「今秦變周,水德之時。昔文公出獵,獲黑龍。此其水德之瑞。」這段話的意思是說,秦文公外出打獵時,曾經捕獲過一條黑色的龍。而黑龍是五行之中水德的象徵。因此,秦國統治者認為自己是水德,崇尚水。而在五行中水德對應的標誌顏色是黑色。所以,從秦文公時的秦國開始一直到一統天下的秦帝國,就都崇尚黑色。

公元前747年,秦文公又準備出去散散心(是不是有點熟悉,我們的始皇帝,也喜歡出去散心),當他經過到陳倉北阪城時,忽遇晴天霹靂,隨後一塊隕石(稱陳寶)自東南而落,引起山中野雞驚叫。有個叫伯陽的人給秦文公出主意,要文公一定要利用這一祥瑞,來說明他在一早就已得天之助(依然是這麼熟悉)。於是命人在北阪城建陳寶祠。而《東周列國志》則表示此陳寶實為二。一為秦文公在北阪所得「陳寶石」,二為卞和在荊山所得"和氏璧"。

視線回到此時的秦國都城,汧邑。雖然秦國經歷多年來或緩慢或快速的發展,已經頗具實力,但外部的危險從來都沒有消失過,秦國實質仍然處於黑暗之中。這時候的秦國雖然有史官記錄國事教化百姓,但是常年習武傳承而來的彪悍民風依然存在。貴族與貴族之間一言不合刀戈相向,百姓與百姓之間一句不順大打出手是常事。如何管理社會,保持社會穩定,依然是秦國的重要問題。百姓尚無所畏,這對統治者來說是極為不利的。於是,為處理國家政權與群眾之間的衝突,讓百姓們對贏氏部族產生畏懼之心,讓百姓有所為有所不為,都遵照一種準繩。那麼,這種準繩的最佳選擇,便是法制。而法制中最能震懾百姓的,則是刑法。於是在公元前746年,秦文公設立誅滅三族的刑法。這也是秦國刑法雛形,秦文公一面靠教化,一面靠刑法,開始將秦國百姓凝聚在一起,秦國百姓的敬畏之心,也便自此萌發,國家法制漸呈雛形。

公元前718年,在位48年的秦文公熬死了自己的兒子(賜謚號為竫公,一作靜公,史稱秦竫公或秦靜公)),改長孫(秦竫公之子)為繼承人。

公元前716年,在位50年的秦文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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