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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明三世因果,何敢殺乎?

唯我如來,洞明三世因果,六道輪迴之事理,故令一切眾生,勿作殺業。以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皆是吾人過去父母眷屬,皆於未來當成佛道。故《梵網經》雲,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言一切男子一切女人者,總該六道一切眾生,非單指人道而言也。故下即曰,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若作此想,救濟尚不暇,何敢殺乎?

——《増廣印光法師文鈔卷四·息災衛生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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