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謹慎理財,小心上當!赫山蜀黍以案說法

謹慎理財,小心上當!赫山蜀黍以案說法

GIF

sefd

近年來

一些不法分子採取各種方式非法吸收

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擾亂國家金融管理秩序。

在此

小編梳理了今年來赫山警方偵辦的幾起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

希望廣大群眾提高警惕,謹慎投資。

案例1

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益陽某擔保公司負責人耿某利、余某珠採取發放傳單、投放報紙夾縫廣告以及在小區設置展台等方式,以高額利息為誘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800多萬元。2018年6月22日,犯罪嫌疑人余某珠被依法刑事拘留,7月6日,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案例2

2017年4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符某萍開設會員制購物商城,打著從事社會慈善事業、服務老年群體的幌子,採取購買會員卡繳費入會方式,以高額返現、免費理療和組織會員免費旅遊為誘餌,非法吸收60餘名老年人存款300餘萬元。2018年7月25日,犯罪嫌疑人符某萍被抓獲歸案。

案例3

2016年開始,犯罪嫌疑人邱某擔任某金融公司益陽地區負責人,在未取得國家有關部門許可的情況下,組織員工通過廣告宣傳、電話推銷及群眾口口相傳等方式,以年收益6%至13%高額利息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銷售理財產品,涉案金額數千萬元。2018年5月30日,邱某被依法刑事拘留,7月5日,被依法逮捕。

案例4

2017年7月20日,陳某友在益陽註冊成立湖北某服飾有限公司益陽分公司,聘請楊某為負責人後招募多名業務員,以月息1.5%-2%為誘餌,非法融資800餘萬元。2018年7月6日,犯罪嫌疑人陳某友被依法刑事拘留。7月11日,犯罪嫌疑人楊某主動投案自首,7月12日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5

2011年開始,益陽某葯業有限公司負責人蔡某菲、徐某君未經許可,採取口口相傳方式,以1%月息向社會不特定人員借貸1000餘萬元。2018年5月,該公司資金鏈斷裂,無力償還到期借款和利息。7月17日,犯罪嫌疑人蔡某菲、徐某君被依法刑事拘留。

以案說法

通過以上幾起案例不難發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形式多樣,常見手段為承諾高額回報、編造虛假項目、虛假宣傳造勢、利用親情誘騙等。警方提醒廣大市民,選擇投資項目須謹慎,不被高額回報所誘惑。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來源:赫山公安

編輯:孟靖涵 蔡亞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益陽公安發布 的精彩文章:

警惕「溫柔陷阱」,赫山警方破獲系列跨省流竄盜竊案!

TAG:益陽公安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