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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息,化療不止」?過度治療比癌症本身更兇險!

「生命不息,化療不止」,這是絕大部分癌症患者的生活寫照。雖然很多患者都知道放化療有著諸多副作用,但是他們還是按照醫生的推薦一直堅持著治療。

他們單純地以為,只要醫生還在給自己化療放療,生命就會繼續。這其中可能隱含著「要命」的過度治療,過度放化療比癌症本身更兇險。

過度化療易引起癌症複發

很多病人經過兩次化療後,複查CT提示腫瘤縮小,於是醫患雙方都很高興,但繼續予以兩次化療後,複查CT提示情況不樂觀,腫瘤不再縮小,甚至還增大。

於是醫生更換化療方案,病人再咬緊牙關,又經過兩次化療,複查CT提示腫瘤繼續增大,甚至還出現其它臟器的轉移。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化療葯本身就無法完全殺滅癌細胞,無論藥力有多強。因為癌細胞還會耐葯,一旦對某一種化療葯耐葯,就會對很多化療葯都耐葯,醫學上叫做多葯耐葯。還有更重要一點,隨著化療的開展,病人體質很快下降,免疫力降低又反過來促進癌細胞擴散。

此外,多次化療會導致白細胞血小板降低,而反覆使用升白細胞針,這種拔苗助長的方式可能會潛在地促進癌症的複發。

化療要講究「見好就收」

因此,如果化療有效,要儘可能見好就收,不要試圖等到完全消除腫瘤後,不要等到體質敗壞了,那時候停止化療就遲了。有人會問,萬一繼續化療還有效,提前停止豈不很可惜?

一點都不可惜。因為即使還有效,也不會帶來生存時間上的多大好處,腫瘤生長很快還是會反彈的。要明確一點,絕大多數癌症,化療根本不能控制,即使可能緩解短短數月,其後也將繼續發展,甚至廣泛擴散。而化療是短期療法,不可能持續運用。

所以,化療幾次最好呢?

一般腫瘤化療大致為:

1、對一般情況較好的肺癌,當手術已切除原發灶,臨床檢查未發現遠處轉移者,為消滅體內「微小轉移灶」,消滅體內體內的癌細胞,多數學者認為,正規、足量6周期化療足以殺死體內敏感癌細胞,剩餘的耐葯癌細胞,即便延長數周期也很難奏效,且化療的副作用逐漸增加,因此進行4~6周期的化療就可以了。

2、對小細胞肺癌來說,腫瘤生長迅速、對藥物較敏感、容易被化療「徹底摧毀」。合適的化療周期是腫瘤完全消失後,再做 1~2周期的鞏固治療。比如說,化療4周期腫塊消失,再加2周期,即總數為6周期。開始治療就要「除惡務盡」,若中途停止,使其捲土重來,往往會誘發腫瘤抗藥,再難徹底控制。

這三種情況應該積極化療

雖然不提倡過度化療,但在下面三種情況下患者還是應該選擇積極化療的。

有幾種癌症本身對化療很敏感,這是化療好機會,如小細胞肺癌、淋巴瘤等,我們會儘可能化療。

病人癥狀很重的情況下,為了儘快緩解病情解除痛楚,我們會儘可能化療。

如果腫瘤生長快,我們也會儘可能化療,因為生長快的腫瘤往往對化療敏感,生長慢的腫瘤對化療往往耐葯。

化療絕不是買保險,越多越好,我們決不主張無限制地增加化療周期,延長化療時間,過度治療有百害無一利,往往會加速腫瘤病人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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