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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內閣和軍機處有什麼區別?

原標題:清朝內閣和軍機處有什麼區別?


清軍入關,建立了清王朝後,沿襲了明朝的內閣制度。然而,內閣在清朝成為定製,卻經歷了相當長的時間,共歷時二十七年,直至康熙九年才確定下來。


清朝內閣的主要官員定為大學士滿、漢各一人,均為正一品;協辦大學士滿、漢各一人,均為從一品;學士滿六人,漢四人,均為從二品。內閣大學士地位極為尊崇,每一大學士均有殿閣頭銜,如文華殿大學士、武英殿大學士、文淵閣大學士等,內閣大學士也被尊稱為「中堂」。

清朝內閣的主要職能為:凡各處官員上呈的奏章,先由內閣代擬批旨(替皇帝擬出幾種處理意見),再進呈皇帝;對於皇帝的詔令,也由內閣下達六部等衙門執行。



雍正皇帝繼位後,認為內閣權利過大,影響中央集權的穩定,於是便借「緊急處理西北軍務」為契機設立了「軍機處」。


軍機處總攬軍政大權,完全置於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成為最高國家機關。但軍機處無編製、無定員,人員任免都由皇帝一人決定,因此在形式上始終處於臨時機構的地位。


軍機處機構極為簡潔,只有軍機大臣、軍機章京兩層,有官無吏,隊伍精幹。這使得軍機處工作流程簡捷,效率極高,皇帝能專註于軍政大事,將國家資源投放到最需要的地方,極大的提升了中央機樞決策效率。



軍機處的設置,取代了議政王參與議政的權力和內閣的「票擬批答」的職權。此後,皇帝通過軍機處將機密諭旨直接寄給地方督撫,稱為「廷寄」;各地督撫也將重大問題直送軍機處轉皇帝審批,稱為「奏摺」,不再像過去經過內閣奏報批答,也無需交議政王大臣會議議決。可見,軍機處的創設,大大削弱了內閣之權,使之成為一個徒有虛銜,卻不得干預機務的經辦例行公事的機關。隨著許多機密大事、軍國要務都由軍機處辦理,「內閣宰輔,名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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