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最新 > 副部級「老虎」投案自首!選擇自首的還有這些官員

副部級「老虎」投案自首!選擇自首的還有這些官員

7月31日上午,據中央紀委國家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

河北省政協原副主席艾文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相關新聞】

這裡「投案自首」的表述格外引人關注,按照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的說法,這是該網站首次在對外發布的中管幹部審查調查消息中使用「已投案自首」表述。

2015年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分有五種情形,這其中就包括「主動交代本人應當受到黨紀處分的問題的」。

今年新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十一條也規定,

涉嫌職務犯罪的被調查人主動認罪認罰,自動投案,真誠悔罪悔過的,經監察機關經領導人員集體研究,並報上一級監察機關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檢察院時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

另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釋義,從寬處罰的建議包括從輕處罰、減輕處罰和免除處罰。

「從輕處罰」,是指在法定刑的幅度內適用相對較輕的刑種或者處以較短的刑期。

「減輕處罰」,是指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處刑罰。

「免除處罰」,是指雖已構成犯罪,但由於某些原因不判處刑罰。

除了艾文禮,選擇自首的貪腐官員不在少數,自首後接受庭審的他們都深刻反省了自己——

2011年11月,是鄧欽才退休的日子。剛辦完手續不久,他就向廣東省檢察院負責督辦茂名國土系統貪腐案的專案組「報到」了。

當時,廣東省檢察院正在偵辦魏達標案。想起自己曾向魏達標請示過茂名10宗地塊審批的事,自稱收錢後「惶惶不可終日」的鄧欽才決定向專案組主動說明情況,並於當天交代稱收受了10萬元賄賂。接受審理時,鄧欽才在法庭上說:

「實話說,收了這個錢後,我簡直惶惶不可終日,整天吃不好、睡不著。當時心裡很矛盾,也想交上去,但一直沒這個勇氣。」

「今天我站在被告席上,是一個罪人,感到萬分羞愧,痛心疾首。」

鄧欽才當庭訴苦稱上有老下有小,身體多病,請求法官念在他認罪誠懇等情節下,做出緩行判決。檢方認為,鄧欽才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同時,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應當以玩忽職守罪、受賄罪追求其刑事責任。

鄧欽才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處罰。

2015年,已經退休的安家盛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受賄罪提起公訴,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據媒體報道,安家盛於2015年2月初主動前往北京市紀委投案,是當時反腐行動以來第一個投案自首的正廳級官員。

有媒體報道稱,安家盛因涉及一宗土地轉讓糾紛,在退休7年後遭到舉報。春節前夕,安家盛夫婦去以色列旅遊,在機場安檢時被告知限制出境,安家盛隔日即前往北京市紀委自首。

據《中國經營報》報道,2007年底,一家地產商將200萬元現金裝進一個拉杆行李箱,送到安家盛家小區的門口,交予了安家盛,從而構成了安家盛最大的一筆受賄。

2015年11月,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賄罪判處安家盛有期徒刑3年,法院從輕判決的理由是他有自首情節。

2002年4月8日,因涉嫌受賄,廣安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易圖科在被審查期間,選擇潛逃。

14年後,在國家政策感召和家人勸說下,投案自首。

潛逃期間,為了不被發現,易圖科和家人朋友斷了聯繫。先後輾轉北京、上海、山東、雲南、貴州、廣東、廣州、重慶等地。

為了維持生計,易圖科在藏身的城市打零工、賣報紙、撿破爛,靠微薄的收入養活自己。「生活上能勉強過活,現在想來,更多的還是精神上的折磨。」

易圖科回憶稱,每天都要忍受孤獨帶來的煎熬,沒有家人、朋友,沒有一個能說得上話的人。

在潛逃期間,易圖科還始終堅持做一件事情——學法。他說,這次決定回來投案,也是因為了解了國家很多方面的政策,希望能得到從寬處理,「這麼多年,最後悔就是當初選擇潛逃。」

2017年3月24日,在外潛逃近4年、涉嫌貪污犯罪的官員肖選初,迫於強大的政策攻勢和法律震懾力,主動向湖南省婁底市追逃辦投案自首。

經查,肖選初在煤礦改制工程中,利用職務之便夥同原大建煤礦工會主席肖桂漢、大建煤礦醫院原院長張朝暉等人,採取隱匿資產、低價評估等手段,非法侵佔國有資產近百萬元。

經婁底市人民檢察院決定於2013年7月17日對肖選初立案偵查,同日決定刑事拘留。肖選初聞訊倉皇出逃,檢察機關隨即展開網上追逃。

迫於政策和法律的威懾,肖選初感到「東躲西逃,形單隻影,生不如死,不如主動自首,讓自己解脫輕鬆」,最終,他在親友的陪同下,主動向婁底市追逃辦和檢察機關投案自首。

據公開資料顯示,從1996年開始,高少鵬任東莞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後改任政法委調研員,在2008年退休。退休4年後,高少鵬主動投案從而被捕。

2014年6月21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高少鵬案作出一審判決,高少鵬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並處沒收財產20萬元,所得贓款175萬餘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鑒於高少鵬犯罪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是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高少鵬說,自己確實在與徐潤包的交往中有違法行為,願意承擔後果。據媒體報道,高少鵬曾流淚悔過:

「我的兩個不懂事的愛孫看著我,不知道在心裡會產生什麼影響。我是書香門第,卻落得這般地步。我悔,教訓太大。不管法院怎麼判,只要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做出符合情理法理和公理的判決,我一定服。」

據悉,原廣州市林業局副局長謝左章曾分管營林、規劃和廣州市的四個林場。

在退休兩年後,到廣州市紀委投案,交代其在2004年到2008年任職期間,曾收受園林景觀公司老闆及下屬林場幹部的賄賂。據媒體報道,廣州市中院一審開庭審理該案件時,謝左章曾表示,願意退贓,目前其家屬正在籌錢。

他還拿出事先準備好的《悔過書》,寫道:

「我承認犯了受賄罪,願意接受法律的懲罰,但我是主動投案自首的,我願意退出所有贓款,而且我是被動接受的,對國家資產沒有造成損失。」

「現在歲數大了,為了晚年能夠得到家屬的照顧,請求法院適當酌情輕判。」據了解,謝左章於2012年7月24日投案自首,審理期間,退贓人民幣80萬元。廣州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謝左章有期徒刑6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退繳的贓款8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越來越多的貪腐官員選擇投案自首,一方面折射出反腐敗高壓態勢及取得的卓著成效,對違紀違法者形成強大震懾;

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持續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促使違紀違法黨員幹部消除僥倖心理,喚醒其對組織的信任,對黨紀國法的信任。

【愛青島綜合整理,部分內容來源:中國新聞網、大白新聞等】

長按識別 快享愛青島5.0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青島網路廣播電視台 的精彩文章:

劇透!上合電影節能看到啥?進來搶先看!
承包95後童年的阿衰 他的爸比有點酷

TAG:青島網路廣播電視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