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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移民告急:綠卡之路多了哪些路障?

移民小筆記

從川普上台後,移民政策的重磅炸彈就沒有斷過。2018年7月又是美國移民局多是非的一個月,從6月28日移民局扔出重磅的NTA(Notice to Appear,遣返出庭通知)備忘錄,幾乎要大規模的把合法移民變成非法。

7月13日又發布新政表示,凡是9月11日以後收到的申請,都根據新政策,在移民局官員的自由裁量下,可以不經過補件直接被拒絕。

上述政策中,6月28日的這份NTA備忘錄,可謂是川普上台以來,宋和孟律師事務所看到的攻擊合法移民的最重磅手段了。其下手之狠毒,令人咂舌;影響範圍之廣,也是前所未見。還好就在孟小潔律師提筆的時候,7月30日移民局發布通知,暫緩執行這份6月28日NTA備忘錄,等待進一步的執行細則出爐。

雖然暫時鬆一口氣,但是不知道這只是暫時的平靜,還是無限期的推遲。與此同時,宋和孟律師事務所在上一篇文章《F1學生小心移民局暗招:薛定諤的非法滯留》中提到的那份針對國際留學生的備忘錄,也很快就要在8月9日生效。

孟小潔律師注意到,自從川普上台之後,各路媒體一直會出現「重磅」的移民新聞,以至於大家一方面憂心忡忡,一方面又已百毒不侵,只是知道,美國移民的大環境變嚴格了。

但是,具體到實際的操作當中,這些新政對申請人到底有些什麼影響,目前的美國移民版圖變成什麼樣了?孟小潔律師藉此文,跟大家縷一縷這幾次新政以來的實際影響,尤其主要討論下職業移民所受到的衝擊。

過去式:F/H/L/O的綠卡進階之路

在討論版圖變化之前,孟小潔律師先跟大家溫習一下以往職業移民獲得綠卡的圖景是怎樣的,以便大家和現在的版圖作一對比。

對於在美求學的留學生,最常見的身份進階道路莫過於:從F1的學生,到OPT/STEM OPT實習,到抽中H1B,再由僱主擔保通過EB2/EB3申請綠卡,期間不斷延期自己的H1B。整個過程在5年以上。

對於跨境工作的企業管理人員,最常見的是通過L1簽證赴美,公司擔保以EB1C申請移民,期間不斷延期自己的L1,在L1A的7年上限之前獲得綠卡。

對於在美的藝術家或者研究人員,不少通過O1或H1身份留在美國為僱主工作,通過NIW或者EB1的方式,以傑出人才的途徑最終獲得綠卡,期間不斷延長自己的O1或者H的身份。

還有一部分F/H/L/O身份的申請人,不通過所屬類別的常規方式移民,而是作為投資人,通過EB5的投資移民方式獲得綠卡。

可以看到,職業移民的大部分申請人,若是出生地在中國大陸,都是需要若干年時間獲得綠卡。雖然時間不算特別迅速,但是在此期間,只要工作有保證,該延期的延期,並不影響在美生活。並且,其實在一些申請提交後的1年左右也能知道最終的結果,後面的等待純粹是個排期的問題了。

但是,從2017年以來,陸續發布的新政策已經對上述大家習以為常的版圖有了非常大的衝擊。最主要表現在:

1)等待綠卡期間,不像以往那麼省心了,延期和換僱主充滿變數;

2)獲得綠卡也不再是完全水到渠成的事情了,排期到了以後,準備綠卡面試需要格外注意。

現在式:綠卡進階路上的幾重路障

職業移民的申請群體,在孟小潔看來,有幾大特點:1)多為高學歷人群,有不錯的工作和收入:鑒於職業移民本身的特點,申請人大多受過高等教育,在美國有穩定工作;2)守法意識強,有長遠的生活安排:由於目光長遠,所以非常在意保持合法身份。

由於以上特點,職業移民的很多申請人,常常覺得違法和遣返是離自己很遙遠的辭彙。孟小潔律師和一些在美剛畢業或者初到美國的申請人談及新政,常常聽到大家會說,只要自己遵紀守法,那應該就沒有問題了吧。

在目前的情況下,由於移民法政策瞬息萬變,可謂是,法律不是你想守,想守就能守。

其實移民局一直是個自由裁量權很大的機構,包括移民法庭,都是行政機構的下屬機構。只是以前移民政策相對溫和的時候,大家沒覺得這是一個事兒。而現在移民局畫風大變之後,大家才驚覺法律法規居然給了移民局如此大的權力,常常苦惱沒有明文法律能夠製得住它。大量移民政策通過移民局以類似紅頭文件的方式下發,才導致了本文開頭那樣朝令夕改的情況發生。

那移民局是如何通過自己的行政權力,一步一步把移民版圖變成了讓合法移民如履薄冰的境地呢?

2017年10月23日移民局撤回了2004年的關於延期審理的備忘錄,對延期類的申請(比如常見的H/L/O),不再給予尊重先前決定的優待,直接的影響是:延期類申請審理收緊,拒絕率上升。結合上面的介紹,以往H/L/O身份的申請人在不變換僱主的情況下,一般不需要對延期有太多擔心,但是現在情況這一步多了變數

2018年7月13日,移民局撤回了2003年關於發放補件通知的備忘錄,降低了移民官直接拒絕案件的門檻,即我們將看到移民局對於一些案件不發補件通知,直接拒絕,並適用於所有類型的案件,從2018年9月11日生效,即所有在9月11日以後遞交的案件都會受到影響。在以往,移民局濫發補件通知確實令很多申請人非常苦悶,但是,現在移民局取而代之的方式,居然是可以讓移民官有更大權力不發補件通知直接拒絕。如此一來,讓收到補件通知彷彿成了一個值得慶幸的事情,實屬諷刺。結合上述延期審理的備忘錄,這意味著,延期審理的案件,不但標準收緊,並且會直接被拒

被拒了會怎麼樣呢?取決於申請人在被拒時候的身份狀態,如果還處在合法身份的狀態中,那麼可以儘快在身份過期前再次申請;如果被拒的時候原來的身份已經過期,在以往,申請人儘快安排離境,在境外等待重新申請的後果即可。但是,移民局2018年6月28日的備忘錄,可謂喪心病狂,居然對這樣的情況還要窮追猛打,表示凡是被拒的時候已經身份過期的,移民局同時發出遣返通知書

遣返通知書對很多職業移民來講很陌生,也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可能最關心的是,遣返通知書發出後,自己還能像原來那樣離境嗎?孟小潔律師遺憾地告知您,不能。如果收到遣返通知後,不出庭的,將面臨5年內無法入境的後果。那如果在美國境內等待出庭是否就無憂了呢?也不是,在等待期間,申請人仍然是非法滯留,並且會繼續積累非法滯留的時間。非法滯留的時間積累到一定程度,會面臨3年或10年的入境限制。具體詳情,可以參考宋和孟律師事務所先前的文章《川普夫人的簽證門,教了我們什麼移民法知識》。

也就是說,一旦身份過期後被拒,那就走也不是留也不是。而職業移民,尤其是H/L身份者,是非常容易在被拒絕的時候發現身份已過期的。因為根據法規,H/L身份者只要延期申請在繼續,可以在原來身份過期後繼續合法工作240天。這份6月28日的備忘錄如果真的實行起來,那就是要把大批大批合法的職業移民逼成非法了。

6月28日的這個備忘錄震驚了整個移民法律界,各路團體都在跟移民局交涉。於是,移民局在7月30日決定暫緩執行。

職業移民如果成功克服了上述幾個延期路上的路障,還要留意以下綠卡申請的注意事項。

首先,綠卡申請也要受制於上述的9/11備忘錄,材料被移民局認為不全就會被直接拒絕。這對於綠卡申請有什麼額外的影響呢?孟小潔律師提醒,綠卡的申請中的I-485申請,只有在申請人的排期排到後才能夠遞交。如果I-485由於材料不全被拒絕,而此時申請人所在類別的排期剛好發生倒退,那麼申請人將無法重新遞交I-485。所以,綠卡申請的材料要仔細把關。比如,移民局在2017年1月開始要求職業移民申請中,部分申請需要遞交I-485J表格,部分申請人如果遺漏這份表格,那就可能會引發被拒。

其次,2017年10月1日起,移民局全面對職業移民進行綠卡面談。就目前宋和孟律師事務所了解到的面談情況是,移民局力圖在面試的時候:1)全面盤查申請人過往在美身份歷史;2)對申請人的工作情況做細緻盤問,尤其是I-485遞交後180天換工作的,是否符合「相同或相似崗位」的要求;3)對申請人是否有某些政治組織的身份進行調查。

萬一職業移民的面試不順利被拒絕怎麼辦?根據上述6月28日的備忘錄,如果這個時候申請人已經沒有其他的合法身份,比如H/L等,那麼在I-485被拒的時候,就成為了非法,移民局可以直接發出遣返通知。還好目前這份備忘錄被暫緩執行,但是孟小潔律師提醒,目前情況下建議所有職業移民的申請人,在拿到綠卡之前,都繼續維持自己的非移民類合法身份,以免遭到遣返。

提前規劃,A+標準

一系列的移民政策變化,對於還在綠卡申請道路上的大部分申請人而言,無疑增加了申請的難度。不過,除了知道申請變難以外,申請人更需要知道自己能做些什麼,比如:

·在身份到期前的180天就可以遞交自己的延期申請,努力使自己身份無縫銜接;

·對於身份上的任何細微變化都要引起注意,及時諮詢有經驗的移民律師,保持身份的合法性;

·在面談前充分準備,了解自己申請中可能面臨的挑戰,提前應對;

·但凡要考慮離境,諮詢經辦自己案件的有經驗的移民律師,了解注意事項;

·關注6月28日這份關於遣返出庭通知的備忘錄進展。

在過去的一年中,移民法律案件的爭議變多,一些案件一路訴訟到最高法院,包括在媒體上沸沸嚷嚷的Travel Ban旅行禁令,以及被囚禁的入境者是否能獲得保釋。

雖然最高院的幾項決定大多站隊政府立場,但是其中有一個案件最高院的大法官們並不同意政府的立場,這就是Pereira v. Sessions。這個案件也可能是移民局決定暫緩執行6月28日備忘錄的一個因素。大法官們對目前國土安全部發放NTA(遣返出庭通知)的方式不認可,因為它作為一份通知,常常缺少最關鍵的信息,那就是出庭時間和地點。由於6月28日的備忘錄只是暫緩,如果真的實行起來,那麼Pereira案件對大量案件的影響也是非常值得留意的。

宋和孟律師事務所提示各位申請人,在目前的大環境下,一定不要人云亦云。可行的方式是,了解法律的具體影響,打起精神以A+的標準來完成申請材料,不畏強敵,一路打怪升級,笑到最後。

原作者: 孟小潔律師

出處: www.songmenglaw.com

文中內容,僅限於一般情況的討論,並非法律意見。如有個別案件問題,請諮詢自己的律師。如果您想對您的情況進行評估,請發送郵件至info@songmenglaw.com, 電話626-339-9363(美國);大陸地區可以撥打電話號碼950-4043-7115, 享受中國本地話費,直通美國辦公室。宋和孟律師事務所的創始合伙人之一孟小潔律師,經驗豐富、辦案嚴謹,現任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南加州分會領館事務組委員;合伙人Deok Song律師認真負責、文筆周密,為美國移民律師協會南加州分會前任公益事務組委員。

宋和孟律師事務所致力於服務通過技能、投資等移民美國的專業人士,關注在美亞裔社區的權益。本所公眾號「閑話移民」,分享美國移民法律乾貨,探討中美文化差異,歡迎關注xianhua_immigration(可掃描底部的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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