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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亞魯王文化!貴州安順或將出台首部歷史文化保護地方法規

來源:ZAKER貴陽

作者:肖達鈺莎

??7月31日,貴州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安順市亞魯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提請大會審議。這是安順市獲得地方立法權後制定的涉及歷史文化保護內容的首部地方性法規,對於弘揚和傳承優秀的亞魯王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統文化具有重要意義。

??"亞魯王"榮列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雖然安順市歷年來對其開展了大量的保護挖掘工作,但由於沒有文字記錄,長久以來是以活態的形式由各地的苗族歌師或東郎口口相傳,仍有不少亞魯王非物質文化遺產並未受到重視或瀕臨滅失,亟需予以搶救保護。

歷時兩年,

《安順市亞魯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出台",

現報請貴州省人大常委會審議。

??《條例》對亞魯王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明確定義,即本市行政區域內與亞魯王有關的苗族人民世代相傳的各種優秀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及其相關的實物和場所。

??根據《條例》,符合條件的個人由本人申請或經他人推薦,通過評審,可以認定為亞魯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代表性傳承人須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傳承人才,妥善保存相關的實物、資料,配合非物質文化遺產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進行亞魯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調查等。

??傳承人享有五項權利:享受人民政府規定的傳承補貼;開展傳藝、講學、學術研究、交流等活動;按照師承形式或其他方式選擇、培養傳承人;參加有關活動取得相應的報酬;其他與亞魯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傳承和利用相關的權利。

??《條例》規定,需要建設發展成旅遊景區的亞魯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遺迹、遺址、山體等場所,應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非物質文化遺產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管理,禁止改變其原有風貌和文化內涵。如有違反,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非物質文化遺產主管部門給與警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拒不改正且情節嚴重的,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何為"亞魯王"?

??"亞魯王"是反映中國歷史上不同時期歷代苗王帶領苗族人民戰鬥天地,萬里大遷徙創世與征戰的一部長篇苗族英雄史詩、苗族戰爭神話,是安順市不同歷史時期歷代苗王的統稱,是分布在安順市各縣區的苗族人民二千多年來,以不同時期歷代苗王的特定歷史人物、事件為基礎的神話、傳說、故事、史詩、詩歌等活態形式口口傳頌、集體口頭創作的。

??"亞魯王"作為南方史詩傳統的代表,與北方三大民族史詩"瑪納斯""格薩爾""江格爾"一起展演,引起國際、國內史詩研究專家的注意,貴州苗族史詩"亞魯王"首次進入國際史詩學界視野,榮列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具有重要的文化遺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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