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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塗官判糊塗案(傳奇故事)

石阡縣有位縣大老爺叫范伊童,他自稱是舉人范進的嫡孫。其實,他根本就不知道範進只是吳敬梓筆下的一個虛擬人物,與他范伊童毫無半點血緣,他卻將其當做自己的老祖宗,以此烘托他是出自「名門」之後,實則他胸無點墨,全靠其父花錢為他買了個官。

舊時的縣衙雖說是一縣之府,實則只是負責民事刑案,僅相當於現今的公安局和法院;其縣太爺也不像現在的縣長那樣身負重任,「日理萬機」,主要就是審案斷案,充其量也就相當於現在的法庭庭長;師爺就是負責審案記錄或覽誦法條以及處理文案,與現今法庭的書記員差不多。

一般說來,縣長、縣令都是要經過科舉考試擇優錄用,或異地調任。范伊童本就沒多少文墨,自然進不了科舉考場,但並不意味著他就入不了仕途。那時,只要朝內有人或家裡有錢,是不愁入不了仕的。范伊童就全仗他父母有的是錢,花銀兩為他買了一個七品縣官。

范伊童不學無術,胸無點墨,其辦案能力可想而知。他審理案件不依章法,隨心所欲,稀里糊塗,令人啼笑皆非。而且,他還附弄風雅,不僅自稱范進嫡孫,還將朝堂上《明鏡高懸》牌匾摘下,掛上鄭板橋的墨寶「難得糊塗」裝點門面。其師爺王崢覺得此舉不妥,有違典制,但他卻不聽勸阻,仍然我行我素,認為這兒山高皇帝遠,無人發現,無人管束,他就是這兒的皇帝。

一日,范老爺正在堂上翹起二郎腿,閉目養神。忽聞堂外有人擊鼓鳴冤。他揉了揉眼睛,打了個哈欠,伸了伸懶腰,然後命令:「升堂,傳擊鼓人。」

一婦人緩緩步入堂前跪下道:「請大老爺為民婦作主!」

范老爺一拍驚堂木道:「堂下所跪何人,有何冤情,速速招來!」王師爺意識到他已將原告當成了被告,便小聲點撥道:「老爺,不是速速招來,應是如實呈來或報來!」哪知范老爺不聽其諫,仍然叫道:「就是要她速速招來!」

那婦人抬起頭來說道:「民婦丁楊氏,吳先生欺騙祖宗,盜取冥錢!」

范老爺不知丁楊氏所告何人,所告何事,便又說道:「你胡說些啥?」丁楊氏又只得重複一遍:「民婦狀告吳恩德欺騙我家祖宗,盜取他們的冥錢!」王師爺也未聽得十分明白,估計范老爺更是搞不大清楚,於是便對堂下婦人說道:「丁楊氏,請你將事情的經過講述清楚。」

丁楊氏當堂陳述了案情:原來,丁楊氏死了丈夫,自己拖著一雙兒女守寡未嫁,但她非常知曉民俗孝道,逢年過節都要給已故祖先及亡夫化紙燒錢,以示祭奠。但她一個民婦,又不識字,寫不來符子。於是,她就請當地一位私塾先生吳恩德代寫,一般不給工錢,只供頓酒飯。有一次她去化符子時,無意間發現其中幾個故人及落款人姓氏不像「磨爪」——農村推磨的磨把子,「丁」字就像個磨把子。她雖不識字,但夫家姓氏還是認得,就像一根磨爪。她當時還以為是吳先生一時筆誤,也就沒計較。直到今年「七月半」——農曆七月十五「鬼節」,包月半符子,她去火化符子時,發現大多數都是如此,她便偷偷拿去找其他識字的人看,結果多數亡靈都是吳恩德的祖先及落款吳恩德的名字……

「還有這樣的事?!」范老爺驚奇道,然後大聲呵道:「傳吳恩德上堂!」

吳恩德早就等候在堂外,聽范老爺一宣,即刻到堂,一下跪在民婦身旁。

范老爺大聲辱罵道:「咯狗日的吳恩德,你竟敢如此大逆不道,背信棄義,連鬼錢你也敢偷!」然後,擲下一根法簽道:「給我重重地打他五十大板……」

話音未落,吳恩德立即喊冤:「老爺,小民冤枉!」隨後抬起頭來看著范老爺說道:「我長期為她家寫符子,且未收取分文報酬,為我的先祖先父包點小錢以此酬勞他們對我的養育教化之恩,應不足為奇,更不算盜,只當是潤筆而已。」

「也在理哈!」范老爺說道:「應該,應該!」然後一拍驚堂木大聲宣道:「退堂!」

又一次,一個叫賈進的秀才擊鼓鳴冤,併當庭呈上狀紙。范老爺自然看不懂,便將此狀遞給師爺。王師爺接過一看,其狀所述:「他打他的他我的他去拉他的他不打他打我的他」。由於古代對第三人稱呼未分男女之別,通用「他」稱,而且狀文又無標點,故而師爺也感到有些莫名其妙,於是,便依此格句反問道:「誰打誰的他誰的他去拉誰的他不打誰打誰的他?」

於是,賈秀才便詳述其案情:原來,他的鄰居曾屠遊手好閒,不務正業,其妻王氏多次規勸其改邪歸正,當家立志,但曾屠不僅不聽規勸,反而酗酒鬧事,借酒發瘋,打罵妻子。前日晚,王氏因感風寒,身體不適,又見曾屠未歸,便以為他與往日一樣不會回來,王氏未曾吃晚飯便上床睡了。殊不知,曾屠深夜又回來了。他見妻子已睡,並未準備飯菜,且冷鍋冷灶,頓時火冒三丈,從床上拖起王氏就一頓毛打,其慘叫聲驚動隔壁鄰居賈秀才夫婦,二人便起床去勸架。誰知,曾屠抄起一根板凳,砸向賈妻柳氏,將她的頭打冒了煙,鮮血直流。

事後,賈秀才向曾屠討要醫藥費,哪知曾屠耍奈不給,還指責他倆說:「兩口子打架是常事,側邊人改較是多事。」

賈秀才最後說道:「不得已,小民方將他告上縣衙,請大老爺主持公道。」

至此,賈秀才前面遞交的那份狀紙就應該明潦了:「他打他的她,我的她去拉,他的她不打,他打我的她」與王師爺的問訊:「誰打誰的她?誰的她去拉?誰的他不打?誰打誰的她?」竟然成了千古絕對。

范老爺一聽氣憤道:「不陪錢也可,那你就以牙還牙,將他的老婆打一頓!」

「不妥,不妥」賈秀才連連說道:「我們本來就同情王氏,怎麼還要倒去傷害她呢,這不是君子之為!」

「俗話說,打死癩賠好人。」范老爺用指頭情不自禁地敲打著案桌說道:「你既然同情王氏,憐香惜玉,又不忍打她,……這該如何是好?」他又不停地擾著腦袋小聲嘀咕道:「這該如何是好?」然後,他突發靈感道:「倒不如這樣,那你們兩個乾脆就將妻子調換……」

曾屠早就嫌棄自己的「黃臉婆」,對年輕貌美的柳氏垂涎三尺。而這一「判決」正中他意,於是急忙說道:「要得,要得,您真是青天大老爺!」

賈秀才見他如此亂判,先是直呼:「使不得,使不得!」然後見事成定局,無望贏得官司,只得無奈說道:「我不告了,不告了!」

「好,好,好!」范老爺一拍驚堂木宣道:「退堂!」

一日,天空烏雲密布,閃電雷鳴,突然大雨傾盆。

縣衙內一派冷冷清清,范伊童並未坐堂,而是在側廳街檐下聽風觀雨……

突然,衙門外響起急促的擊鼓聲。

鼓聲擾亂了范老爺的雅興,他便咕隆道:「咯老子,哪個這個天還來告啥狀嗎?」然後,衣不整衫不理,急匆匆步入公堂。

一女子穿戴闊綽,衣裙濕淋,偏偏倒倒步入大堂,一下在堂前暈倒。王師爺見狀,急忙上去為其掐住人中,並命衙役端來薑糖開水給她灌下,良久方醒。

那女子有氣無力地向范老爺述說冤情:「小女姓喬,開州人氏,因不滿父母婚約,私奔貴縣尋親躲避,不料途遇大雨,隨身未帶雨具,幸好前面有一廟宇,只得進入廟堂避雨……」

此廟謂之「葫蘆廟」,殘垣斷壁,既無長老主持,也無和尚姑尼。幾尊菩薩不是斷頭,就是缺臂。一片破敗景象,令人陰森恐懼。

大雨下個不停,女子無法趕路,只得繼續在此避雨。良久,她感覺有些內急,環顧見四下無人,便解開裙釵蹲下小便……

不料,這一幕恰巧被早已躲在廟內另一角落處避雨的一位書生瞧見。他見女子輕解羅衫,圓臀如玉,慾火難耐,淫心頓起,便上前將其強姦。

那女子述說至此,早已哭成淚人,然後苦苦哀求:「請大老爺為小女子伸冤。」

范老爺命捕快速傳那位書生。不久,被告緝捕到堂,但他並不下跪,一派高傲之氣。范伊童一拍驚堂木呵斥道:「跪下!」

那書生不僅不下跪,反而抄起雙手說道:「老爺,您姓范,本人亦姓范,名青,但我並非想占您的光而不下跪。我系本朝生員!」他歪著腦袋,直盯著范老爺冷冷地說道:「按照律例典制,生員見官可不拜,更別說下跪!」

范伊童一聽傻了眼,回過頭看了一眼王師爺。王師爺不知老爺是想問他是否有如此規矩或是問他該如何審理此案,於是便代行其職問詢范青:「范生員,堂前女子狀告你今日在廟內避雨,突行不義,將其姦淫,是否屬實?」

范青當堂辯稱:「確有其事,但並非姦淫!」

「那是為何,請述其祥!」王師爺問道。

范青搖頭晃腦,慢條斯理地說道「今日風雨瀟瀟,我正好避雨在廟,見此女對著菩薩撒尿,我一時無法阻擾,只得將其尿眼堵倒……」

范老爺一聽哈哈大笑:「堵得好,堵得好!」然後宣布:「退堂。」

范生員環視一下公堂,再乜視女子一眼,冷冷一笑,然後大搖大擺走出門外。

小女子仍獃獃地跪在堂前,不停地哭啼……

當日深夜,縣衙突然響起鼓聲。這可是破天荒的奇事。

一個守夜衙役起來查看,那喬女子還站在鼓下。衙役對她說道:「姑娘,我們知道你委屈,你若不服,還是明日再來吧。」見女子仍無動於衷,便又說道:「再說,深更半夜了,沒人理案的,還是回去吧!」那女子轉身而去。

第二天一早,范伊童問衙役:「昨晚是誰在擊鼓?」那個衙役向他如實稟告,然後說道:「老爺,她夜鬧公堂,必是想重審此案。」范老爺「哼」了一聲說道:「如果她今天再來,你就給我狠狠的打,看她還敢不敢來!」

當日,那女子並沒再來擊鼓鳴冤。衙門整天都風平浪靜。誰知午夜時分,鼓聲再度急劇奏響,那守夜衙役又出去查看,果然又是那女子依然站在鼓下,既沒有表情,也沒有說話。衙役說道:「唉,你怎麼又來了,叫你白天來,你怎麼不聽,偏偏要晚上來!」他頓了一下繼續勸道:「姑娘,我說個不中聽的話,你就別作指望了,我們老爺已經生氣,他也不會再理你的,你再這樣鬧下去,恐怕對你更是不利,你還是死了這份心吧!」那女子又飄然離去。

連續兩晚深夜擊鼓,吵得范老爺心煩意亂,覺未睡好,神不安寧。次日,他問王師爺:「那個妖女夜夜驚擾,你看如何是好?」

王師爺知道女子身蒙冤恨,范老爺又不秉公斷案,他一時也沒啥好主意,只是隨便說道:「想必此女可能還未離開本縣,或在其親戚家裡,待我去跟她談談,或給她使些銀兩,勸她不要再來驚擾!」

話音剛落,門外突然有人來報:「葫蘆廟有人上吊。」

范伊童帶著王師爺及幾個衙役迅速趕往葫蘆廟,大家一看被嚇得目瞪口呆,那弔死鬼不是別人,正是前兩日夜來擊鼓鳴冤的喬姓女子,且身體開始發泡,估計已經死了兩日。因死者是外鄉人氏,尚不知她親戚姓甚名誰,身在本縣何處,一時難以查找,官府只得花錢將其安葬。

本以為此案該到此了結,殊不知,她的冤魂尚未離去,照例每晚午夜時分,便準時來縣衙擊鼓鳴冤。

後記

據《石阡縣誌》記載:范伊童雖清廉不貪,但懶惰無能,執掌衙事一年三月,僅辦數件民案,且不依律條,件件存疑,致使冤者蒙冤,肇事者未受懲戒,一時秩序紊亂,民風惡化,民怨極大。

欽差巡按至此,夜聞堂鼓聲聲,倍感驚奇。師爺王靜將「喬女被奸,蒙冤自盡,冤魂不散,夜夜擊鼓」等情形向欽差如實稟報,並將范伊童當任期間所辦案卷交予巡按查核。欽差聞之大怒:「皇天之下,竟有如此昏官!」當即罷免了范伊童官職,並重審喬女被奸案,削去范青生員資格,收監待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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