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跟你離婚,並不是我無能,更不是沒有你我就不能活!
明知對方出軌,卻又不肯離婚的人是什麼心理?
——原因無非如下幾點:
第一種心態:偏不離婚,就要拖著你。你出軌了,讓我痛苦,你不就是想跟我分開嗎?我就不離婚,打死都不離婚,就不想讓你高興,反正錯的一方不是我,死拖著看你怎麼辦?
——通常這種心態的人,經過專業心理專家的疏導,會想明白,拖下去對大家都沒好處,最終會選擇同意離婚;
第二種心態:結婚這麼多年,我為你付出那麼多,你居然出軌,居然背叛承諾和誓言,假如你不在心理上給我寬慰,或者在經濟上給我一些彌補,我是絕對不會離婚的!
——這種心態的人相對複雜一下,可以說還在氣頭上,出軌的一方不進行情感上的安撫和經濟上的彌補行為,是很難讓對方答應離婚的;
第三種心態:孩子還小,需要一個家,爹媽離婚對他(她)不好,你出軌搞外遇可以,但是絕對不能因此傷到我們的孩子!所以就算情感已經破裂,就算已經冷漠相向,我們也要在孩子面前裝作和睦爹媽的樣子,就是為了維持這個家,維持孩子眼中的完整的家。
——這種心態比較難離婚,因為他們提出的理由往往也會被對方部分接受,尤其是會受到雙方家長的支持,老人們會覺得父母離婚的孩子太可憐,另外也不想失去孫子或者外孫,所以一般會給出軌一方壓力,要求不離婚,或者提出「我們堅決不會認可外邊那個人!」之類的說法。
第四種心態:我的經濟上完全依附於你,一旦離婚,經濟上的損失巨大,幾乎無法生存下去,或者無法維持原有的生活水準,那麼我怎麼可以離婚呢?離婚了誰養我?我靠什麼過日子?所以,如果你想離婚,就凈身出戶吧!(當然對方一般不會答應)
感情破裂了,婚姻不幸福了,尤其是遭遇了背叛出軌,挽回已經不可能,或是自己無法消除心結,這時候,離婚當然就會成為一種選擇。
但很多人在面對離婚的時候,往往因為孩子而障礙住了自己。於是,就會有一種普遍的存在:「為了孩子,我不離婚」。
到底什麼樣的婚姻,是為了孩子而值得保留的呢?
首先,對方對孩子還有投入。
不管是感情,還是利益,尤其是感情。如果對方還照顧著孩子,這樣的婚姻還有存在的一定價值,但如果對方已經不管不顧孩子,不掏一分錢,不管孩子的任何事情,你還要說為了孩子而不離婚,這就是自欺欺人了。
其次,彼此能夠保持理智。
感情雖然破裂了,兩個人雖然已經是陌生人了,但如果能做到彼此理智,不吵不鬧,那麼可以成為一種新的關係,那就是孩子的合作夥伴關係,這種情況,為孩子保留婚姻,也是有一定價值和意義的。
除了以上兩種,應該還有其它的形式,但這兩種是最基本的,也就是說,如果這兩種無法實現,那麼自己就要對所謂的「為了孩子不離婚」打個問號了。
※如果兩個有家庭的人,彼此深愛,就記住這幾句話!
※婚姻中最傷人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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