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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絞刑處死的日本,是否太過殘忍?

原標題:堅持絞刑處死的日本,是否太過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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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建強專欄|寂光院


《平家物語》中最具悲劇性的一幕在這裡上演。日本文化的「古層」,或許就深埋在這裡。那就開掘吧,試試吧——


7月6日周五早晨。風雨交加的東京。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以及6名骨幹成員,在拘置所被執行了死刑。戰後日本最高級別的恐怖襲擊案,終於在23年後的今天,畫上了半圓。之所以是半圓,因為還有6名奧姆成員的死刑犯等待執行。

隨著麻原等骨幹成員被執行死刑,日本充滿神秘色彩的死刑執行又一次引發關注。人們想像著死刑執行時的情景,想像著麻原在那個瞬間是如何的表現。在日本,刑事拘禁設施分為刑務所和拘置所。前者是收容服刑者的地方;後者是收容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地方。但日本的死刑犯也是被關押在拘置所。而一旦死刑確定後,犯人又單獨在一個囚室里關押等待執行。除高松之外,各個拘置所都備有死刑執行的場所。暗害的地下室。


冷颼颼的空氣。秘密運送的白木棺。粗壯的白色尼龍繩。著正裝的刑務官。白色手套。牧師的法衣。聖母瑪利亞的繪畫和十字架基督教畫像。泣嚎的死刑囚。往絞刑架下移動時的衣服摩擦聲。套上繩索的絕叫聲。下落瞬間飛散的體液。懸掛著的未斷氣的沉重肉體。移動至檢屍台上。檢查官的檢查。醫師的確認。遺體的清潔。納棺。獻花。搬入遺體安置場。棺前悼靈。



奧姆真理教位於青山的總本部,2015年4月解散(圖/維基百科)


在拘置所,選擇死刑執行官的基準就是一個:必須保證死刑執行的100%成功。求刑死刑的是檢事,下達死刑判決的是裁判官,在死刑執行命令起案書上蓋章的官僚和大臣超過了百人。但他們就是不踏入死刑執行的現場,都屬局外人。在命令書上署名並蓋章的法務大臣,也不用自己的手剝奪人命。


當法務大臣下達執行死刑的命令之後,接受法務大臣命令的所長任命刑務執行官。刑務官不能拒絕命令,一旦拒絕就會被立即開除。除非你有特殊原因可以不擔任這次的執行官。其理由如妻子懷孕,有家屬住院,本人或子女準備結婚,正在服喪中等。


日本著名的社會學家阿部謹也著有《刑吏的社會史》一書。書中講不問東西古今,死刑執行者是被社會差別化的對象。祖先代代世襲的較多,身份制中屬最下級者。而且在刑務官之間「死刑執行過嗎」是個絕對禁忌的話題。刑務官從黑髮到白髮。患上胃潰瘍,並發憂鬱症的不在少數。自殺未遂者也有數人。結婚成家更是難上加難。


早在2003年,原刑務官坂本敏夫出版《死刑是如何被執行的》一書。有趣的是這位原刑務官在書中紀錄了一個叫做Y的死刑犯的執行過程。該犯人犯了為保險金殺死數人的死罪。一審死刑判決是在15年前。之後是高裁的控訴和最高裁的上告,但均被駁回。死刑確定是在8年前。


Y的死刑執行是在2001年12月27日。聖誕節之後,過幾天就是新年了。刑務官A不明白為什麼在這個時候下達死刑執行命令(刑務官們是在執行的40小時之前,也即25日得到通知)。12月25日,刑務官A與通常一樣上午九點巡視死囚房。不早一分不晚一分,生怕引起犯人的猜疑。Y還與A打招呼道:主任,聖誕節好。A也微笑回復。但還是加快腳步快速離開了Y的視線。


這年(2001年)是日本版「鐵女」,畢業於東京大學法學部的森山真弓擔任法務大臣。已經到年底了,還沒有執行過死刑,人們在疑惑中。死刑犯就更敏感——能熬過今年嗎?Y這幾個月都很緊張地渡過早上的時光。他有寫日記的習慣。看看最後幾天是如何記錄的:

12月14日(周五/晴):今天也是在或許有死刑執行的不安中,迎來了朝陽。10點過去了,今天不會去死了。稍許的安心。


12月15日(周六/小雨):今天還是畫畫。想總有一天畫作能賣出,因此很用心。賣個好價錢給遺族償罪。


12月23日(周日/晴):今天是天皇生日。上午10點,送來了紅茶和蛋糕。每年只有在這個時刻享有口福。邊慢舔邊品嘗其味。


12月24日(周一/晴):等待中的聖誕之夜。收音機里流淌著聖誕的音樂。每年,在寒冷中給與我們愛的歌聲,並伴隨著耶穌的降臨。


12月25日(周二/晴到多雲):今天是第三個被害者S的命日。無可挽回的慘事,剝奪人的尊貴之命的罪行。再次道歉,並用最善的辦法償還罪惡。


12月26日(周三/晴):申請借閱準備在新年閱讀的7冊書。給姐姐寫年內最後的信。新年的休日,多少可以放鬆心情了。


日記到這天中斷。


12月27日被執行死刑。上午九點處刑。上午八點剛過,將Y從牢房裡帶出來的是A。當然不說是去刑場。但是,在開門的瞬間,Y還是臉色刷變。但長年養成的精神準備還是起作用了。


在迎接新年的最後日子裡,Y被宣告執行死刑,但他還是不亂方寸。他平靜地站在了刑壇的踏板上。在尼龍繩套住頭頸的時候,再次說出感謝和告別的話語。


日本的死刑犯當中,有很多希望藉助宗教之力迎接死神的到來。拘置所為此配備了佛教,基督教等各宗教僧侶及神父。每月一次,一次一小時多。在特別的房間接受教誨。死刑犯的宗教心有所向上,對死刑執行的抗拒力就會減少。

Y在關押期間,接受的是神父的教誨,處刑的時候,神父也在現場目睹行刑過程並為其禱告。在日本,死刑犯從入拘置所到被執行,時間跨度一般在15年到20年之間。在這漫長的歲月里,刑務官對死刑犯也要實施矯正術。向死刑犯灌輸的一個理念是:並不是用死來償還罪惡,而是為了已經獻上生命的被害者,自己能成為「真人」而去死。這樣去死,也就上了天國。



處刑室與佛像


這裡留下的一個問題是,日本為什麼還堅持在1873年開始實施的絞刑的處決方式呢?在一個文明的國度,是否過於殘忍?


其實這裡有兩個觀點。一個是日本刑法之所以強調死刑犯必須用絞刑處決,是因為絞刑的儀式感以及流程所帶來的恐懼及後怕,是注射死,電刑死或槍決死所不具有的。在監獄裡,自殺和病死雖然結果看都是死,但是它使得死刑的執行變得不能,故應竭力避免。所以不管處於怎樣的狀態,不是絞刑就不是死刑執行的觀念,在日本根深蒂固。


再是暴跳,再是發狂,再是嚇癱,也必須要讓犯人蒙上眼睛,站在絞刑架下的一米見方的踏板上,頭套繩索,然後慢慢收緊,血往脖子處涌動。執行人員按下按鈕,踏板打開,死刑犯下落時,其自身的重量完成的加速度,會使頸椎立即折斷,窒息而死。


不過,也會出現另類。有的犯人會掙扎很久,甚至身首分離。現在看來,絞刑就是想用無名狀的恐怖力,警示和壓迫人們,從而想抑制惡性犯罪的發生。


所以在日本的拘置所里,生的本能使得死刑犯最懼怕的就是執行的恐怖。每天,每天,在執行的恐怖中,在「會輪到我」的恐怖中迎來清晨。死囚們早飯基本不去碰它。但10點一過,就動手吃早飯。因為今天不會被殺了。深夜聽到刑務官巡邏的腳步聲,死刑囚們都會多疑明早是否會被執行。可見其恐怖的力度有多大。


而另一個觀點就是日本人認為絞刑死是所有人為死的過程中最為迅捷最少痛苦的一種死。由於是折斷頸椎(頸部神經受壓)引起心臟驟停,犯人最快在幾秒鐘內就會昏迷甚至死亡,最慢的也在7分鐘內必死。所以在日本人看來絞刑才是最為人道且仁慈的處決方式。



處刑室:一米見方的踏板


死刑執行事先不告知。家屬的最後面會被取消。處刑後才告訴成為遺族的家族。這種「超極秘」的日本死刑執行,還是引發了不少爭議。就在處決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及骨幹成員的當天,歐盟28個國家以及冰島,挪威,瑞士發表共同聲明說:從心裡上同情被害者以及家屬,非難恐怖行為。


但即便是怎樣的狀況,都必須反對死刑執行。死刑是屬於非人道的,殘酷的,且對抑制犯罪沒有效果。並要求持有相同價值觀的日本廢除死刑制度。現在的歐洲,廢除死刑是加盟EU的必要條件。執行死刑的國家就是白歐羅斯一國。就連俄羅斯都事實上廢除了死刑制度。


在日本,雖然至今仍有80%的人贊同死刑制度,但出現轉機的是在2009年。這一年的法務大臣是鳩山由紀夫內閣的千葉景子。這位佛性很重的女性大臣面有難色地簽署了宇都宮寶石店殺人放火案的犯人死刑執行令。


而她的另一個驚人的舉動就是到現場觀看了整個絞刑過程,並下令公開死刑執行的刑場。如果說這位千葉大臣的這一舉動是為了更堅定地執行死刑,那就大錯特錯了。她的一個基本思慮是:在日本之所以有80%的死刑執行支持者,是在於他們沒有機會看到執行死刑時的殘酷性和恐懼性。公開絞刑場所,讓民眾發揮想像力,就會促使廢除死刑的討論。


上面提及的死刑犯Y是最早且持續地給被害者家族寫謝罪信的。但這些被害者的家屬是絕對不會打開信件看一個字的。因為看到犯人的筆跡都會心痛。不過,即便如此也是發生了奇蹟。有一天,懷有勇氣的一個被害者家族打開了Y的信。這位是弟弟被Y殺死的X。


X寫信給法務省說:「對Y處以死刑,不能解決任何問題。而帶來的一個問題則是與我們被害者遺族一樣,Y的家族也變成了遺族。請求不要處以死刑。」後來X對法務大臣也陳情不要處死Y。但是死刑的判決是改變不了的。為此X走上了一條反對死刑的道路。在公的場合建言日本廢除死刑制度。


由此筆者想到日本法學者森炎在《死刑與正義》一書中談到的一個問題:為了伸張正義必須死刑,這個觀念當然沒有錯。問題是必須對死刑的必要性再度加以確認。作為刑罰的死刑的前檔次,即終身刑和無期徒刑為什麼還不夠?不錯,無期徒刑有假釋和復歸社會的可能,從理論上說也有再犯的可能。但終身刑沒有假釋的可能,是一種死在監獄裡的刑罰。那麼對死刑發問的是:為什麼終身刑還不夠?死刑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究竟何在?


東京拘置所(圖/維基百科)


原刑務官坂本敏夫寫《死刑是如何被執行的》這本書的時候,日本全國被告人是1萬人,受刑者是6萬人。合起來的7萬人中,死刑犯是54人。這是2003年的事情。而現在日本的死刑犯截至2017年12月底是123人。而在未執行的123名死刑犯中,有96人正在請求重審。由於靜岡地方法院決定重審的袴田嚴(81歲)被釋放,因此目前被關押的死刑犯人數是122人。如果一年執行一名的話,要122年。如果一年執行二名的話,要61年。如果一年執行三名的話,要40年。顯然這批死囚犯不是病死就是老死在監獄的可能性很大。


從日本監獄史來看,死刑囚平澤貞實在1987年病死於獄中,此前他在死刑牢房中整整被關押了32年。後來有記者問當時的法務大臣,為什麼沒有向平澤簽發死刑執行令?該大臣回答道:既然那麼多的前任大臣都沒有簽發,我為什麼要簽發呢?這裡的玄機在於:日本有無期徒刑沒有終身刑的設定,但從不執行的司法實踐來看,是否就是一種變相的終身刑?而且這種終身刑事實上的默認時期,就是在進入平成年以後。


從這個角度來看,日本開始處決麻原等死刑犯,並不是要重走大開殺戒之路,而是有著平成年發生的事在平成年解決(因為平成年即將終焉)的思路。在處置了奧姆成員後,日本的司法會慢慢走向事實上的終身刑之路。在日本,當死刑執行完畢後,行刑官們一般能得到2萬日元的特別補償金,但他們一般也都贈捐給寺院神社以祈求神靈對死者和執行者的寬恕。就從這點看,日本的死刑執行還能長久嗎?



姜建強,旅日學者,致力於日本哲學和文化研究,著有《另類日本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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