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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臣犯了誅三族的重罪,家人為何不逃?想跑跑不了!

在中國古代,統治者都提倡仁義治國,但是對於那些不安分犯罪的人都會按照古代的刑法制度對他們這些人做出懲罰。中國古代的懲罰措施有許多非常嚴苛,如商周時期的炮烙之刑,到秦朝的時候,宰相李斯提出了「連坐」。這就是我們所說的誅連九族的前身誅連三族,後來逐漸發展成誅五族,誅九族等等。

當一個人犯罪的時候,與他相關的人不管是親戚朋友都要受到處罰,要知道這種刑罰在古代也是很少實施的,一般只有當罪犯犯了起兵謀反、背叛國家的罪名時才會使用這些嚴苛的懲罰措施。主犯受到凌遲的酷刑,其他親近之人也受到相應的處罰。那麼我們就對此非常好奇,為什麼其他的人不會去逃跑,而是在家裡等著朝廷的人來抓他們呢?其實原因想來是非常簡單的。

原因一:朝廷執行的速度特別快

當要執行誅三族這一類的懲罰時,是犯了謀反、背叛國家之類的大罪,這種情況下皇帝一般都會親自過問,一旦證據確鑿,那麼司法機關絕對會優先執行皇帝親自過問的事情,在第一時間內派人去抓人,抓到之後審訊一番便處死。古代沒有電話,消息傳播速度沒有那麼快,這種事情朝廷絕對會刻意隱瞞,不讓外人得知,那麼他的家人得知到消息的時候想跑也已經來不及了。

原因二:在歷史上誅殺三族也有不殺的人

在我們看到的影視劇中,誅殺九族是不管婦女老少,都不放過統統處死。但是在真正的歷史中每個朝代對誅殺三族的規定都是不同的,有的朝代只是誅殺男丁,不殺死婦女之人;有的朝代卻只殺青壯年,不會殺未成年的人和老年人;

而有的朝代則是不殺未成年人,未成年的全都剝奪權利,發配為奴隸,雖然成為了奴隸,但是最起碼可以保全性命,所以那些不在皇帝必殺名單上的,殘存著僥倖心理,認為自己能夠被朝廷放過,所以就沒有逃跑。

原因三:古代就已經有了完善的戶籍制度

在商鞅變法的時期,秦朝就已經出現早期的戶籍制度,每家每戶都要登記在冊,當一家犯罪的時候,鄰居沒有舉報也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在隨之以後的朝代中,戶籍制度越來越完善,「連坐」制度也有非常大的改變,當罪犯逃開犯罪的地方後,也要面對每個城的追捕令,當有人在客棧、攤點碰上罪犯的時候,為了避免自己受到牽連,也會積極地向當地政府去舉報,所以是沒有辦法逃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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