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 > 我們憑啥給「公攤面積」買單?

我們憑啥給「公攤面積」買單?

對很多中國人來說,買房子是一件大事,而公攤面積則一直是中國購房者繞不過的一道檻。

最近,網上對公攤面積的討論又再次熱烈起來,一篇《買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這麼坑的「公攤面積」到底怎麼來的?》的文章熱傳,激起了很多網民共鳴。

年輕人掏空上輩人的家底,買了一個號稱100平米的大房子,結果實際面積只有70平,公攤一下子佔去30平。動輒幾十萬砸進去,連個響都聽不到,搶劫的效率都沒這個高。

因為「公攤面積」的存在,我們買的房子大打折扣。

公攤面積,即指每套商品房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這部分面積歸整棟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

公攤面積可不僅僅是電梯和過道,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等,都屬於公攤面積。

重點是,這部分面積也要由購房者買單。

一般來說,住宅的公攤係數(公攤面積所佔比重)在0.18-0.25之間,但現實中公攤係數卻屢屢超過這個範圍。

8年前,山東一樓盤就出現過「史上最牛」公攤係數,有官員稱樓盤怎麼賣都行,都是賺。

當時該樓盤被炒得過熱,有人一口氣買了2套房,總面積85平米。結果收房時傻了眼,實際面積不到50平米,面積縮水超過一半……

開發商稱,這樓盤是酒店式產權公寓,公攤係數在50%以上是正常的。而事實上,購房者對此一無所知,該樓盤的購房合同里也沒有明確註明這一項。

無獨有偶,去年南京的一些房主也大呼上當,他們在南京某樓盤買了房,結果公攤面積比實際面積還要大,一套40平房子公攤面積20多平,只有17平能住人。

買個房一大半是公攤,合理嗎?當時該樓盤的一名銷售經理稱,這個得房率並不違反什麼規定,如果業主選擇退房,還需要承擔兩萬元定金損失。

明裡暗裡擴大公攤面積,已經成了開發商變相漲價的手段。高價樓盤,靠零星一點公攤面積都可多賺千萬。

除了公攤面積本身帶來的變相漲價,公攤部分被開發商用做其它用途也非常普遍。

最簡單的比如,小區內的電梯廣告。

電梯廣告向來搶手,每戶人家上上下下都要看個好幾回。去年北京晚報的記者在北京朝陽某小區內了解到,每年小區電梯廣告的收益非常輕鬆就能超過50萬。

而這筆廣告費收益該歸誰所有,卻很少有人關心。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73條規定,小區電梯也屬於公攤面積,為業主所共有。那麼也只有住宅區居民才可以支配電梯廣告位,電梯廣告所獲得的利潤也本應歸業主所有。

但現實中,電梯廣告的收益歸屬卻大多成了一筆糊塗賬。

今年年初,蘇州一小區用電梯廣告收入給業主發了24萬元紅包,激起熱議。

馬上就有其他小區的業主反映,為何我們沒有享受過這項福利?

據記者了解,當地小區廣告收入很少有進業主腰包的,大多是物業公司進行收取,這部分費用收取之後是不是用到了業主身上就不得而知了。

套路更深的是,開發商把公攤面積劃成車位,再出售給業主。

天價車位屢見不鮮,據北京青年報2017年的調查報道,北京四環到三環間的車位基本在15萬至30萬元/個之間。如果開發商違規划出100個車位,每個賣20萬元,一個小區就可賺2000萬元。而實際上,很多小區的車位價格要比20萬高。

2015年南昌某樓盤售賣車位的第一天,業主們打出這樣的橫幅。

在抱怨車位太貴買不起的時候,有人就提出了「小區車位到底屬於業主,還是屬於開發商」的質疑。

2011年,南京某小區出現了一個全國首例,業主因停車位和開發商打官司獲得勝訴,開發商一審被判無權售賣小區停車位。

而在開發商再次提起訴訟時,二審判決則認為此案事實不清,撤銷了原判。

重複公攤、重複收錢,不僅體現在出售車位上,目前公攤面積的物業費、暖氣費、電費、裝修費……都是堅定不移地按照建築面積來收費。實際住房70平方,卻得交100平方的費用。

就拿暖氣費來說,一個業主不僅要為房子里的實際取暖面積交錢,還要為電梯、管道、樓梯、設備間、門廳、地下室和門口的警衛室交暖氣費。

2014年福州一業主還未入住小區,卻被告知要提前繳納物業費、水電公攤費、垃圾清理費等各項費用,而且一交就是一整年,共計6000多元。

小區負責人還表示,小區內的路燈、綠化景觀等需要維護,即使業主沒有入住,也要繳納。

如果不交呢?可能不止是不給打掃過道衛生、不給電梯供暖的後果了。

2016年河南鄭州某小區的住戶就因為拒絕交公攤電費,一整個冬天都用不上暖氣。

事實上即使交了物業費、暖氣費等公攤費用,很多小區的公共管理依舊很差。不少小區攝像頭等基本設施不齊全,公共走廊衛生常年無人打掃,而且也很少有普通住宅小區的過道、垃圾道、變電室、電梯里都有暖氣。

總結來看,「公攤」這個概念並非為民謀福祉,反而更有利於房地產開發商、物業公司牟利。對於業主而言,除了認倒霉,沒有別的招。

這坑爹的公攤究竟從何而來?網上眾說紛紜,尚未有統一的說法。唯有一條流傳極廣:公攤是當年李嘉誠率先在香港發明的。

說起來,公攤還屬於中國特色,從1998年進入商品房時代開始,中國的購房者就開始分攤購買的共有建築面積。

目前全世界只有中國內地和香港使用公攤面積計算房屋。在國際上,房價的計算都是按套內面積計算。

因為不符合國際慣例、現有法律法規沒有設定上限等問題,公攤面積一直為人詬病。

除了特立獨行的重慶。重慶不僅房價穩定,而且規定房子以套內面積標準出售。

相比之下,恐怕重慶人民的購房幸福感最高。

直到近些年,為回應民眾訴求,廣州、北京等地也開始出現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探索。多家官媒也集體發聲,呼籲正視公攤面積問題,以科學、合理的方式來保護百姓權益。

哥認為,解決「公攤」問題,不僅能讓百姓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也能保護市場經濟的公平公正,這種好事遲做不如早做。

喜歡這篇文章嗎?立刻分享出去讓更多人知道吧!

本站內容充實豐富,博大精深,小編精選每日熱門資訊,隨時更新,點擊「搶先收到最新資訊」瀏覽吧!


請您繼續閱讀更多來自 新聞哥 的精彩文章:

抓醫成癮?
90多歲的老教授,把手伸進了我的領口……

TAG:新聞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