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一男子為籌毒資,接連在海口行竊!詳情……
儋州男子周某因沒錢吸毒,為了滿足自己的毒癮,他兩次入室盜竊籌資毒資。
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近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以盜竊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尚未追回的贓物繼續追繳。
(圖源網路,圖文無關)
2015年3月27日下午,周某因沒錢吸毒,便預謀在海口市實施盜竊作案。
周某夥同「阿兵」、「阿三」(均另案處理)從海口市汽車西站乘坐公交車來到海口市海墾路的某小區內尋找目標實施入戶盜竊。
當日15時許,三人趁該小區8棟的住戶打開一樓的防盜門門禁時進入該樓內,當三人發現11樓1101房無人在家後,由「阿兵」使用隨身攜帶的塑料膠片劃開房門,「阿三」在外望風觀察,周某和「阿兵」進入房內實施盜竊,周某偷得十二瓶洋酒、七包中華香煙、一隻女式手錶及現金200元。得手後,三人逃離案發現場。
(圖源網路,圖文無關)
據周某交代,他因吸食毒品,曾於2015年8月被海口市公安局行政拘留,2015年8月22日被海口市公安決定強制隔離戒毒。從戒毒所釋放出來後,周某不思悔改再次走上了入室盜竊籌集毒資的老路。
2016年6月27日,周某獨自乘坐摩的來到海口市龍華區玉沙路某小區內尋找目標實施入戶盜竊。
當晚21時許,他發現該小區8號樓的一樓防盜門未能正常使用,遂推開防盜門乘坐電梯來到24層。周某發現2401房內無人在家,便使用隨身攜帶的塑料膠片劃開房間的大門進入房間實施盜竊,在房內偷得現金人民幣600元,港幣200元,兩條女式18K金項鏈(經鑒定,共計價值人民幣1308元)。得手後,周某逃離現場。
(圖源網路,圖文無關)
據悉,周某於2017年2月因犯盜竊罪被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2018年2月22日刑滿釋放。
因涉嫌犯盜竊罪於2018年2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0日被逮捕。
法院審理
龍華區法院經審理,本案系被告人周某在刑罰執行期間發現的漏罪,依法應予前罪數罪併罰。鑒於其能當庭認罪,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
根據被告人周某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其行為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七十條、第六十九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五十二條之規定,依法判決被告人周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與前罪因犯盜竊罪判處的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尚未追回的贓物十二瓶洋酒、七包中華香煙、一隻女式手錶及現金人民幣800元、港幣200元及兩條女式18K金項鏈繼續追繳。
來源:椰網(記者:符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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