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最新回應:94年信佛群眾擅自修補、興建,3年前又重繪
【文/觀察者網 吳婭坤】
觀察者網8月5日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四川安岳峰門寺摩崖造像、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四川廣安金鳳山摩崖造像被重繪一事進行了報道,引發了廣泛關注。
繼安岳縣5日對安岳峰門寺摩崖造像被重繪一事進行回應後,8月7日,另一重繪現象發生地行政機關,廣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也就此事對觀察者網進行了回應。
四川廣安金鳳山摩崖造像(水月觀音)被重繪前後對比
廣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稱,金鳳山摩崖造像(水月觀音)修建於宋代,位於渠江東岸奎閣街道石橋村金鳳山岩上,造像共2龕,文革期間損毀十分嚴重。
1983年,該造像被確定為廣安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994年3月,當地信佛群眾自募資金擅自對該造像的殘缺部位進行了修補,並塗上了紅、藍、青三色油漆。同時在文物保護單位附近擅自新建了部分佛像。廣安縣文物管理所發現此情況後,多部門派出人員進行現場調查,落實了一名文保員進行日常看護管理。
2015年,當地信佛群眾對文物保護單位附近自建佛像部分進行重繪,以致佛像至今色彩艷麗。
部分金鳳山群眾自建造像(翻頁查看其它自建造像)
目前,廣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已對現場管理人員進行了嚴厲批評教育,並另外落實了一名專職文物保護人員,加強日常巡查管理。
下一步,該局還會進一步梳理文物管理漏洞,完善保護措施,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對於觀察者網進一步有關問責和修繕處理的追問,該局工作人員表示,接下來,相關負責單位還會對此事進行更進一步的深入調查,並會同多部門制定處理意見和整改舉措。
該工作人員還說,目前,該單位用於發布公告的微信公眾平台還未申請到位。進一步的調查和處理結果出來後,如果微信公眾平台上線,將會通過該平台上向公眾進行情況通報;如果屆時微信平台仍未上線,相關情況將會通知觀察者網等關心此事的媒體,通過媒體平台發布相關情況。
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8月5日下午,安岳縣文物管理局對安岳峰門寺摩崖造像被重繪一事進行了回應,稱重繪事件發生於1995年,是當地群眾自發捐資對峰門寺造像進行的培修,當時該處造像屬縣級文物保護單位。重繪事件發生後,當地文保工作人員得知情況立刻前往制止,僅有為數不多的幾尊造像遭重繪,其他造像未被重繪,至今保持原貌。
對於廣安金鳳山的這處摩崖造像,發布金鳳山摩崖造像照片的網友此前告訴觀察者網稱,「修復造像是善男信女集資自發行為,出發點和心意都是好的。在善男信女看來,重新翻修是一件功德,只是技術水平不夠,昨天我與看護造像文物的爺爺奶奶溝通,他們也很虔誠,認為自己是在保護文物。」
對於網友的熱議,拍攝該照片的網友表示,造像已經遭遇翻修,網友對「愚昧群眾」的謾罵和對「落後審美」的抨擊是不能修復文物的,希望大家把更多的關注點放在文物實際保護上面,「從文物保護法來看,此種修復是違背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的原則,應該制止自發修復行為;但更重要的是,希望大家關注到此處已發生的問題如何解決以及如何止損,修復水平應該如何提高。」
該網友還提到,要想將該處造像重新恢復原貌,在操作上難度不小。西湖斷橋殘雪碑曾被人潑油漆,當時浙大石質文物保護專家連續花了6個多小時,用了不同的試劑做化學反應才在保護本體被的基礎上清理乾淨,很不容易,我們這處摩崖造像,已經被全部翻修了,面積挺大的,重新恢復原貌的操作性困難,小城市的修復技術也很難和當時修復斷橋殘雪石碑的相比。」
四川安岳峰門寺摩崖造像被重繪前後對比
此外,「造像被重繪」事件發生後,多地網友紛紛在網路上發布照片描述自己所處位置附近文物遭破壞、遭塗染重繪的情況,以證明這樣的事情不止發生於個別一兩處。
據我國《文物保護法》規定,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修繕、保養、遷移,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對於故意或者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控制地帶內進行建設工程,其工程設計方案未經文物行政部門同意、報城鄉建設規劃部門批准,對文物保護單位的歷史風貌造成破壞的;施工單位未取得文物保護工程資質證書,擅自從事文物修繕、遷移、重建的擅自修繕不可移動文物的;明顯改變文物原狀,但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資質證書。
文物行政部門、文物收藏單位、文物商店、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的工作人員,因不負責任造成文物保護單位、珍貴文物損毀或者流失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開除公職或者吊銷其從業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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