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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讀莊子·天地之五:犯眾怒與媚俗

三人出遊,一人不認識路,還可以到達所要去的地方,如果兩個人都不識路,辛苦勞頓卻去不到所要去的地方。因為一個不認路的人,會服從那兩個認路的人;如果有兩個不認路的人,那麼那個認路的人就要服從那兩個不認路的人了,這樣,又怎麼能夠到達所要去的地方呢?

諂媚者的最大罪過是什麼?1蒙蔽了被諂媚者的判斷,讓他們無法及時糾正自己的言行,迷途而返;2/諂媚者本身放棄了他們的觀點立場,此失其性也。

一個良臣,絕不會諂媚他的君王;一個孝子,不會諂媚他們的父母。如果臣子認為君王說的都是對的,做的都是好的,那麼,這不是一個良臣;面對父母,同樣如此。但是,面對君王,做一個良臣容易,面對父母,做一個孝子容易,但是,面對天下人,做一個不媚俗的人,卻很難,且越來越難

這是《莊子外篇·天地》的一個核心思想。

三人出遊,一人不認識路,還可以到達所要去的地方,如果兩個人都不識路,辛苦勞頓卻去不到所要去的地方。因為一個不認路的人,會服從那兩個認路的人;如果有兩個不認路的人,那麼那個認路的人就要服從那兩個不認路的人了,這樣,又怎麼能夠到達所要去的地方呢?天下同樣如此,如果一個人錯了,那麼,天下不至於偏離正軌,經過天下人的糾正,還是能夠到達的;那麼,如果天下人錯了呢?這個時候,誰來糾正天下人呢?如果糾正,能夠糾正得了嗎?如果不糾正,又如何自處呢?離群索居?另闢蹊徑?恐怕更便宜的做法,就是融入眾人之中吧。正所謂大隱隱於市是也!

我國歷代都有一個法規,叫法不責眾。如果一個人犯了錯,有法律來制裁,但是,如果天下人都犯了錯呢?制裁還是要制裁的,但是所制裁之人,卻是那個站在了「眾人」對面的人,而用來制裁他的,也不是什麼律法,而是「眾怒」。

眾怒之威力,與蒂王之怒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既然眾怒不可犯,不如從之,於是就有了媚俗。

媚俗,又有自知者和不自知者。

有的人雖然融於眾人之中,知道自己是媚俗,這是處於生計,無可奈何;有的人媚俗,卻毫不自知。如果一個人,夜晚生了一個孩子,於是秉燭照看,確認這個孩子是否像自己,如果不像自己,那就真的有的憂愁了;同樣的,如果是一個身上長滿了瘡的人,夜晚生了兒子,也接著燭光看,看到兒子像自己,會做怎樣的想法?自知,終究有覺醒的機會,而不自知者,非但不會覺醒,還會迫害覺醒的人。這就是眾怒可怕之處。

眾怒不可犯,眾情不可違,該如何置身於世,諸君自思之!

如果一個人,夜晚生了一個孩子,於是秉燭照看,確認這個孩子是否像自己,如果不像自己,那就真的有的憂愁了;同樣的,如果是一個身上長滿了瘡的人,夜晚生了兒子,也接著燭光看,看到兒子像自己,會做怎樣的想法?自知,終究有覺醒的機會,而不自知者,非但不會覺醒,還會迫害覺醒的人。這就是眾怒可怕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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