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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說說宋朝港口城市的繁華氣象

我們說過,宋朝是一個十分重視海外貿易的王朝,也是一個堅持對外開放的時代。當時,整個大宋國的海岸線,北至膠州灣,中經杭州灣和福州、漳州、泉州金三角,南至廣州灣,再到瓊州海峽,布滿大大小小的貿易港。

宋政府先後在廣州、杭州、明州、密州、泉州設立市舶司(杭州與明州市舶司後改為市舶務),在溫州、江陰軍、秀州華亭縣設市舶務,在位於錢塘江口的澉浦鎮設市舶場。市舶機構的職能,相當於今日的海關。

凡海商出海貿易,只要到市舶司、市舶務辦理好手續,領到「公憑」,便可滿載商貨,揚帆啟程。按元祐年間的市舶法,「諸商賈許由海道往外蕃興販,並具人船物貨名數所詣去處,申所在州,仍召本土有物力戶三人,委保物貨內不夾帶兵器,若違禁以堪造軍器物,並不越過所禁地分。州為驗實,牒送願發舶州,置簿抄上,仍給公據。方聽候回日,許於合發舶州住舶,公據納市舶司。」

凡蕃商來華貿易,或海商從遠洋回貨,一般亦在設有市舶機構的港口入關,完成抽解與博買手續,然後便可自由交易。據熙寧年間的一份詔書,「諸泉、福緣海州有南蕃、海南物貨船到,並取公據驗認。如已經抽買、有稅務給到回引,即許通行。若無照證,及買得未經抽買物貨,即押赴隨近市舶司勘驗施行。諸客人買到抽解下物貨並於市舶司請公憑引目,許往外州貨賣。」

因此,這些設有市舶機構的發舶港,商貿之繁華,自不待言。

除了這些發舶港,宋朝境內還有大量未設市舶機構的港口,比如福建的福州港、漳州港,廣南的潮州港、欽州港、瓊州港,它們是不是就關起大門、禁止貿易呢?

當然不是。熙寧變法以前,不設市舶機構的港口也允許發舶出海、住舶交易,宋朝海商只須在所在州郡申領到公憑,便可就地發舶:「諸客旅于海道商販,於起發州投狀,開坐所載行貨名件、往某處出賣,召本土有物力戶三人結罪,保明委不夾帶禁物,亦不過越所禁地分,官司即為出給公憑。」 熙寧變法之後,宋政府強化對市舶的管理,不設市舶機構的港口不再具有發舶權,海商出洋需要先至發舶港申請公憑。但非發舶港並不是從此關閉大門,而是作為輔助港,供海商、蕃商轉口貿易,蕃商來華、海商回航,只要在發舶港完成納稅手續,領到公憑,即可在本港口或者轉運至其他港口住舶貿易。

因此,我們在未設市舶機構的港口城市,也可以看到繁忙的商貿活動。讓我們來看看宋詩里的港口城市吧。北宋龍昌期的《三山即事》詩提及福州的海外貿易盛況:「蒼煙巷陌青榕老,白露園林紫蔗甜。百貨隨潮船入市,千家沽酒戶垂簾。」南宋陳造的《定海》詩寫了定海縣的蕃商生活:「官廨鹽煙外,居人雜賈胡。聽言須畫字,討海倚輸租。習俗何妨陋,鮮肥頗不無。已甘三載住,疇昔計乘桴。」

樓鑰則有一首長詩涉到海南島的海外貿易:「琉球大食更天表,舶交海上俱朝宗。勢須至此少休息,乘風徑集番禺東。不然舶政不可為,兩地雖遠休戚同。」 宋時海南島是南海過往商船的補給點與中轉站,許多南洋商船都要在這裡暫泊、補給、貿易。宋政府雖然未在海南島置立市舶機構,卻設有「津務」,負責向住舶的商船抽稅:「舶舟之中分三等,上等為舶,中等為包頭,下等名蛋舶,至則津務申州,差官打量丈尺,有經冊以格納稅錢,本州官吏兵卒仰此以瞻」 。這一根據商船體積計算的商稅,有點像「船舶噸稅」。

鄰近泉州的莆田也是一個繁忙的港口城市,清代《湄洲志》載:「宋紹興二十七年秋,莆田東五里許有水市,諸舶所聚,曰『白湖』。」白湖為宋代莆田的一大港口。莆田的「游商海賈,冒風濤、歷險阻,牟利於他郡、外番」。海商的足跡遍及南洋,「舟行迅速,無有艱阻,往返曾不期年,獲利百倍」。他們揚帆出洋之時,要祭拜海神,祈求保佑。南宋詩人趙師俠游莆田,留有一首《訴衷情》小詞,其中便寫道:「茫茫雲海浩無邊,天與水相連。舳艫萬里來往,有禱必安全。」

中國是在明清時期才走向封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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