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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慧創作物VS人類創作物,如何辨別真假?

法治中國

人工智慧介入創作已經成為一個事實。2009年,第一個寫稿機器人在美國面世,30秒生成一篇稿件的速度令人類望塵莫及,而至2017年,寫詩機器人「小冰」創作的詩歌已經結集出版,從作品外部形式上,我們已經無法辨別作品是來自人類創作還是人工智慧創作。

原文 :《人工智慧給著作權法實務帶來的三個難題》

作者 |南通大學知識產權法博士 柯林霞

圖片 |網路

同在2017年,這是人工智慧知識產權研究成果最為豐碩的一年,鑒於人工智慧創作與人類創作的顯著差異,鑒於人工智慧對著作權法體系的衝擊,出於立法前瞻性考慮,多位學者主張在現行著作權法之外為人工智慧創作另立新法,從而來保障人工智慧創作物的法律地位。在學理基礎上,這樣的議題理由很充分,但從司法實務的角度考慮,現今存在諸多無法逾越的障礙,不解決這些障礙,人工智慧創作另立新法就是不切實際的空談。

法院如何有效辨識人工智慧創作與人類創作

人工智慧創作物人類創作物的主要區別體現在創作過程上,從作品的最終形式看,兩者沒有顯著差別。一旦為人工智慧創作單獨立法,在著作權訴訟中,法院的第一要務就是要對作品本身進行甄別,到底屬於人工智慧創作還是人類創作,對不同的創作適用不同的法律規則。事實上,即便是從事智能科學與技術的從業者也承認,在現階段,沒有相關技術能夠有效區別人工智慧創作物和人類創作物。姑且不論當事人會對此存在分歧,即便當事人有證據證明作品屬於人工智慧創作或者人類創作,法院也並不免於繼續審查的義務,這對於司法部門可能是無法完成的任務。

如何解決當事人的舉證責任問題

傳統著作權糾紛爭議的焦點在於客體,如果當事人之間就涉案作品到底屬於人工智慧創作還是人類創作存在爭議,那麼意味著當事人必須對自己的主張進行舉證,要證明涉案作品屬於人工智慧創作或者人類創作。首先,當事人證明涉案作品屬於人工智慧創作是很困難的,因為每個機器人的代碼模型不同,訓練的數據量不同,輸入的關鍵詞不同,人工智慧創作的成果就不同。其次,當事人要證明作品屬於人類創作同樣並不容易,不是每一部作品都有嚴格的創作過程和程序,據說篇幅最少的作品全文只有一個字,那麼當事人如何能有效舉證證明其屬於人類創作呢?

如何解決假冒的問題

法學界的學者關注的是人工智慧法律地位以及著作權法體系如何自洽的問題,而人工智慧創作的背後真實關係到的是操作者、研發團體和投資者的利益問題。如果另立的新法與現行著作權法提供的利益保障程度不同,尤其是利用人工智慧創作的個體從新法中無法得到充分的利益保障之時,不能排除藉助著作權登記制度將人工智慧創作作品登記為人類創作作品的可能。屆時,魚目混珠,真假難辨,這對現行著作權登記制度也是一個衝擊。

立法不僅要考慮當前的問題,還要考慮立法之後的可操作性,不解決後續著作權法實務上的難題,空談另立新法有失妥當。

文章原載於社會科學報第1618期第3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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