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約鬧劇,中國選秀節目榨乾熱度的最後一招
誰能料到,魔性的「燃燒我的卡路里」成了火箭少女101的11人絕唱。
就在今天下午,孟美岐、吳宣儀的經紀公司樂華娛樂,和紫寧的經紀公司麥銳娛樂聯合發表了一份聲明,單方面宣布這三位女孩退團了。
在這份聲明中,兩家公司直指《創造101》和火箭少女101背後的經紀公司存在壓榨藝人、不合理安排工作等問題,他們對此感到失望並認為要為藝人負責,因此「艱難作出選擇」,決定提前終止合作。
愛奇藝娛樂獨家採訪內部人員稱,樂華娛樂本來和節目平台方簽的是「兩團並行」的合同,但對方中途變卦,而且添加一些不平等條約,導致樂華撕破臉。
具體內幕還有待挖掘。對於那些一臉懵逼的創始人們來說,大家不是很想參與公司間的利益紛爭,只想問倆問題:
第一,大家當時花了那麼多錢投票買卡,就是為了送她成團出道啊。現在你說違約就違約,合著我們花了錢是為了看這出退團大戲嗎?
這始料未及的劇情,堪稱飯圈P2P爆雷跑路。唯一令人感到安慰的就是,大家囤在手裡的騰訊會員估計能用到天荒地老……
第二個問題更是男默女淚:前兩名的孟美岐和吳宣儀都走了,C位是要順延到第三名的楊超越了嗎?
不得不感嘆楊超越的錦鯉體質再次顯靈了,朋友圈現在都在瘋轉:轉發這個楊超越,你不僅可以考第三,第一第二名還會轉學!
話說回來,其實這合約糾紛導致最後談崩的劇情,之前已經預告過了。
早在7月初,原定於7月11日舉行的火箭少女成團發布會突然遭到取消。當時11位成員的官方後援會發布聯合公告,稱官方通知不可抗力導致發布會無法如期舉行。
當時流言已經在猜測,是女孩們的原經紀公司沒有和成團後的經紀公司談攏。一方想要成員能繼續在原來的團體同時活動,騰訊方面則要求撕裂式合約,即兩年內僅能以火箭少女團體身份活動。
隨後,新浪娛樂的長篇報道《火箭少女「消失」前!獨家揭秘她們出道20天里的困惑》證實了人們心中的猜測:
7月8日晚,幾位「火箭」成員的原經紀公司以帶女孩「做頭髮」「做指甲」為名,分別將她們接走,至今未再送回宿舍。
7月9日,有8家女孩所屬原經紀公司已同擁有「火箭少女101」團體經紀約的騰訊方代表進行了新的合約談判。
後來情況一度好轉。發單曲、MV、團綜,新的成團發布會也提上了日程,讓粉絲以為事情已經圓滿解決了。
但是沒想到,「中國第一女團」最終還是以有人解約為結局。火箭還沒起飛呢,零件先被拆了。
目前的最新進展是,騰訊方面也發表了回應聲明,重點是稱周天娛樂公司對11位藝人都擁有兩年獨家、全權經紀權,兩家公司的解約要求是違法的,周天娛樂公司要求它們繼續履行合同。
雙方後續會如何撕下去,仍然是個未知數。
不過,選秀節目結束後出現這種因為合約糾紛而鬧崩的劇情,對於很多人來說應該不算陌生。
中國的選秀節目史上,從來都少不了賽後解約撕X這場大戲。
對於普通觀眾來說,選秀結束了也就結束了。但是對於參與其中的人來說,可能真正的角力才剛剛開始。雖然以前的選秀和《創造101》的造星模式有所不同,但解約鬧劇背後反映的一些問題卻是有共性的。
選秀藝人解約風波中,最受人矚目的就是湖南衛視各大選秀節目背後的天娛傳媒有限公司了。
在2005-2011年的幾年間,芒果台的每屆超女、快男都很火,每年都能通過選秀捧出幾個人氣爆棚的藝人,可是最後因為解約問題落的一地雞毛也是最難看的。
2010年的天娛藝人海報,看看你還能認出幾個
那些最終排名高的選手里,沒有幾個是和天娛安安穩穩走到最後的。李宇春在2015年底合約到期後與天娛和平分手,現在想想也挺神奇的。
和她同一年的三強周筆暢和張靚穎,都是比賽結束後沒過多久就選擇離開天娛,但兩人的命運也不盡相同。
張靚穎的操作一直被贊「聰明」,沒賠一分錢就成功跳槽到了華誼。
而周筆暢就曲折很多了。2015年底,她親口宣布與天娛解約。當時的報道稱,2005年下半年周筆暢一邊兼顧學業、一邊忙於商業活動,但受合同的「三七分成」影響,能拿到的實際收入並不多。周筆暢向公司提出增加分成的比例,但被拒絕,這成了解約的直接導火索。(來源:上海青年報《周筆暢解約完全內幕 解約繞不開一個「錢」字》)
天娛的反擊是,根據合同向她索要500萬的單方面解約賠償金。
這500萬,周筆暢結結實實地還了。在2008年的採訪中她提到,去年的收入已全部用來還款,「從現在開始起,賺到的每一分錢就是自己的了」。(來源:瀟湘晨報)
經歷了這一出後,天娛公司後面解約風波不斷,被網友調侃為「走上了一條通過違約金髮家致富的道路」。
2006年的超女冠軍尚雯婕,也在比賽結束後沒多久就和天娛陷入解約糾紛。雙方經過長沙市勞動仲裁部門的調解,最終「和解」,尚雯婕為恢復自由身要賠償700萬的違約金。
而說到背上幾百萬的債也要解約的原因,2007年尚雯婕經紀人錢維嵐的說法是,「天娛要求旗下藝人對公司布置的工作必須全盤接受,而尚雯婕是個有思想的女生,無法局限於天娛設下的條條框框。她不想被包裝成第二個李宇春。」(來源:京華時報)
兩年後的採訪里,尚雯婕自己也是這樣說的:「我與天娛的矛盾,主要是對老公司的音樂定位不認同。另外,湖南衛視習慣按他們的方式來包裝藝人,但那種風格(中性打扮)並不適合我。」(來源:星辰在線-長沙晚報)
與公司的包裝理念不合而鬧掰,後面還發生了好幾次。
2007年快男冠軍陳楚生也是因為類似的原因,和公司長久溝通無果後選擇解約。
在陳楚生一方的立場上,天娛公司的N宗罪包括但不限於:許諾的資源和個人工作室遲遲不能兌現,音樂理念和包裝風格上有分歧,溝通後問題依然沒有改善等等。(來源:新聞晨報)
最終,他選擇在2008年的跨年演唱會上突然缺席這種極端的方式,拉開了解約官司的大幕。
貴為當時的「天娛一哥」,陳楚生被索要的違約金數字更嚇人了。
雙方的解約官司一直打了三年多,中間直到2012年底,陳楚生髮文稱雙方已經庭外和解(沒有透露最終賠償數字),並對當年選擇極端的行為導致「跨年事件」表示歉意,這事兒才終於算翻篇兒了。
2009年,何潔也提出和天娛解約。
那時她其實已經在天娛四年了,她在媒體見面會上公布的解約理由也直指公司的規劃與包裝:公司轉型與自己的發展方向不符,過多的炒作令自己負面新聞太多。
最關鍵的導火索是策劃新專輯時被安排和郭敬明捆綁炒作,何潔說「希望能在音樂上有更多進步。不希望大家的注意不是在音樂上,而是在一些吸引人的話題上。我不想再因為一些負面新聞讓大家轉移對我的關注點」。(來源:新浪娛樂)
從天娛經歷的這些風波來看,似乎解約的選手都把矛頭指向了公司的包裝規劃路線與選手本人對自己的定位不符,或是資源配置不合理,導致選手本人利益受損。
而芒果台選秀的後來者似乎沒有從中吸取多少教訓,相似的劇情還在一次次上演。
後來的選秀節目中,依然沿用了選手統一和節目製作方的經紀公司簽訂合約的模式。節目結束後,選手和公司翻臉的事情依然不少。
比如火爆一時的《中國好聲音》第一季,捧紅了梁博、吳莫愁、吉克雋逸等多個草根出身的選手。但那些知名選手中,沒幾個人和製作方燦星旗下的「夢響強音」和平相處。
當年比賽的季軍吉克雋逸是壓根就沒選擇和夢響強音簽約,冠軍梁博則是不滿於公司安排的各種商演,堅持不出作品就不商演,態度強硬。
雙方一度僵持,最終梁博轉投了張靚穎旗下的少城時代。
一兩年後,有些選手熱度已經幾乎消失,但又憑藉和夢響強音的解約糾紛引發一些關注。
比如在第一季里唱《我愛你中國》的平安,據報道也是因為「不滿被壓榨及遭受不公平待遇」而解約。
金池還一度和夢響強音撕得很難看,雙方各執一詞。
公司方面稱金池在參加完公司安排的演唱會後突然失聯,並更換了手機電話號碼和經紀人;金池則反駁稱,自己早已通過委託律師發函的方式通知解約。
這種單方面的解約顯然沒有獲得公司的承認,他們針對違約行為起訴了金池。最終是金池敗訴了,被判支付賠償金380萬。
說實話,這個數目也不小,但由於選手和事件本身的關注度都並沒有那麼高,因此這些糾紛也很快被遺忘了。
選秀藝人解約戲碼的高潮和衰落,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選秀生態的變遷:
由於這些合約是基於熱門的選秀節目而建立的,初期選手的資本和公司相比,往往處於弱勢一方;但是那些排名高、人氣高、商業價值高的選手在積累了一定底氣後,反而會逆轉局勢,為尋求更大的利益而打破合約中被認為不平等的關係。
近幾年的選秀節目大不如前,很少再有當年像超女快男冠軍那樣的超人氣選手出現,以此來和公司博弈的情況也就少了很多。
就在大眾以為選秀節目已經沒落的時候,2018年我們開始模仿韓國的全民造團模式,這讓人氣選手與經紀公司之間的糾紛重回人們的視線。
人們發現,原來這些新晉流量小生身上依然背負著天價違約金的枷鎖。
通過《偶像練習生》C位出道的蔡徐坤是個典型的例子。他2015年曾參加《星動亞洲》節目,與節目出品方上海依海影視簽約,作為男團SWIN的一員出道。
後來SWIN男團經營狀況不佳,蔡徐坤在2017年單方面與公司解約,並針對合約中的霸王條款起訴了公司。
據媒體報道,SWIN成員出道以來幾乎零收入,甚至舉辦粉絲見面會、出專輯等費用成本都是成員分攤。蔡徐坤方面認為公司並沒有、也沒有能力履行合約中對藝人的支持,公司則認為自己積極履行合約,是蔡徐坤不服從演藝工作安排,嚴重違反合約。(來源:鳳凰網娛樂)
又是一個各執一詞的狀況。關鍵是合約中規定,如果蔡徐坤違約,公司有權要求他支付8000萬違約金及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這件事從蔡徐坤參加《偶練》被曝光以來,官司也打了好幾次,至今還沒有明確的結果。
蔡徐坤這種情況有點類似張傑當年脫離上騰娛樂、參加快樂男聲的處境——他身為《我型我秀》的冠軍與上騰娛樂簽約,但後來為了參加新的比賽、爭取新的機會,不惜和老東家撕破臉皮。
當年的張傑拮据多了,在他要賠償給上騰娛樂的違約金50萬+解約金125萬中,有140萬是由歌迷籌款而來,差不多算是幫他「贖身」了。
有趣的是,縱然撕毀了契約精神,但娛樂圈永遠有一種「成王敗寇」的邏輯——現在回頭看,跑路到天娛怕是張傑職業生涯中做的最正確的決定。
事實上,這些解約紛爭中的當事人,也都是秉承著一種「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的信條。
在藝人方面的發言中,通常都會指向對經紀公司的運營能力不滿,理念不合,認為自己的前程被耽誤。
這一點,明星的粉絲其實應該是最能有共鳴的——大家無時不刻都在嫌棄經紀公司的運營策劃能力差,覺得公司配不上自己愛豆的能力。
但說白了,當公司指責藝人沒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賺錢,當藝人指責公司對自己太差、耽誤前程,雙方本質上都是為了一個東西:利益。
爭來爭去,其實都是為了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罷了,雙方從一開始就壓根沒建立起一種健康的、可持續發展的經紀關係,最後走到撕破臉皮這一步也不稀奇。
後來的事情也證明了,對契約的漠視總會有人付出代價。對藝人來說,代價可能是天價違約金,可能是更加艱難的星路;對經紀公司來說,代價是藝人、聲望與資源的流失……官司的輸贏里其實沒有真正的贏家。
有了那麼多前車之鑒,火箭少女依然走上老路。但這次的特殊之處在於,節目從一開始就打著「全民創始人」的旗號,讓觀眾真情實感、真金白銀地參與其中,最後卻依然傲慢地讓資本之間的利益糾紛成為主導,將觀眾的付出踩在腳下,讓觀眾pick出來的女團像一個笑話。
如果今後的造星模式還想靠觀眾的力量玩下去,那麼這一套也是時候收手了。


※曾經追她像條狗,二十年後嫌她丑
※《葯神》之後他被吹爆,有人該臉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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